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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重回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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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听到父亲的解释,好像确实如此,因为他改变不了陈晓,陈晓杀人他还要帮忙隐瞒,但事实真的是如此么?他知道自己是试探不出什么东西的,刚刚的询问只是他心里的一些不甘。“我累了,回去吧。”

回到房间,陈晓知道事情急不得,得慢慢来,试探父亲的难度太大了。转眼过了两周,陈晓终于不用在坐轮椅了,他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虽然还是有些不便,但比坐轮椅强太多了。他出门打了个车,目的地是七宝公寓,这两周他没有在试探父亲,一切都恢复了平时的模样。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当时按自己的推测,唐悠悠的死是自己和李响一起杀的,然后自己在嫁祸给他。他来到七宝公寓,这里已经恢复了之前的热闹,丝毫看不出有人在这里死亡的样子,毕竟已经过去三年了。他走到那个埋唐悠悠的广场,这里已经变了模样,建起了一些娱乐设施,广场上还有一些孩子在玩耍。唐悠悠这个人就好像从来没有在人们的生活里出现过一样。他依旧没有恢复之前的记忆,那时他没有觉得奇怪,但现在看来这一点很不正常。日记上的所有人自己都不记得,唯独记得她。为什么自己会单单记得她?她对自己来说很特殊么?但也正是这些记忆才让他现在这么疑惑,在他的记忆里唐悠悠其实就是个海后,这种人对他哪里重要了?如果唐悠悠是个善良的人,他也就不会这么疑惑了,万一是被她的善良打动了呢?虽然狗血,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偏偏唐悠悠不是这样的人,她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而且还吊着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让自己发生改变?他百思不得其解,仔细回忆着唐悠悠的点点滴滴,自己先是看到她的直播,然后对她产生了感情,然后开始追求她,直到她死亡,自己穿越过来。他眼睛突然眯了起来,他发现自己一直都忽略了一个问题,从穿越到现在他都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时间!原主这三年为什么没有继续杀人?他好像经常回避这个问题,之前也是匆匆给个理由就略过了。现在想想,也许是这三年里发生了什么,才导致自己的出现。三年没有杀人,他又没有得什么病,为什么不继续?也许是因为原主其实不想杀人,一切都是父亲做的,这三年他逃离了父亲的魔爪,让原主得以喘息。顺着这个猜测,陈晓继续往下想,原主一直非常压抑,所以他不会结识到自己喜欢的人。直到在直播间看到唐悠悠,这个表面光鲜亮丽,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儿,一下进入了他的内心,结合唐悠悠的直播内容是情感类的。他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哪怕他只是唐悠悠鱼塘里的一条鱼,他依旧甘之如饴,因为唐悠悠或许代表了他的某种希望,获得新生的希望。然后唐悠悠死了,死在了他面前,他彻底崩溃了,进而幻想出自己。或许让他崩溃的不是唐悠悠的死,而是唐悠悠死亡这件事,代表了他想要获得新生的希望彻底破灭。这也符合唐悠悠死亡时礼盒上‘绽放’这两个字的意义。自己不正是在罪恶中诞生的么?在罪恶中诞生的自己,或许会‘绽放’的更加美丽。当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测,但他觉得自己的方向没错。直接询问父亲肯定行不通,如果幕后黑手真是父亲,自己肯定得不到真正的答案。询问母亲呢?想到这他摇摇头,以母亲的性格,自己如果询问了,她百分之百会告诉父亲,多此一举。看来还是得靠自己了。自己穿越来的时候原主是二十四岁,他上了学信网看了一下自己的毕业时间,二十二岁毕业,也就是说三年前原主是二十一岁,大三到大四之间。因为大学是在本地上的原因,所以他没有住校,依旧在家居住。直到大学快毕业,开始了实习,这才给了他离开家的机会,因此逃离了父亲的魔爪,加上那时候警方全力搜查凶手,父亲也许有躲避的心思。两者结合,才会出现三年没有杀人的状况。时间上刚好吻合。陈晓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了。这里或许也是父亲故意为之,父亲故意给原主三年的喘息时机,就是为了一举摧毁原主,在原主看到希望之火时,一把将其掐灭,这对原主来说无疑是致命般的打击,更容易让原主崩溃。而在自己‘诞生’后,父亲并没有像对待原主般的方式对待自己,可能是怕自己‘不稳定’?直到又过去三年,父亲也许觉得自己变得‘稳定’了,然后他就又开始杀人,并嫁祸到自己身上,但这次他改变了方式。没有在用日记,因为原主的经历,可能让他觉得日记并没有用。他改用成语言诱导,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在车上时他突然对自己说了那样一段话的原因,他在诱导自己,让自己以为自己是真正的凶手。但这里有很多地方陈晓想不通,父亲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催眠?他不相信自己会被催眠,即使催眠也不会完完全全的控制一个人的所有行为,如果真能做到这些,那就不是催眠了,而是法术。在他看来,催眠最多能给他植入一个想法,也许自己最后会去于彤彤的抛尸地点的这个想法是父亲植入的。否则解释不了他为什么这么做。他感觉眼前笼罩自己的迷雾淡了许多,事实也许就是他想的这样,只要把其中几个关键问题想通,他就能彻底看清所有真相。他试着把自己代入父亲的视角中,那么他怎么做才能让这一切达到如此合理的效果?当时李东的日记是从他的怀中掉落的,说明他是知道日记的事的,在结合日记上记录的事,这证明日记基本不存在伪造的可能。也就是说日记中记录的事都是真实的,也可以说是李东亲眼看到的。想到这,他打了个车直接前往那家快餐店,店里人很多,他点好餐,走向之前于彤彤坐过的位置。那个位置已经有人了,但陈晓毫不在意,他走到位置旁边靠墙站着。那人抬头看了一眼陈晓,觉得莫名其妙,因为陈晓的原因,他吃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吃完了,然后瞪了陈晓一眼后,起身离开。那人离开后,陈晓坐了下去,向外看去,这里能看到那个转角,但因为方向的原因,看不到车牌。也就是说,李东当时看到的也许不是自己的车,这种可能的确存在,租一辆车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而于彤彤因为陈晓的关系,上他父亲的车也是很正常的。然后就是纸条的事,在李东的日记中写的是,自己在于彤彤的座位上留下了纸条。他对自己的这个动作完全没有印象,而且他可以保证自己当时的状态是非常清醒的,不然他不会推理出那么多东西。这是怎么做到的呢?他想不通。这时店员喊道,“144号的餐好了。”

陈晓知道是自己的号码,他拄着拐起身来到吧台取餐,店员看到他的样子,充满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啊,没看到您的情况,这样,您行动不便,我帮您端过去。”

陈晓摇头拒绝,“不用,我自己可以。”

“没事我帮您吧,你稍等一下。”

看到店员坚持,陈晓也没在拒绝。店员一边拿着餐盘,一边对着后厨喊道,“小王,你出来盯一下。”

然后转头对着陈晓赔笑道,“不好意思啊,最近店里刚有人离职,还没招到人,所以有些忙不过来,平时像您这种,我们都会亲自送过去的。”

陈晓眼睛眯了起来,有人离职?他看着这个店员想问一下是谁离职了,但看到她这么忙,陈晓决定等等在问。回到座位上,陈晓想到店员的话,如果这个离职的店员有问题的话,那这人完全有可能在自己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放下纸条。这人只需要提前在餐盘的那张纸下面放好纸条,就能达到像是自己故意留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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