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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初入青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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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山是位于青石镇的一片古老山脉,如同一个敞开怀抱的人一样,青石山在其北方为青石镇留下了怀抱中的一快沃土,其余三面皆是青石山。罗风一行的目的地就是青石山的东山。在苍云大陆,妖兽如同人类一样,也分等阶。妖兽等阶分为九阶,等阶越高,智慧性越高,实力越强。三年前杀死大玄师的就是一只五阶的白羽蓝雕。传闻更高等阶的妖兽甚至可以化为人形、口吐人言,历史上不乏有人与妖兽相恋的故事,不过结局大多是十有九悲。“阿风等等我。”

刘九哲骑着高头大马在罗风身后追着。身后,宋宝至默然紧随刘九哲,保护着刘九哲的安危。感觉到离青石山没有多远了,罗风拉起马缰,让身下的枣红骏马停下来。等到两人赶到,罗风问道:“已经到青石山了吧。”

“不远了,还剩五里路。”

和罗风曾经打生打死的宋宝至主动开口回答道。点了点头,罗风知道,下面的路就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了。宋宝至道:“依我看来,剩下的路程我们可以走着去,骑马前去,目标太大,容易受到……”话还没说完,一头青角鹿从一旁的草堆中冲向宋宝至。三人座下的骏马受惊,跳起马蹄嘶鸣起来。对于妖兽,像普通的俊马、牛羊等,都会对它们有天然的畏惧。突如其来的青角鹿让三人还没反应过来,宋宝至骑得战马就被青角鹿用自己特有的青角刺穿,骏马身上留下一个大窟窿,鲜血从伤口中流出。座上的宋宝至被甩下马,尘土飞溅,在地上翻滚五六圈才停了下来。青角鹿见宋宝至没死,低鸣一声,发疯似的冲向宋宝至。宋宝至无愧于自己多年的战斗经验,侧身躲过青角鹿的冲撞,趁此期间,抽出背后的斧头,怒吼一声,斧子一下子砍在青角鹿的脑袋上,青角鹿死的不能再死。使劲甩了甩斧子上的血迹,宋宝至不屑的看了一眼死去的青角鹿,就这还想偷袭自己。罗风看到宋宝至手中的武器仍是一把斧头,但却和自己之前见到的不同,宋宝至手里的这把斧头充满了光泽,斧刃在阳光的照耀下上时不时闪过一道寒芒,应该也是一把玄器。罗风和刘九哲虽然没出手,但两人却在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动静。看到宋宝至一招解决战斗,刘九哲欢天喜地的跑到青角鹿尸体旁,手心在青角鹿尸体上一晃,青角鹿尸体就消失不见。这是?罗风看着刘九哲如同表演魔术一样,感到好奇。但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罗风没有多问。只当自己看不见。刘九哲还以为罗风对此并不感冒,心中还想向罗风炫耀一下的心思消失不见。宋宝至拍打一下自己身上的衣襟,看着刘九哲道:“少爷,一阶的青角鹿收了干什么,要收就收高阶妖兽的尸体。这样才不会浪费储物戒指的地界。储物戒指?罗风心中想到自己从一本怪异小说上见到的,储物戒指是一种可以储存物品的东西,里面有一个小空间,用来存放东西。没想到在书上看到的东西竟然就在自己身边,真是不可思议。刘九哲道:“蚊子腿再少也是肉,等放不下了,再把劣等的扔掉也不迟。再说,这青角鹿的肉可是好东西。”

说罢,刘九哲舔了舔嘴唇,傻笑了起来。没有多说什么,宋宝至点了点头。心中道:刘九哲是少爷,他说什么,我照听照办就行。罗风打断两人的谈话,道:“按照宋宝至所说,这里离青石山还有五里路,照常理来说不应该有妖兽的,但现在就已经发现妖兽,说明青石山内部有一些让这些妖兽非常害怕的东西,要不然这些万年不变窝的“宅男们”,也不会齐齐向外围推进了近五里。接下来的路要更加小心了。”

刘九哲和宋宝至齐齐点头。刘九哲道:“这次就阿风你来当领队的吧,到时候遇到问题,我们听你的。”

宋宝至没有异议,赞同的点了点头。刘九哲之所以让罗风领头并不是感性考虑,而是在出发之前就经过了深思熟虑。首先,罗风从小就在小镇里自力更生,因此,对于周围的风吹草动的把握更加敏感、心思细密。其次,宋宝至虽然是家族里派来帮助自己取得青云豹精血。自古以来,只有强者才受人尊敬,自己虽然比宋宝至境界高,但毕竟自己没有真正折服宋宝至,罗风还凭借自己普通人的力量打败过宋宝至呢,靠境界说话,在自己这些人眼中只能是笑谈,总不能现在和宋宝至打一场吧。因此现在反而是罗风适合这个位置,罗风既是刘九哲的至交好友,又在之前的擂台赛中击败了宋宝至,对宋宝至的实力有所了解。两人又都能对罗风心服口服,因此这个领队的位置非罗风莫属。略微思索一下,罗风没有拒绝,接下了这个担子。随后三人,放弃了骑马,选择徒步赶往青云豹的所在地。青云豹在青石山属于外山的高阶妖兽,栖息在外山的核心地带,属于四等中阶妖兽。对于罗风等人来说还是有些棘手的,索性需要的精血不多,只需要猎杀一头青云豹就足够了。罗风一边走一边计算着,如果按照和青角鹿一样的行动计算的话,那么青云豹现在的栖息范围应该就在外山核心五里左右。默默行进着,几人不断更改着行程。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几人已经到达外山核心十里之外。中间虽然遇到一些妖兽,但在三人的不段配合下,都有惊无险的猎杀掉。在三人的不断磨合下,三人的默契感不断上升。没有急功近利,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停止行动,恢复玄力,不出意外的话,明天一定是惊险的一天。罗风选在了一处参天大树旁进行休息。刘九哲将白天猎杀到的青角鹿拿了出来,对着罗风嘻嘻笑道:“好久不吃野味了。不如今天吃个烤全鹿怎么样。”

公子还会烧烤?宋宝至瞥了一眼刘九哲。看到宋宝至充满怀疑的眼神,刘九哲嘟囔道:“宝至,你那一副怀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烧烤这种麻烦的活,你觉的公子我会?当然是阿风来烤了。对了,你还没吃过阿风烤的肉吧。我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看到罗风一脸不屑不情愿的样子,刘九哲催促道:“来吧,我连调料都带来了。不吃真的亏了。”

闲着也是闲着,罗风决定满足刘九哲,吃烤野味总比吃面饼干粮好得多。罗风熟练的对鹿肉进行着处理。剥皮、洗净、掏出内脏,将一根干净的棍子从青角鹿嘴中插入。然后拿出一把小刀在青角鹿肉上划开一道道口子,将调味料均匀的涂在青角鹿身上。刘九哲帮忙生气一堆火,宋宝至见状砍来两根小树,制成树杈,方便罗风将鹿肉架在上边进行烧烤。在罗风的操作下,原本满是血腥的青角鹿身上传来阵阵香味,坐在旁边的刘九哲不直觉的吞了吞口水,宋宝至也多吸了一口香气。这也太香了吧。等到罗风说了声烤好了,两人冲上前去,一致对外,争着抢着消灭这份烤肉。真不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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