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尊留意到慕容宇盯着那个醉鬼看,他问着慕容宇:“慕容少主认识他?”
这家酒吧是慕容宇名下的产业。前来夜倾情酒吧喝酒的人,只要慕容宇想知道,都能将客人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慕容宇淡冷地道:“认识,他差点就要成为我的妹夫。”
乔尊微愣,随即低笑着:“原来是那个倒霉鬼呀,他也是够倒霉的,差一点就要成为你们慕容家的女婿,现在喝成这样,是后悔了吧?”
慕容宇还是那副淡淡冷冷的态度:“悔,他悔得肠子都变青了。”
相片事件之后,江铭是被慕容熙教训了一顿,但并没有对江铭赶尽杀绝。慕容熙认为,不需要再对江铭做什么,江铭都爬不起来了。因为江铭知道他错失了什么。当慕容熙告诉江钨,唐晓是他的亲生女儿时,江铭那震惊错愕又悔恨万分的样子,慕容熙尽收眼底。对于老想着攀高枝的江铭来说,知道他抛弃的唐晓才是真正的高枝时,有什么比这个更打击他的?“不过我们家人还是很感激他的,要不是他嫌弃我们家晓晓,晓晓也不能嫁给凌琛,不会有今天的幸福日子。”
慕容宇说道:“看在他推了晓晓入豪门一把,我的夜倾情酒吧还是会为他打开,只要他有钱进来消费就行。”
乔尊笑了笑,说道:“少主说的事,若不是他,令妹也嫁不入凌家,你们可能也无法与她偶遇,无法找到她。”
“冥冥之中天注定呀。”
就像他和凌筝一样,也是天注定的缘分。慕容宇朝乔尊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请着乔尊进酒吧里去,懒得搭理江铭这个醉鬼。江铭被乔尊的人踹飞了,他趴在地上想睡的,却又听到了慕容宇和乔尊的对话。他费力地爬坐起来,仰头,费劲地瞪大眼看慕容宇,他醉熏熏的,看人也看得模模糊糊,在慕容宇经过他的面前时,他才辩认出慕容宇的身份。是唐晓的大堂哥。慕容家的大少爷!一想到唐晓,想到慕容家,江铭就悔不当初。慕容家是千亿豪门。唐晓是慕容家的亲生女儿,唯一的千金小姐,她就是千亿豪门的千金呀。如果他当初不听父母的话,很有责任心地实现自己的承诺,与唐晓领证结婚,帮着唐爷爷冲喜,他就是慕容家的女婿呀。不需要做什么,就能住别墅,开豪车,出入有人侍候。都是他的父母害了他。最初,他是真的很爱唐晓的,也觉得唐晓很有本事,大学一毕业就能自己开了一家加工厂,天天跑业务跑订单,还让唐晓做起来了。一年能赚个三四十万元,对于普通人来说是真的很多的了。唐晓对他也曾真心付出,愿意将一生托付给他。可是他爸妈会算计呀,欺负唐晓没有父母当靠山,爷爷和弟弟又不是亲生的,还老的老,小的小。妄想着拿捏住唐晓,让唐晓成为他们家的提款机,还想让唐晓将唐氏电子加工厂转到他的名下,轻轻松松夺取唐晓的事业。那有人那么傻的呀?唐晓再喜欢他,也不是傻子。从父母算计着唐晓开始,唐晓和他的感情就受到了冲击的。但他还有补救的机会。就是在唐爷爷病危,放心不下唐晓,希望能看到唐晓结婚时,他答应了唐晓说要与她领证结婚的事,如果他做到了,是能够挽救他和唐晓的感情。他没有做到,在临要领结婚证之前,他反悔了,还趁机抛弃了唐晓。因为那个时候,他还有一个女伴,那个女朋友家里条件比唐晓好,而且那个女友还与他同居了,对他极好。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唐晓。满以为自己舍弃了唐晓,不用受唐晓拖累,能成为新女友家里的女婿,少奋斗十年。偏偏他又犯贱,分手后还惦记着唐晓,原因是他和唐晓恋了多年,没有得到唐晓的身体,他不甘心,特别是知道唐晓在民政局门口拉了个陌生男人闪婚。这让他吃醋,不甘,又去纠缠唐晓,惹毛了唐晓的闪婚丈夫,遭到报复,丢了工作,还被新女友抛弃。他的倒霉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大哥。”
江铭想也不想扑过去,一把搂抱住慕容宇的一边脚,他悔恨地哭喊:“大哥,我知道错了,我还爱着晓晓的,就让我见见晓晓吧,我向她道歉,向她赔不是,只要她肯原谅我,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的。”
音落,慕容宇一脚将他踹开。慕容宇居高临下地睨视着江铭,冷笑着:“姓江的,你知道错了?可惜太迟了。重新开始?做梦去吧,不,你连做梦的资格都没有!”
“以后休得叫晓晓的名字,晓晓不是你叫的!”
慕容宇说着就要走人,想了想,他脚下一转,旋身回到江铭的面前,蹲下身去,笑着对江铭说道:“江铭,别忘了,是你放弃晓晓的,我们真的万分感谢,感谢你对晓晓的不娶之恩。”
“现在晓晓生活得很幸福,她是凌家的大少奶奶,在这江城,就是最尊贵的少奶奶,你呀,下辈子仰头看她,都还看不着!活该!”
说完,慕容宇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进酒吧。“将那个醉汉扔到外面去,别在那里挡路。”
慕容宇吩咐酒吧的人,出去拖走江铭,扔到路边去,由着江铭在路边边哭边喊。慕容宇又嫌江铭在哭喊,影响了他妹妹的名声,再次吩咐人出去,将江铭拖到角落里,揍了一顿,警告江铭再敢扯到唐晓的身上,就把他的舌头都割下来喂狗。江铭彻底老实,不敢再提唐晓。却也被痛苦,悔恨吞噬,躺在地上痛哭流涕。如果能够重新来一次,他一定对唐晓专情,不管发生任何事,都对她不离不弃,那样凌琛就抢不走唐晓了。可惜,没有机会重会。错过了终究是错过了,留给江铭的,是一辈子的悔恨。他这辈子大概都走不出来了。有时候他又怨老天爷不公平,但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