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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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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杯酒,满满的烈酒!穆秋语索性将碗筷一甩,说道:我不吃了,受不了了,这跟畜生有什么区别,太过分了!看着穆秋语甩碗而走,洪彩衫也冷哼一声,白了一眼展志歌,重重的放下碗筷,追着穆秋语去了她们的房间里了。展志歌尴尬的笑了笑,端起酒杯,一个鲸吞将这一杯酒喝了个精光,然后尴尬的说道:我这饮食习惯改不了了,不过,这怎么能让穆秋语和洪彩衫都受不了呢?真是的!奥!刘总管回过神来,说道:我们平时都是细嚼慢咽的,大家都知道,细嚼慢咽更适合肠胃消化,这也是我们的习惯,良好的习惯呢!恩,各人有各人的习惯,互不相干嘛,让我慢慢的吃,我也受不了,看样子这也很正常,是我多心了!展志歌放下杯子,坚定的说道:今晚我就再也不吃不喝了,悠着点儿,呵呵!刘总管无语了,摇了摇头,摸出烟来递给展志歌,说道:所以,穆秋语受不了你,还有那个洪彩衫也受不了你,就跟你也一样的受不了我们一样,是吧?当然!展志歌点了点头,说道:现在我明白了,就算你们都受不了我而甩碗就走,我也能够接受了,这真的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哈哈哈,你可真特别,我们开始吃了啊!刘总管招呼其他几人一仰脖子就将杯子里的酒全都喝光了,这才相继开始添饭,然后细嚼慢咽起来。而展志歌斜靠子餐桌旁的椅子上,悠闲的吐着烟圈。洪彩衫追着大小姐穆秋语进了房间,砰地一声就将房门给关上了。穆秋语一下子就跌倒在床上,气咻咻的说道:真是岂有此理,微微爹这是给我找个大肚王来养着,照这么吃下去,非得把我吃穷不可!呵呵,大肚王!大小姐这个比喻真贴切,要不以后我们都叫他大肚王好了!洪彩衫附和着说道:对了,大小姐,你刚才骂的真解恨,这样的畜生,真的是太过分了,能吃能喝还能打,唉,奇葩啊!咦,你这是夸他还是怎么地?穆秋语看了一眼洪彩衫,说道:他呀,我看就是头猪,吃喝拉撒样样在行,能打?我让他能打!等着瞧,我要他在我面前被别人打趴下,这个大肚王,太可恨了,真是的!不过,他的酒量很是惊人啊!洪彩衫说道:咱们班不是也有大酒量吗?要不让他们去比比,喝死他!你说的是大山吧?穆秋语眼睛一亮,说道:那个肖大山,自称公斤级的,两斤白酒下肚,走路不带拐弯儿的,你说,展志歌喝了三杯,就是九两左右,看起来也没事儿,不知道再来三杯会怎么样?没把握呢!要不咱们回头再让那个展志歌喝三杯怎么样?摸摸底啊!洪彩衫又说道。想了想,穆秋语说道:刘总管拿出来的酒是三十年的陈酿,恩,那家伙肚子很能装的,我估计还能喝三杯也没事儿,多浪费,以后有机会,我就给他便宜的白酒,灌死他,哼!这样也好,也不知道肖大山敢不敢接招也是另外一回事儿呢!洪彩衫就又回答。洪彩衫就爱跟着穆秋语瞎搀和,这也是她俩走得很近的原因之一,洪彩衫原本是个乡下女孩子,是穆秋语帮着她全权垫付了生活费用,然后吃住都在自己的家里,唯一的条件就是陪着她玩儿,做她的小跟班兼生活助理,平时的家务,可都是有洪彩衫去做,这包括洗衣做饭。当然呢,做饭的事儿,还有大牛二牛和刘总管不在的时候,要不然,可都是他们安排好了,比如今天晚上。两人在房间里又是一阵商议,明日该如何捉弄展志歌,许久许久,一直聊到了深夜,这才静静的睡了过去。展志歌也是有点儿失眠的感觉,这第一次来到这黄土高坡市,很多东西都不熟悉,在新的工作环境中,也有诸多不适应。干爹这是搞得什么名堂啊,让自己做这种无聊的工作。唉,不过,想想一个月就有两万块的薪水,这个数目太有诱惑力了,算一算,一年十二个月,就是二十四万啊,这二十四万,可以回凤凰山给干爹修一栋三层高的楼房了,并且还能剩下点钱给干爹买几头牛,每日赶着上山去啃青草,多好的事儿啊!一觉醒来,展志歌揉了揉眼睛,急忙走出房门,发现整栋楼房空空如也!人呢?昨晚刘总管还说让自己跟着穆秋语的车一起回去来着,都死哪儿去了?不会吧,肯定是跟自己过不去,就都自个先走了,展志歌回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七点五十,离正式上课还有半个小时,想来打车过去也还来得及,刘总管说了,一切都准备好了的,他只需要背着书包去就是。展志歌跑到卫生间冲了一把冷水脸,胡乱的抓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返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抓起书包就开始往外冲,刚出门,楼门口的保安急匆匆的上前来,焦急的说道:啊呀呀,你怎么才起床啊?大小姐和洪彩衫刚走,我怎么拦都拦不住,她们说你会自己想办法的!奥,刚走是吧?展志歌急速的往楼门外冲了过去,楼门外就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石板路,一辆白色的宝马X6刚好在前面拐角处隐去了。展志歌回头问跟上来的气喘吁吁的保安小王:就是那辆白色的车?没错,追不上了,你还是打车好了!小王的话音刚落,却见展志歌飞一样的朝着那拐弯处飞奔而去,其速度快如闪电,犹如鬼魅!展志歌一路狂奔,眼看着就要追上穆秋语的白色宝马了,就在这时候,驾车的穆秋语从后视镜里发现展志歌竟然徒步追了上来,还不断的招手,她冷笑一声,一脚踩在了油门上,将排挡杆推进了五档,宝马车的排量本来就很大,五档加油,那是什么概念啊?穆秋语的宝马,立即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朝着川流不息的市区大路上狂奔而去!穆秋语双眼紧紧地盯着路面,不断的变道和超车,还不时的问道:彩衫,你看看展志歌追上来没有?洪彩衫一会儿看后视镜,一会儿扭头的直接看后面,身子不断的摇来摇去,她紧张的回答:居然追上来了......咦?甩远了......牛!又追上来了......恩?怎么不见了?不见了?穆秋语减慢了车速,看了看后视镜,的确不见了展志歌的身影!她自豪的说道:乡巴佬,追我的宝马?笑死人了,哈哈哈!那是,有句话叫做狗追摩托不懂科学,我看展志歌追宝马,更不懂科学!洪彩衫笑着说道。嘿嘿,我就说吗,这小子跟我斗,门儿都没有,本来刘总管说要我等他的,可这家伙,起的那么晚,我为什么要等他?嘿嘿,刘总管他们也真是好糊弄,忙着去上班,就认为我一定会等这个倒霉蛋了,以后啊,我们都这样放展志歌的鸽子,挺有意思的!穆秋语说道。恩,是挺有趣的,不过刚才啊,大小姐你车开的那么快,以后要小心一点!洪彩衫说道。切,我没有把握的话,还玩儿什么车啊?穆秋语点开了转向灯,方向盘一拉,宝马滑溜的就进入了一条爬坡的路——————这里就是快要进入大门的一条必经之道,此时,车辆很少,但行人却很多,穆秋语不得不放慢车速,一路上,很多人偶然间回头看了一眼穆秋语的车,都惊愕的长大了嘴巴!穆秋语看着那些人的表情,骂道:乡巴佬,真是没见识,难道不知道我开的是宝马?进入大门,守门的大爷一边拉开大门,一边惊愕的打量着穆秋语的车顶,也是满脸的惊愕!穆秋语又是没好气的嘟哝:看什么看,我这是敞篷的,我不想打开敞篷怎么滴?真是的,就好像第一次见我开宝马似的!洪彩衫跟着附和:大小姐,像你这么有钱的人不多,这些个人,羡慕你也是很正常的!那是!穆秋语将车靠边停下,顺势拉下了手刹。突然,一道人影从车顶经过前挡风玻璃上一滚,然后从引擎盖上一个鲤鱼打挺,站在了车前!啊?展志歌?穆秋语和洪彩衫惊愕的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展志歌理了理被吹乱的发型——————他的发型本来就很乱,转了个身给穆秋语拉开车门,慢条斯理的说道:今儿个风真大,吹得我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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