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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书阁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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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心中所想,却是和他爹所想背道相驰。他只想着既然你油盐不进,那我只好把你忽悠到再说。至于赚钱的点子,他心中早有打算,只是时候未到,比如制作高度美酒就是其中一种。古代的酒大多都是米酒,米酒酒精含量不高,度数大约在十几度左右。只要他能制作出一种高度的美酒来,想必后半辈子是吃穿不愁,那怕是做个富家翁也不成问题。只是他得反复琢磨才行,毕竟这蒸馏实验,他早已忘记得差不多了。再者说在古代,没有绝对的自保实力之前,他是绝对不会也不敢做出价值千金的东西来。如若不然被某个有权有势的人窥视,到头来金钱落地,人财两空,那就不是幸事而是灾祸。匹夫无罪,怀璧有罪。科举路,看来他势在必行,不然连自保都成问题。只有将自己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有安全感。“果真是我的宝贝儿子,为父怎么会舍得让我的宝贝儿子每次吃面条?走,我们吃烤鸡去。”

说着一把将他抱了起来,在其脸上重重亲了一口,果断往饭馆走去。果真没想到,破天荒想吃顿好的,还需同他爹斗智斗勇,不知可笑还是可悲!“小二,烤鸡来一个,再来两个店里最有特色的菜。”

凌大仁往里一坐,一连点三个硬菜。凌云惊得说不出话来,果然这满嘴跑火车的男人,还是得威逼利诱才舍得大出血。如若不然,想在他爹这个铁公鸡头上拔毛,如同海底捞月。“好嘞!两位爷请稍等。”

店小二听到凌大仁点菜,且都是价格不菲的菜品,熟练上前地热情招呼。果然有钱就是爷,同上次面馆那小二相比,眼前这位服务简直天差地别。在一声声的爷中,凌大仁仿佛迷失了自己,两手一摊,后背往后一靠,“咔噹”一声,吓了他一跳。“爹,你干嘛?”

“没事没事,爹爹突然想起了家里的竹根鼠还没喂养,有些不放心。”

凌大仁轻轻拍了拍额头,尴尬不已。话说他爹这话题跳跃的技术,恐怖如斯!不过你想用这个粗略的手段化解内心的尴尬,凌云却是不依。“爹,家里的竹根鼠不一直是二姐在打理吗?”

“哦…是是是,爹这是关心则乱,真是多此一举。”

……“菜来咯,两位爷请慢用。”

还好此时店小二的上菜,让凌云转移了注意力。店小二将他们点的三个菜,有序的摆在桌上。三个菜,一个烧鸡,一个清蒸鲫鱼,还有一个好像是狮子头。“爹,这个烧鸡比外头的好吃。”

凌云津津有味吃着桌上可口的菜肴,同时不忘跟他爹讲话。“对对对,确实比外头的美味,果真贵有贵的道理。”

凌大仁狼吐虎咽,竖起大拇指,很是赞同。这烧鸡外皮焦黄焦黄,让人看一眼,不由得垂涎三尺。原本凌云还以为它和上次的烧鸡没有什么区别,但当店小二端上来的时候,他嘴中的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烤鸡软嫩脱骨,香味十足,汁水浓密。咸淡适口,肥而不腻,并且表皮酥脆。哪怕是在旁边用鼻子闻闻,也能说是一种享受。不用说是饥肠辘辘之时,就是酒足饭饱之后,闻着令人痴迷的香味,不禁令人馋涎欲滴,忍不住又要大开吃界。还有这个鱼,清香扑鼻,味极鲜美。这个狮子头松软可口,清香味醇。……“小二,你可知这附近那里有比较出名私塾或书院。”

酒足饭饱后的凌大仁,不忘向店小二打探起消息。“这位爷,这不远处的东街倒是有个私塾。”

店小二一听,便把他知道的信息说了出来。“哦?哪儿到底怎么样?”

凌大仁侧耳倾听。“这位爷,这个,这个具体怎么样,小的但也不清楚,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若是两位爷真想了解消息,不妨移驾听书阁,哪儿您只要给得起钱,各种各样的消息给你打听得明明白白。”

“听书阁咋走?”

凌大仁一听,顿时抬起了头。“从这儿出门向右拐,一直走到头就看到了。”

店小二客客气气,只是凌大仁在付钱的时候,那怕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被吓了一跳。从饭馆出来,顺着店小二的指引往前走了将近二里路,就看到一家写着听书阁的牌匾。这书阁不高,只二层楼房。阁前设有长方形水池,周置石栏,以石拱桥与文华殿后殿联为一体,池中养殖鱼藻,显得气氛浓厚。进入其中,正中央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琳琅满目。边上还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凌云沉浸在这富含年代感的器物,暗自感叹古代的建筑风格果然气派,一个小小听书阁,看似陈旧朴素,实则富有内涵。“是你?”

男人眼前的人转过身来一看,竟发现是那日卖婴儿车的小孩,不禁觉得稀奇。“啊,是你。”

凌云回过神,发现正在盯着他看的,竟是那日出手阔绰的男人,忍不住惊叫道。“你这小子,不好好卖你的婴儿车,跑这儿来干嘛?”

男人看着这两东张西望的父子俩,不禁上下打量疑问道。“是这样先生,小子今年已经五岁开半,想着找个地方启蒙,但是不知县里哪儿的私塾稍好,特地来此询问一二。”

凌云先从容自若,向男人拱手施礼。“你这小子,到是个聪明人,不过不用叫我先生,我姓张单一个雷,叫我张雷就好。”

看到凌云先是行礼,还一口一个先生,不禁眉头紧锁。“小子不敢。”

“哦?还有你不敢做的事呢,那日我瞧着倒是胆挺大。”

看着凌云紧张的模样,他突然露出了笑容。男人旁边跟着一个男孩,年纪大约十三岁左右,长得很强壮。看他的眼神似乎有所敌意,凌云莫名其妙。“不如小子就攀个亲,叫您张叔?”

凌云小心翼翼,抬头瞄了瞄男人。“嗯,也不是不可。”

张雷略微琢磨一番,点头同意。“张叔。”

凌云施礼。“你倒是机灵”面对凌云的自来熟,他愣了愣,倒是没拒绝。“这是犬子张权。”

张雷指了指旁边的男孩,见他发愣,拍了他一后脑勺。“张大哥。”

凌云又向男孩行了礼。男孩在男人的胁迫下,不情不愿地给凌云回了一个礼。凌云撇了撇嘴,不懂这个人怎么对他有种仇视?啥时候结的怨,他们好像没见过吧!凌云不知道的是,那天男人买完婴儿车回家,就给了张权弟弟妹妹一人一辆。张权发现弟弟妹妹都有父亲带回来的礼物,唯独他没有,于是就抢了弟弟的车。原本他只是想借来玩玩,因为瞧着稀奇,但谁知弟弟不同意,两人互相拉扯。张权同父异母的弟弟,只有他半个子高,那里会是他的对手。于是他一用力,就把弟弟弄摔倒了,这一幕刚好被路过的张雷看见。于是张权被张雷狠狠教训了一顿,说他身为兄长,竟然恬不知耻地欺负幼小的胞弟。张权母亲在一旁苦苦哀求,说孩子还小不懂事,以后多多教育就是。谁知张雷一听孩子还小,顿时来气,质问张雷母亲刘氏。说他今天买的婴儿车卖主还是个韶华年纪,面对他这个买主却是不吭不卑,从容自若。而他呢?已经十岁了。还是这么不懂事,以大欺小去欺负四岁的胞弟,他怎么下得去手的?说完,气不打一出来,下手更重了。谁知此时一旁的弟弟张枫,哭的越得越来厉害,张雷下手也越来越重。刘氏被张雷回怼得不敢在回话,生怕火上浇油,抱着张权在一旁瑟瑟发抖。此时的张权,听到他父亲口中的小孩,不免起了怒气。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小孩竟然能这般被父亲看中,还那他来比较。回到房间的张权越想越气,打碎了不少花瓶,下人在一旁哆哆嗦嗦,生怕触了霉头。然而此时的张权心里想的全是卖车的小孩,对于眼前的下人视而不见。要是有一天让他遇见那人,一定要想法设法,狠狠的报这一顿打之仇,好解他心头只恨。让那人知道他张权,灵山县的扛把子,竟然有比不过的人,气煞我也!……“来之前可打听到心仪的去处?”

“还未曾有,方才在店里吃饭,店小二说这边,会有我想得到的信息。于是我们吃完饭,就马不停蹄往这边赶。”

凌云解释往这边来的原因。“城北有座径山书院倒是不错,若是没有好的去处,那确实是个不二的选择。”

“多谢张叔指教。”

“无需客气,举手之劳罢了。”

“没什么事,我们先走了。权儿我们走。”

“谢过张叔,张叔慢走!”

凌云再次稽首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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