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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队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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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就校运会了,H&D社为了抓紧时间训练,在少年宫租了两间练功房,周末把人叫出来排练。本来还有人提议去中心公园排来着,被几乎全票否决。和广场舞大妈争场地也太没脸了。江小蕙因为礼仪队的队训缺席了很多次社团训练,好在她是歌手队的,不像街舞部那样需要强制性排练,而且校运会的表演也没有安排她出场。但是社团的集训时交流熟悉彼此的好机会,如果长期缺席的话,很容易被边缘化。她非常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周末的集训她没有缺席。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周末也能在郑乔彬面前刷存在感。因为不需要演出,训练任务不重,江小蕙闲下来到隔壁街舞队的房间去围观。当然,不止她一个人,不然太突兀了。于是在她的怂恿下,部门里一个人缘很好、很和善的小帅哥和她一起说动了他们部长陈漪璇拨两个男生去买一些饮料来犒劳大家。一箱饮料一个部门肯定喝不完,江小蕙拿着一瓶自己喝的、抱着另外两瓶没开封的与另一个也想看街舞和美男的女生结伴晃悠到隔壁。时间很巧,她们刚到,街舞队就停下来休息。江小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比周围的人都白了一个度的男生,控制住自己差点忍不住奔向他的脚步,笑眯眯地对同行的女生说:“我看到我同班同学啦,我去送水啰~”“去吧去吧!”

江小蕙矜持地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走过去,仿佛只是闲庭信步。郑乔彬刚拧开水瓶的瓶盖,正要仰头牛饮时,余光瞥见一抹熟悉的倩影。他转头看去:“江蕙?”

“郑乔。”

江小蕙快步上前,展开手臂,将夹在臂弯里的两瓶冷饮露出来,“喏,给你。我们部长请客。”

“哇!这么好!”

郑乔彬羡慕道,“那谢了!”

“我也要!”

郑乔彬身边一个男生挤过来。“拿吧拿吧。”

江小蕙笑眯眯地说。“还有吗江蕙?”

一个女生一边用手帕擦着汗一边走过来。江小蕙看向梁巧莉,遗憾地说:“没了,我就拿了两瓶。”

那个刚刚将饮料拿到手的男生赶紧拧开瓶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到梁巧莉面前:“我就喝了一口,莉姐不介意就喝我的?”

“呸!滚!”

梁巧莉啐了他一口,转头对江小蕙说,“我去厕所,去吗?”

“好啊。”

江小蕙笑吟吟地应道。两个女生其实不太熟,仅仅是互相叫得出名字,路遇能打声招呼的程度。江小蕙不知道梁巧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她是有心要跟郑乔彬身边的人都打好关系的,所以哪怕看这个和郑乔彬称兄道弟的女生不顺眼,也要无差别地释放她的友善。因为提防着对方,所以当听到梁巧莉冷不丁地问“你是不是在追郑乔”时,江小蕙立马绷紧了神经。此时,两人正在洗手。江小蕙微微抬头,透过镜子不动声色地打量梁巧莉,不料撞上了对方的目光。梁巧莉笑道:“别这么紧张,我是有男朋友的。”

有男朋友才更紧张好吗?万一你把我堵在厕所里叫男票来打我……咦等等,有男朋友?江小蕙脑补的被恶毒女配校园欺凌的剧场戛然而止。她眼神里的警惕未褪,却添了些许狐疑。“只是看你好像没啥进展,想确认一下。”

梁巧莉漫不经心地拧干手帕擦了擦手,说,“郑乔他对这些的感觉挺迟钝的,你不挑明了,他可能就不当回事儿。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把我了解的告诉你。”

说着嫣然一笑,笑容不比江小蕙的违和。听起来跟炫耀自己多了解郑乔彬似的,更像是经验之谈。所以梁巧莉果然对郑乔彬心怀不轨?就说男女生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江小蕙更不放心了。不过在“情敌”面前,谁先慌谁就输了。因此江小蕙亦皮笑肉不笑,大大方方地承认:“这样啊,看来我得更加主动了!”

两人之间涌动的暗流瞬间平息,并且比来上厕所之前更加亲密地挽着手回去。**一天的训练结束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也有很多人勾肩搭背地去附近的商业区聚餐。龙少天谢绝的周立鸣他们的邀请,乖乖地站在少年宫门口等家里派人来接他。周立鸣取笑他:“哈哈傲天今天也是个乖宝宝!”

龙少天涨红了脸,但也没反驳什么。他确实很听家里的话,这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他虽然成绩够不上重点班,但也是个努力学习的好学生,没法狠心丢下一堆作业去浪。莫少轩看不过眼,长臂一伸勾着周立鸣脖子就往外走:“走啦,不是还要去看莲蓉吗?”

“哦对,我先去医院,待会儿再去找你们……”少年们的喧闹远去,龙少天走到一旁的花坛边坐下。掏出手机刚打开锁屏,余光突然瞥到一道眼熟的身影从少年宫里出来。定睛一看,干净的白帆布鞋、紧裹着细长双腿的铅笔裤、天蓝色的防晒卫衣,再普通不过的打扮,却难掩婷婷袅娜。龙少天没想到会在少年宫遇见到欧阳婉梦,一时间看呆了。她如平时一般盘着高高的丸子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漂亮的脸蛋泛着潮红,双眼亮晶晶的,比起在学校里的时候少了些疏离。他很快猜到她是来练舞的。原来她会舞蹈,怪不得她走路那么好看,身姿那么优美,气质那么出众。是因为艺术的沉淀啊!龙少天的目光呆呆地随着女生的背影远去,直到一辆摩托车带着让人难以忽视的轰隆声在路边停下。“喂,阿天,干嘛在这儿发呆?”

车上的青年摘下头盔,戏谑道,“怎样,喜欢那个女孩子啊?”

说着眯眼看已经走远的女生。“阿哥?!”

龙少天的心情被另一份惊喜所取代,“你怎么在这儿?!”

“有点事……在等人吗?”

青年转移了话题,“找个地方坐坐?你上高中后都没见过你了……”于是“乖宝宝”龙少天在青年的怂恿下打电话回家谎称推迟半个小时结束训练,然后忐忑地坐上青年的机车去了附近的肯德基。坐在人满为患的肯德基里面,龙少天啜了一口可乐侧头问身边的青年:“你怎么来广州了?”

“来做生意。”

青年手指弹着冷凝在杯壁上的水珠,他的手骨节突出、皮肤粗粝,一看就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他中指上带着一枚纯银的戒指,手腕上挂着一串佛珠。佛珠本应是虔诚信仰的寄托,却意外地衬青年流气的打扮。“……阿哥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啊?”

龙少天到底没忍住,问出来,“你别想诓我,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他紧盯着青年与自己七八分相似的脸。青年名叫李立华,是与他同母的哥哥,长他七岁,自小养在乡下。“李”是龙少天未曾谋面的生父的姓,他是遗腹子,随改嫁的妈妈进了龙家。他六岁时第一次见这个哥哥,兴许是小孩子都会莫名其妙地濡慕自己的兄姐,他第一面就特别亲近这个哥哥。但是妈妈不允许他们多接触,因为哥哥在学校里“打架斗殴、不学无术”,妈妈唯恐他跟着哥哥学坏了。所以他们只能这样偷偷见面。龙少天小时候不明白李立华为什么被大人们厌弃,在他眼中,哥哥是个很厉害的人,跟爸爸一样厉害的人——这里的“爸爸”是指他的继父。李立华经常跟他讲他的“历险记”,讲他在越南啊、老挝啊这些国家和当地的黑手党斗智斗勇,讲得跟电影情节似的。小时候他不明觉厉、信以为真,长大后他逐渐明白,李立华只是一个初中就辍学的社青,但这不影响他对哥哥的崇拜。只是,李立华每次都诓他说是来广州做生意,像是总把他当小孩子。李立华深深地看了弟弟一眼,道:“好,不诓你。等你上了大学再告诉你。”

龙少天:“……”结果还是把他当小孩了。“到你了,”李立华伸手一揽,“高中怎么样?辛苦吗?好玩吗?有女朋友吗?……”杯壁上的水珠越来越多,在桌面积聚成了一滩浅浅的水洼,安详地晒着窗边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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