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起身鼓掌,众人也纷纷说着各种赞美之词,叫好声不绝于耳。马文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文彩出众,还特意对着赵圆圆高声叫道:“姑娘此曲真乃天籁之音也,大有闻后绕梁三日之感!”
赵圆圆对着马文海礼节性一笑,起身看向众人道:“多谢诸位公子,奴家现丑了。趁着诸位雅兴不减,奴家现在就出今日茶围之题,请诸公子以‘春雨’为题作诗或词都可。”
话音落下的同时,有几个教坊司的小伙计,已经开始给众人分发笔墨纸砚。“姑娘出的题目好雅致,我等一定奉陪。”
得到了赵圆圆微笑鼓励的马文海叫道,感觉信心倍增。其他客人也都很有兴致,因为这个题目是个大众题,应该不难。“圆圆姑娘,这次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胡伦也喊了句,坐在那里故作沉思,暗中却用手捅了捅身边的老仆。只是他们都没注意到,一个小书童已经悄悄溜到了身后……“天顺兄,期待你的大作咯!”
张志伟对着李天顺笑眯眯的道,可下一瞬又悄然叹息:“兄要是能与圆圆姑娘单独见面,可一定要跟我说说其中的趣事。”
上辈子从警的经历,让李天顺对别人的情绪有很好的窥探力,本来还想跃跃欲试的他此时却犹豫了。倒不是记忆里没有白嫖的诗,而是他记得在赵圆圆弹琴时,志伟兄都忍不住流下了哈喇子,更何况刚才的话里还隐约带着醋味。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张志伟对自己有恩,这个赵圆圆再漂亮也是个风尘女子,自己为什么要与他去争呢?对,自己何不弄一首平淡些的诗,成全了志伟兄的好事,至于志伟兄能否技压群嫖,那就看他的本事了。想到这,李天顺笑着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张志伟此刻的心思全在编诗上,并未留意李天顺的话,只是打了个‘哈哈’就提笔沉思起来……写诗是有时间限定的,一炷香后,有两个小伙计收走了大家的诗,由一名丫鬟当众朗读后,再由赵圆圆选择谁是今日茶围的胜者。总体上来说还算公平,毕竟谁的诗好谁的诗坏,大家心中还是有定论的。片刻后,十几首诗就念完了,中间出现了两个小插曲。第一个是丫鬟拿着一篇诗稿看了半天,感觉像是无数个线头散落纸上,又像是无数只虫在纸上爬,一时竟无法辨别。直到快看花了眼,才把上面的字认清楚,读出了‘春光明媚柳叶青,莺歌燕舞小河溪,一场春雨忽然至,云开雾散阳光新’的诗句。本来这些客人里就少有真正的读书人,听了这首平淡的诗句大家也没觉得好,反正肯定是被淘汰了。可当张志伟听到这首诗竟然是李天顺做的时,就不淡定了。天顺兄的才气怎么没了?他惊愕的看向李天顺:“天顺兄,这首诗是你写的吗?这……这也太……”“太差了,有点儿像打油诗对不对?”
李天顺笑了笑道:“谁都没有灵感的时候。”
这让张志伟在有些失望的同时,内心还有些小欢喜……这首平淡无奇的诗,也没引起了赵圆圆的过多关注。看着这位身穿一袭白色儒服,英俊阳刚,潇洒儒雅,颇有出尘之风的李公子,赵圆圆心里暗道了句。又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另一个小插曲是,当众人听完胡伦做的诗后都是一愣,就连赵圆圆也不由一阵侧目。因为胡伦写得这首诗十分工整,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完全和以前写的诗不在一个档次上。难道这小子真是开了窍,突然有了才学?就在这时,马文海突然站了起来,指着胡伦阴笑道:“胡公子,打茶围可没有让人代笔的。”
胡伦和他身旁老仆的身子同时一震。“你胡说什么,本公子岂会找人代笔?”
胡伦反驳道。“呵呵……”马文海干笑两声,朝身边的书童使了个眼色。那书童当即对着众人喊道:“我家老爷说的没错,刚才各位写诗时我偷偷到了他们身后,亲眼看到是那位老先生写好了诗,胡公子又抄一遍递上去的。”
胡伦小眼睛一咪,依稀记起好像是有个人站在身后,只是当时自己正在全力抄诗,没在意。没想到这个马文海居然这么鬼,拆穿了自己苦心设下的计谋。即使是到了这个地步,他依然脸红脖子粗的反驳道:“胡说,一个小孩说的话你也信?”
马文海却不与他争质,将酒杯往桌上一放道:“有本事请胡兄当场在作一首如何?”
这可把胡伦弄得彻底没辙了,他虽是个粗人,但也知道真比起来就是自取其辱,只得狠狠瞪了眼马文海,挥挥手道:“本公子没心思和你比,大不了这一局我认输。”
说完一屁股坐了回去,又狠狠瞪了眼身边的灰发老仆,低声骂道:“你怎么这么不加小心,给我的时候也不看看左右。”
老仆一脸冤枉:“胡公子,这也不能怪老朽呀。”
“怎么不怪你,我告诉你,答应你的二两银子黄啦!”
胡伦气呼呼的道。“您怎么能这样,说好的事怎能反悔?”
那老仆刚说到这,见胡伦的眼睛又立了起来,作为一个被请来的老秀才,他也不敢得罪这个有钱有势的货,只得无奈坐在那里小声碎碎念:“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故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失,道亦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行了行了,还给你二两。”
胡伦被这老头的‘之乎者也’絮叨的实在受不,忿忿不平的道。说完继续喝酒吃肉,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在众人的一阵哄笑声中,这段插曲告一段落。李天顺……没心没肺脸皮厚,心宽体胖长横肉,还真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