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静静的听着,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杨凯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怪不得他不会和离恨天动手,从小就在一起的人,不管怎样也是玩伴、师兄弟。杨凯应该是因为离家的原因,才没有那样做的,若是换成了其他的寻宝家族,我相信他,直接就会出手。“我还以为是什么呢,难道你以为就因为这个,便会给我带来坏处,那你就真的多想了。”
杨凯的确是多想了,他从小生活在离家,对离家的感情还是有的。另外,他知道我有姜公的玉佩,应该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姜公的后人。作为姜公的后人,肯定会成为各大寻宝家族的目标,日后免不了要和他们正面对抗。只要杨凯还跟在我身边,早晚有一天,会和离家的人碰上面,只是他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不过,请你放心,我既然答应跟着你,就绝对不会做出对你不利的事情,除了离家的人外,其他的人,我都可以将其击杀。”
杨凯又说道。“我明白,以后这个什么离家若是再出现,我会亲自解决他们,你不会有意见吧。”
我看向杨凯,他这个时候的态度,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得不确认一下。离恨天和我已经结下了仇恨,日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必然会再次遇上。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会真的忍不住杀了他,但杨凯若是因为这一点而背叛我的话,那还不如现在就让他走。“放心,我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就是因为看不惯离家的一些做派,而又不想和他们有什么冲突,我才选择离开的。”
很好。杨凯能说出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接下来,我们便急忙忙的赶路,来到了紫萱手机上定位的那个位置。那里是一座小镇,人口不多,而且也很偏僻,靠近大西北的方向。而在那里,也有很多山区,想要在这么多山区里,寻找到菲菲的踪影,并不是那么简单。我和杨凯找了一家旅馆,先休息一下,毕竟开了那么长时间的车,杨凯也受不了。“晚上有篝火晚会,要不要去看一看,现在着急也没有用,而且若是李仙抓住了菲菲,一定会给你打电话的。”
杨凯来到我的房间,说道。其实,我也想到了这一点,李仙抓菲菲,无非就是用她来威胁我,交出那个黑匣子。只要黑匣子,还在我的手里,菲菲就算落在李仙的手里,也不会有事。我相信,李仙已经把我调查的很清楚了,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若是真想要黑匣子,就知道该怎么做。“嗯,去看一看吧。”
大西北的民风比较彪悍,外加这里的通讯也不是很发达,生活在镇子里的人们,平常没事的时候,就会举行篝火晚会。这不仅是他们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也是为了表演给那些游客们看的,毕竟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看看当地的风土人情吗。篝火很大,有五米高,在漆黑的夜里,宛若一盏名灯光,让那些从远处而来的朋友,可以看清方向。这不,远方又来了几辆车,都是商务车,牌子还是很高级的那种。我端着一杯啤酒,看向那几辆商务车,停在了一家比较高档的旅馆前。从车上下来几个人,我原本没有在意,仰头把杯中的啤酒喝完。但是在我低头,再次看向他们的时候,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黄星!不错,就是黄星。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啊,他就在李仙的身边,知道的消息应该要比别人多得多。“杨凯,你慢慢完,我先回去了。”
我回到了房间,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黄星的号码,里面传来嘟...嘟...的声音。很快,电话那边接通了。“喂,哪位?”
嗯!?黄星应该知道我的号码,怎么还这么说,看来是他现在不方便接电话。“不好意思,打错号码了,抱歉。”
我找了一个借口,挂断了电话,然后等待三更半夜,我快要睡着的时候,黄星打来了电话。“你以后打电话的时候,不要想打就打,我今天差点就暴露了。”
电话一接通,黄星就直接说道。果然,看来那些商务车有大人物在,就算不是李仙,身份也不会太低。“我知道了,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李仙是不是对菲菲动手了。”
“不错,我一直想找机会告诉你一声,但是上面来了人,我一直陪着,没有机会。”
“他们找到菲菲了吗?”
“还没有,不过已经知道了大概的地点,你现在在哪?”
“我在西北。”
“那更好了,根据我得到的消,你的那个菲菲就在西北,而李仙的人,也去了那里,我给你发一个位置,你最好快点过去,这一次李仙派去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
挂断电话后,黄星就给我发了一个位置,看到后,我立马叫醒杨凯,然后连夜出发。李仙的手段还是很强大的,毕竟他是属于特殊处理部门的,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多。比如说,可以追踪菲菲的手机,还有就是调取各个地方的摄像头,再者还有更加先进的科技手段。黄星提供的位置,距离我所在的地方,有两百里的路程,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就到了那里。那里是一片山区,只有在山区的脚下,有那么几户人家,如果林磊和菲菲是进了山区,应该就是从这里进去的。现在,天色已经转亮,勤劳的人们开始出来活动,我和杨凯便一个一个打听菲菲的下落。“哦,我记得,前两天他们两个是出现在这里,并进了山区,我们劝说山区很危险不要去,他们就是不听。”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看到我手机上的照片后,便说道。果然,他们就是来了这里。“大爷,那你有没有看到,还有其他的什么人也进去了?”
我又问道。大爷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嗯,昨天的时候,来了一批人,那些人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是好人,也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