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赶路时加餐,中午还要吃饭午睡,觉得小雌性的部落,应该是富足而安逸的吧!两人都上了自己的鸟巢午睡。两小时后,丁可楹醒来,看青竹、青松在帮她收拾行李。青柏远远走来,长发微湿,应该是去洗澡了,噢,洗衣服了,手里拎的兽皮还滴着水。胸前的水珠向下滑落,流经发达的胸肌,滚过八块腹肌,没入茂密的……“啊啊啊……”丁可楹顿觉天雷滚滚“你你,你怎么不穿衣服?”
青柏不明所以,甩了甩手中的兽皮,围到腰间,看着她,似乎说:这不是穿上了!丁可楹终于找到那点违和感了。一直以来,语音交流非常顺利,让她不自觉忽略身处远古蛮荒的事实。看他兄弟三人,腰上只有一兽皮裙。青柏这还能勉强及膝,青竹兽皮裙最短,只到大腿根部,春光灿烂。丁可楹觉得回到部落第一件事,要教会他们做裤子,穿兽皮裤。现在先应急,从空间里,拿出三条内裤和三套工装衣裤,分给他们穿上。这是为了适应末世,特意订做的,男女款各种号码都有。难道她来蛮荒第一桶金是靠卖衣服?三只大猫毫不避讳的,当场解下兽皮裙就要换上衣服。丁可楹在风中凌乱,却无法回避。还要帮青柏穿上,给他俩作示范。丁可楹担心明天会长鸡眼。三只刚穿上衣服的大猫,收拾妥当,准备上路了。丁可楹突然想到他们要变兽身,“先等下!”
伸出了尔康手时,已经晚了。身旁已经出现了三只大老虎,萌萌的看着她,收回手扶额,发现地上并没有预想到的衣服碎片。没有再说什么,爬上青柏的背,坐到肩颈处出发。一路在森林中穿梭,两个小时后,他们突然停了下。青柏的毛炸起,可楹知道敌人出现了。一会儿,周围陆陆续续有几十个兽人现身。他们穿着兽皮裙,绿油油的眼睛,黄褐色皮肤,长得一副阿三样。她非常懊恼,自以为森林是她的天下,却如此的掉以轻心,进了敌人的包围圈。青柏将可楹交给青竹,与青松准备以兽身迎战。丁可楹知道自己不使用异能的话,就是个拖后腿的,咬紧唇,跟着青竹退到后方。丁可楹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回想前世的土狼是不吃肉的,以昆虫为食,多捕食白蚁。土狼的牙齿退化,爪子也不够锐利,并不善于格斗,应该不足为惧。可是豺狼却善于追逐猎物,也常以围攻方式捕食。行动敏捷,善于跳跃,豺狼本性凶猛,胆大,嗅觉灵敏,耐力极好。猎食的基本方式与狼很相似,多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前世曾有报道,在印度曾经发生过多起,孟加拉虎与一群豺为了争食而血战的事情,结果每次都是,在虎咬死、咬伤几只或十余只豺之后,没能冲出重围,终于精疲力尽,倒地不起,被这群穷追不舍的豺活活咬死。(来自度娘)越想丁可楹越紧张,暗中决定,若己方不敌,拼得暴露自己,也要用异能将敌人消灭。植物系异能本就适合群战,又身处森林,兽神大陆的植物不知比前世粗壮了多少倍。来到兽神大陆,她每天都在使用异能,训练提升不敢懈怠,应该有一战之力。青竹以人形守护着丁可楹,看她紧握双拳,安抚道,“他们是变身失败的物种,没有翅膀,别怕!”
丁可楹勉强一笑:“大哥,土狼只是凑数的,豺狼才是我们的对手。他们比我们数量多,耐力强,一定不能让他们拖住,要么速战速决,要么直接突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青竹一想,确实是这样,上次自己就是伤在豺狼部落手中。吩咐兄弟俩:“找到机会就突围,前方出了森林,有一处断崖,我们去那边。我不变兽身,能保护好可楹,一会儿你们随机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