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有中年人的豪情,更有中年人的沉淀,至少老约翰是沉淀够了,除了喝酒就是发不完的牢骚,至少约翰在家里是这样的。 有人说更年期女人可怕,其实更年期的男人一样可怕,嘟囔并不代表什么,男人的更年期往往是跟随着内心那种扭曲,这是伴生关系,并不是因为性格扭曲了才更年期。 也许到了他那个年纪钱对他来说真的意义不大,跟小马哥一样就是一个数字而已,这也仅限于相对有钱人来说,对于约翰上辈子来说,中年是一个可怕的开端。 至少工作问题就不好解决,去哪里人都嫌弃,对事业更是缺乏了一种拼搏劲,也许是到了这个年纪人更看重经验,而相对的就缺乏了创新能力。 总之中年是一个坎,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更是深入了解人世间甜酸苦辣的一个过程。 “你少喝点酒吧,对身体不好。”
约翰拿起酒瓶放在自己脚下,看着老约翰他还有点酸楚,一个孤独的中年人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很容易让他走进回忆里走不出来。 老约翰笑着笑着,放下手中相册。 “孩子,你张大了,也应该走你自己的路,看到你我就想起我小时候。”
听这老家伙说这话,约翰感觉有点别扭,按照心里年龄来说,约翰应该比眼前这个男人还大才对,跟自己说这样的话真的好么? “人都有过去,但是更多的是向前看是么?要不你来纽约呆一阵子放松一下?”
“不了,生在这片土地上,我也想死在这片土地上,这片土地就是我的家,我哪里都不想去。”
“还有你的回忆是么?你忘不了以前的事情。”
老约翰没有说话,喝光手中酒晃晃悠悠起身。 “Almost heaven, West Virginia Blue Ridge Mountain, Shenandoah River Life is old there,Older than the trees Younger than the mountains,Growing like a breeze。。。。”
这首老歌很好听,老约翰唱的很用心,好像这首歌就是他的人生经历一般,但说真的老约翰歌声的确不怎么好听,约翰不好打断只是耐心听着,听着一个老人的倾诉。 “这是你母亲最喜欢的一首歌。”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也带我回来看见你。”
“呵呵。。。是吧,一切都是该死上帝规定的。”
老约翰踉踉跄跄走上楼,留下约翰自己,约翰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体会那种威士忌的辛辣,内心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才好,那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心态。 就这样约翰一直独饮,直到艾力下楼找到他,才也踉踉跄跄回到自己的睡房。 天空如同画板,绘出一片蔚蓝,远处山川仿佛有着他的灵魂,展现出令人惊叹的黄,那是一望无际的美丽,在天底下只有他和他。 骑在马上,约翰今天看了很多很多,他看到了他们家广阔无边的农场,看到了他们家美丽深邃的池塘,看到了长满果蔬的山和那一望无际的纯净蓝天。 “约翰,你还记得这里么?你小时候特别喜欢来这里。”
约翰下马先摸了摸自己的屁股,说实在的那是真疼,从未骑过马的他,今天算是菊花不保了,那简直就是一种火辣辣的折磨。 刚刚下马的他,走路都是罗圈腿,现在他的两条腿更是出满了一种撕裂感,那种感觉很棒,比在局子里还要舒服。 摸着眼前巨大的梧桐树,约翰回头看着老约翰。 “这树的好几十年了把?”
“呵呵,我父亲小时候就在这树底下玩,具体多大我也不知道。怎么样?你有印象了么?”
“嘿。。。我这病很难好的,请不要老问我好么?这会让我内心有阴影的。”
“哈哈。。。”
老约翰潇洒的胯下马,也随着来到梧桐树下,拿出一颗烟递给约翰,俩人点燃香烟坐在地上看着远方。 “你看前面那山,你小时候老让我讲故事,我就给你将那山的传说。”
“是么?”
“嗯,那还是西部刚开发时,前面那山上曾经有过一群强盗,你爷爷的父亲当初也是警长,经常跟这帮强盗打交道,后来,你爷爷的父亲就是去了前面那个山上,在也没有回来的。然后我父亲长大后也做了警长,曾经探索过前面那片山。”
“然后呢?”
“我小时候他经常给我讲故事,说山上有强盗留下的宝藏,谁要能找到那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愁。。。哈哈。。。”
约翰眨眨眼,这就是一个骗小孩子的玩笑,他前世给自己家孩子也没少讲这方面子虚乌有的二货故事。 “后来,我把这个山也买下来了。”
“这座山也是我们家的?”
“当然,我们家农场可是整个附近最大的。”
好吧,约翰知道了,老约翰这家伙就是一方霸主级别,自己却住的那么简陋,这能让他说什么呢? “孩子。”
老约翰拍了拍约翰的肩膀。 “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墓放在你母亲的身边,我想跟她一起躺在这片土地上。”
“嘿。。。你还早着呢,别跟我说这些好么?”
“哈哈。。。我看你跟艾力很配,你们最好在镇上办婚礼,我想让所有人看着你们,祝福你们。”
约翰点点头,老约翰起身来到马匹旁边,拿出一个酒壶喝了一口抛给约翰。 “喝点,这天虽然没到冬天,但是还是有点冷。”
约翰接过酒壶喝了一大口,感觉胸腔火热十分舒服。 “如果,你有机会最好也去一趟英国,你爷爷很惦记哪里,说我们祖辈的荣誉都在哪里。”
说完老约翰从裤兜中掏出一枚徽章,递给约翰,约翰看着手中的徽章,感觉入手十分别致虽不是什么贵重金属制作成的,但是能感觉出这枚徽章在那个年代加工的也很细致。 翻到背面,写了爱德华三世授约翰,斯米尔,南德,XXXXXX。。。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毕竟古英语跟现在英语还是不相同,有很多约翰并不知道里面意义。 “你这是准备好的把?”
“嗯,你回来时候我就感觉是时候把家族徽章交给你了。”
“你认为我会成为一个绅士么?”
“你知道不会成为一个牛仔。。。。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