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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踏马这是请了个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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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玉:程屠夫,你这是帮我大忙啊!大夫认定她脑子没毛病,那以后就不怕被怀疑了。温玉激竖起大拇指:“大夫,你真是妙手回春、华佗再世,神医!”

孙大夫被夸得找不着北,高兴的背上药囊,对程怀之说:“伤患不仅需要吃饱睡好,更要有个好心情,你不能动不动就发脾气,让你媳妇担惊受怕。”

程怀之:……我踏马这是请了个叛徒?大夫走后,程怀之把碗洗了,又收拾了厨房,回到房间把剩下的钱掏出来。看着孤孤单单的一个铜板躺桌上,他的心情很不好。娘的!这几天辛辛苦苦抓兔子,逮野鸡,卖的钱都花来请大夫,买药,现在就剩一个铜板。他攥着拳头,心痛!想起今天早上野鸡和兔子没拿去卖,也没喂。程怀之忙把铜板收起来,在院子里拔了一把嫩草去圈里。他刚走到圈门边就看到一只兔子发疯似的乱窜,另外一只则躺地上一动不动。忙推门进去,一把逮住乱窜的兔子,兔子在他手里挣扎两下,头一歪不动了。程怀之愣了一下,抓起另外一只,身体还有些温热,但已经断气了。程怀之:“……”他有些郁闷的把两只死兔子扔地上。虽知道山上的兔子带回家很不好养活,还是心痛得无法呼吸。费钱的婆娘,真想扔了!他把两只断气的兔子提但河边,准备剥皮,有钱人喜欢用兽皮加工成衣服,冬天的时候防寒,兔子皮虽然小,但也有用。剥的兔子皮拿回家晾起来,兔子拿去卖了。虽然远不如活的值钱,但能卖一文两文也好。他还想找个途径弄头猪来卖。程怀之走后,温玉又睡了一觉,后来被一阵争吵声吵醒了。她只隐隐约约听见什么彩礼,什么媳妇。根据这两个关键词猜测,应该是邻居家娶媳妇,彩礼谈不妥。这还真是个千古不变的话题,可怜她,前世没来得及把彩礼提上日程,一朝穿越,直接已婚。“怀之兄弟没在家啊!”

谢大嫂来了她给温玉和程怀之一人拿了一个杂面馒头。温玉也没客气,咬了一口,能尝到发酵得味道,嚼的时候还有粮食本身的甘甜,明明是粗粮馒头,咬起来却很蓬松绵软,她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嫂子,好吃。”

“杂面馒头而已,有啥好吃的。”

谢大嫂乐呵呵的。过了一会儿,有些抱歉的说:“阿玉,对不住啊!嫂子明天不能去赶集了。”

“不能去就不能去,嫂子,你干啥给我说抱歉,太见外了,”说完又觉得不对劲,“嫂子,是遇到什么事了?”

谢大嫂很苦恼:“就给阿正说的亲事,姑娘她奶要二十两彩礼,没有就不嫁,我们庄稼人一年到头也挣不到这几两,我和孩子他爹明天要过去一趟,看能不能要少一点。”

“这么多?”

好多庄稼人一年到头也挣不来二两银子,别说二十两。温玉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眼睛都要冒光了。“嫂子,我们一起做生意吧!”

既然程怀之不答应,不如和谢大嫂合作,而且谢大嫂做吃的肯定比程怀之靠谱。谢大嫂被她吓了一跳:“女人家家的,做什么生意?”

早上答应她帮她去看集市的吃食买卖,那是因为她说程怀之去做。在她的意识里,都应该男主外女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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