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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风城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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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上台的竟然是“正无穷大”。李誉在后台和风城火焰成员聚在一起,也在关注该乐队的表演。正无穷大一上台,就引起一片惊呼,“哇”“哇”声音连成片。原来,他们的打扮都非常大胆新潮,那个粉红男郎就不说了,其他男的也有样学样,颜色和造型极尽夸张,而女主唱换了身黑皮衣,紧身那种,把一身曲线勾勒的分毫毕现。“哇,”布朗毫无形象的流口水,“这是福利啊。”

骚动,直到音乐响起才停——是那种轻柔开局。“Love,lovemedo.爱我!爱我吧!YouknowIloveyou,你知道我爱你Illalwaysbetrue我永远都真诚.Soplease,lovemedo所以,请爱我.……”披头士出道的首支单曲,歌词简单到爆,基本上就是以上四句重复。但在实际表现中,正无穷大是重新编曲另类演绎,女性主唱呢喃般刻意用稍沙哑的嗓音,反复唱了出来,刚强中带着柔弱,柔弱中带着一丝坚忍,那调子麻麻酥酥,直往人骨头里钻,再配合她那一紧身衣,诱惑一下子正无穷大。“这个主唱好强。”

李誉听得头皮发麻。他上一世见过一个专辑名字叫《穿过骨头抚摸你》,当时觉得这句话很酷,现在却觉得拿来形容这个主唱简直非常恰当。“嗯。辛西娅是真在舞台上唱过歌剧的,唱功非常扎实,流行唱法对她来说太简单了。”

托马斯表情凝重的说道,“以前的正无穷大比我们稍逊,但自从辛西娅去了,坊间的名气已经超过我们了。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吉姆·泰勒,这间酒吧的老板想换掉我们的原因吧。”

不得不承认,如果托马斯是酒吧老板,他自己也会这么办的。李誉对比了一下托马斯和这位辛西娅,虽然托马斯已经很不错了,但和对方还是有差距的,这种差距就像二本和一本一样。“有信心吗?”

李誉拍了拍托马斯肩膀。“当然。”

托马斯绝不认怂。“让我再帮你们一下吧。”

李誉坏笑着,指指乐队大伙的牛仔服打扮,“你们不觉得你们的服装太逊了吗?”

“服装……?”

听李誉说起,托马斯才意识到自己今天的服装的确被“正无穷大”的惊艳给掩盖了。“没时间换装了。”

“有时间。”

李誉自信地点点头,“交给我!”

在“正无穷大”和“风城火焰”之间,还有一个表演,这就够了。李誉到化妆师那里借了一把剪刀,向大家示意一下,挤挤眉毛说道:“你们给我脱!”

众人:“……”二楼雅间。内森·霍尔咽了口唾沫:这个主唱不错,大卫·托马斯能达到这个水平吗?在了解道乔治·托马斯的权势之后,内森·霍尔已经完全倒向了托马斯这一方,心里想着:只要小托马斯表现尚可,就签下来,只要能和大托马斯攀上交情就是赚的。但是,他终归还是唱片公司的,在辛西娅表现出实力后,他只求托马斯别差的太多,否则对他自己的工作和职业操守,他没法交代。乔治·托马斯眼里也出现了一丝凝重。舞台上,属于“风城火焰”的时刻终于到了。“加油!”

“加油!”

乐队成员们互相打着气,那边的主持人已经报幕完毕,托马斯低吼一声:“我们走!”酒吧二楼,大托马斯和忽然变得乖巧的霍尔相谈甚欢。“大卫要出来了!”

大托马斯微笑着看向下面舞台。“轰隆!”

——话音未落,在“风城火焰”上台时,乔治·托马斯一下子站了起来,把椅子都带倒了,惊得旁边的霍尔也站了起来。“怎么回事?”

霍尔顺着大托马斯的目光望去。我的天,这是什么打扮啊?!就看托马斯四位,穿的象征潮流喇叭口牛仔裤,走到了舞台之上。但是,喇叭裤竟然没有一个完整的,上边都是做旧、破洞、磨边和裂口。露胳膊的,露膝盖的,露腿的,露屁股的,居中的那位帅哥,应该是小托马斯了吧,但他连裤子下角都没了,起了毛边,露着脚腕子,像个乞丐,根本不是霍尔想象中富家公子的模样。完全的颠覆。乔治·托马斯也是惊讶莫名:我生活费给少了吗?托马斯本来预想着用歌声让他的父亲惊掉下巴,结果在他一出来,那一身装扮,往舞台上一站,他老爸的下巴就被惊掉了。“哇”“哇”——随着几人的上台,尖叫再一次出现,甚至和“正无穷大”上台时相比,一点儿也不弱。泡吧年轻人可比大托马斯这样的老古董和霍尔这样的“高端人士”,接受新事物来的快多了。“他们穿着好性感啊,我也要这样!”

一个女孩尖叫着说。“拉上我,明天我也要这么穿!”

她的闺蜜也兴奋地说道。“太酷了。”

相邻两人不远,有个青年也两眼放光的评价着。李誉抱着胳膊,对场上的效果很满意,他点点头:我也做了一次服装设计师。——他把乐团成员的衣服都给剪成了破洞装!破洞装是李誉发明的吗?不是,自从1873年,第一条牛仔裤诞生,当时的劳动人民早就磨成过破洞装。可惜,那不是潮流,那是无奈。后来,牛仔裤不断发展,60年代牛仔裤被赋予向往自由的含义,就流行宽松,但也有嬉皮士们故意做旧,把牛仔裤磨得破破烂烂彰显颓废气质。但是,这种操作一直都是小范围,也是小打小闹做做旧,没有真正成为流行文化。前世历史上,直到80年代后,思想全面开放的年代,才有了潮流的流行。而现在,李誉把做旧装升级成了2.0版本——破洞装,并且提前摆到了台面上,自然获得了放荡不羁向往自由的小青年们的追捧。音乐响起,与前世在编曲上稍有不同。——李誉提供了歌谱,但编曲环节却不是他的强项,而且时间不充足,就任由乐队自己编曲。当然了,歌曲没变,就不会有太大偏差,甚至以后时间充足了,李誉如果愿意,完全可以照后世在把编曲拧过来。“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这首歌并不是写给那些伤心的人……”——布朗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一出口,全场就沸腾了。一首新歌!节奏感这么劲爆的新歌!乔治·托马斯和内森·霍尔都忘记了坐下,呆呆地望向舞台。“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没有信仰的祈祷者……”乔治·托马斯和内森·霍尔对视一眼,从彼此眼睛里都感到了惊讶:这个歌曲,这个节奏,真的很棒!“Iaintgonnabejustafaceinthecrowd.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Youregonnahearmyvoice.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WhenIshoutitoutaloud.当我大声呐喊出来……”托马斯融入了自己感情,不羁地嘶吼:“Itsmylife.这就是我的人生。Itsnowo—rnever.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Iaintgonnaliveforever.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IjustwanttolivewhileImalive.我只想趁我活着的时候认真生活……”“Itsmylife.这就是我的人生……”——和声的是主音吉他手安德鲁·摩尔,他也是嘶吼出声,引导着现场气氛爆炸。都是年轻人,如此动感节奏早就砸进了他们心里,现在,就连歌词仿佛也唱的自己,虽然他们还不会唱,但不妨碍他们用冲破天花板的欢呼和疯狂的挥手来表达他们的情感。零星开始有“Flame(火焰)”的欢呼出现。托马斯的歌曲继续。“Myheartislikeanopenhighway.我的心就像飞驰在公路上。LikeFrankiesaid,就像Frankie说的那样,Ididitmyway.我走我自己的路。IjustwannalivewhileImalive.我只想趁我活着的时候认真生活。Itsmylife.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段唱罢,已经没了别的声音,不知道从何时起,众人的欢呼慢慢成了整齐划一的“Flame”“Flame”……有冲破云霄的气势。“正无穷大”乐队成员都呆呆地看着舞台上那四个高大得无法想象的身影,瞠目结舌。他们知道,今晚上他们已经没可能赢了。这样经典火爆的原创歌曲一出,他们不可能有任何胜算。风城火焰,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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