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回家的前半年,顾莎顺利地产下了一个女孩儿,取名为邵葵。几个月大,邵葵就能走路说话,学东西也快得让人咋舌,古灵精怪得大大打破了孩童的程度,每天和顾莎斗智与邵景彦斗勇。她半岁时,顾连晟第一次回家,王府上下都很热闹。这小丫头片子一听到自己有个哥哥要回来,开心得不得了,起了个大早在王府门外等着,暖暖拿她没办法,只能陪着她一起等。顾连晟一到王府门口,她就又是蹦又是跳地大喊着,“哥哥,哥哥!欢迎回家!”
不过虽说她只有半岁,可那脸生的与顾莎已有八分相像,美得让人心软,让人移不开眼睛。也正是如此,顾连晟一眼就认出了邵葵是自己的妹妹,并且喜欢得不行。邵葵也很粘顾连晟,他在府里住了小半个月,她一刻也不放松地跟在他屁股后面。顾连晟也不嫌烦,带着她一起练功,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玩闹,也没少闯祸。只是每次邵葵捅了篓子,顾连晟就顶下来,邵葵也毫不犹豫地接受顾连晟的好意,每每躲到他身后去。“啧啧啧,果然是亲兄妹!”
顾莎摇了摇头,无奈地感叹道。等到顾连晟该离开的时候,最舍不得的,就属邵葵了,抱着他的腿大哭大喊着不让哥哥走。顾连晟也舍不得,他蹲在邵葵跟前,拉着她的小手说,“小葵在家里等哥哥回来好不好?”
“你去哪儿呀?”
邵葵奶声奶气地问,哭得脸颊红扑扑的,上面还有一条条的泪痕,表情倔强又不舍。“哥哥要去找师父,跟着师父学习,这样哥哥以后才会变强大,才能保护小葵。”
小小年纪的顾连晟已经学会了耐心,学会了解释。顾莎和邵景彦站在一旁看兄妹俩分别,一句话也没有说,看到顾连晟的成长,他们很欣慰,并且坚信,他会成为出色的人。“多久?”
邵葵拉着顾连晟的衣角的小手稍稍松了些。顾莎惊喜地和邵景彦对视了一眼,低声说,“有个好榜样,她也懂事了不少。”
邵景彦搂紧了顾莎,脸上是温暖的笑容,他也压低了声音,不去打扰两兄妹,在顾莎耳边说,“谢谢。”
“谢我干什么?”
“谢谢你把他们俩带到我身边。”
“没有你,我也生不了,也谢谢你自己吧。”
邵景彦好笑地在顾莎脸上捏了捏,“小葵根本就是你的翻版!”
好像也是,顾莎忽然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也是个麻烦精,到处闯祸捅娄子,活泼得一刻也闲不住。兄妹俩难舍难分,顾连晟和父母亲两人好好道了别,便离开了。他离开前,顾莎还有些担心,他才八岁而已,竟然让他一人独自回家,现在又要一人独自离开。她说了好几次让人送他,可是顾连晟都拒绝了,说自己已经能保护自己了,归隐让他一个人回来,就是最好的证明,让顾莎放心。邵景彦试过顾连晟的功底,比他8岁的时候要扎实很多,所以他相信顾连晟一个人能行,送来送去的倒是让他少了锻炼的机会。之后的几年里,邵葵为了让顾连晟每次回来都能看到她的成长,努力地学习。惊人的学习能力,到了她也六岁的时候,已经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文武双全。加上父母良好的基因,美貌惊人,提亲的人一年多过一年。“这些人是有毛病还是怎么样啊?小葵才六岁!提个球的亲啊!”
顾莎看着那些七七八八的聘礼,快气炸了,大喊着,“退回去,全部退回去!”
邵景彦也有些头痛,看到顾莎发火,有些不忍,只好建议道,“我们给葵儿直接找个人家定下吧?”
“不行!我提倡自由恋爱!”
“那只能弄丑她了。”
“弄丑她……好主意!”
随即,顾莎立马就让召集了全府上下的家丁丫鬟,让他们每天轮流派一个人到集市上散布关于邵葵毁容的事情,毁容程度越夸张越好,但是跟百姓们八卦的时候一定要装得这件事非常机密!短短数日,全赤国的百姓都知道得天独厚的六王府二千金毁容,惨不忍睹一事。顾莎让邵葵出门的时候带上面纱,邵葵也没有不满,因为她偷听到顾莎和邵景彦的对话,她对于自己开明的母亲提倡自由恋爱一事十分赞赏。而且她常常缠着顾莎给她讲她和邵景彦以前的故事,顾莎那会儿就是丑得离奇,却还是跟邵景彦修成正果了。她小小年纪的她,一直坚信,真爱无关样貌无关财富,所以她不在意外面的谣言会有多可怕,会不会影响她的终身幸福。倒是十四岁的顾连晟,这一年回家的路上,因为这谣言,发生了点小插曲。他骑马赶了一整天的路,傍晚在城里一家客栈歇下,到了饭点下来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一些让他不大愉快的流言蜚语。刚点完菜,顾连晟就听到身后三个一看就不正经的小混混热烈地讨论着六王府的二小姐。“啧,这六王妃到底拒绝了多少门提亲?”
“还真没人算过,不过这邵葵也真可怜!当初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上门提亲,随便答应一个,也不至于到如今毁了容,没人要的好啊!”
“就是,这六王妃也不过是仗着自己女儿才貌双全,觉得有的是机会挑!”
“哈哈!这下可好,倒贴钱都没人要!”
“对对对,倒贴钱都没人要!哈哈……”“那不就成了赔钱的丑货了吗?”
“哈哈,赔钱的丑货!”
三个小混混聊得正开心,笑得快要合不拢嘴来。顾连晟看似漫不经心地从竹筒里抽出了两根筷子,轻轻一动手指,其中一根就跟剑一般飞了出去。“啊!”
“啊!”
“啊!”
那根筷子射到了其中一个混混的额头上,又弹到了另一个混混的额头上,最后弹到了另一个混混的额头上,惨叫声一声接一声。三个人捂着吃痛地捂着额头,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一抬头,发现三个人额头上同样的位置肿起了硕大的包,一碰就疼得龇牙咧嘴。“谁?是谁暗算我们?”
第一个中招的混混捂着额头,凶神恶煞地拍桌子大喊。在场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正端菜到顾连晟桌边上的小二也顿住了动作,连正在算账的掌柜也停下了啪啦啪啦拨弄算盘的手……顾连晟伸手将小二端在手里迟迟没能放下的饭菜一一摆到桌上,又取了一根筷子,用手帕擦了擦,管自己吃起饭来。最后一个被筷子弹到的混混比较机灵,看到顾连晟往竹筒里抽了一根筷子和他手里的筷子凑成一对,又看了看掉在脚边的那只筷子,立马就反应过来了。他连忙拽了拽另外两个混混,指了指低头认真吃饭的顾连晟,“是他!”
“喂!小子!”
第一个被筷子弹到的混混一拍桌子,气势汹汹地朝顾连晟走去。小二被吓得立马退回了柜台,其他人也都屏息注意着这边的一举一动,抱着看热闹又不希望引火上身的心态。顾连晟泰然自若地夹菜吃饭,仿佛完全没听到小混混的叫嚣,也没感觉到周围的气氛。小混混们在顾连晟桌前,把他围了起来,混混甲一抬手,就掀翻了那盘糖醋排骨,“看看,看看!吓得不敢说话啦?吃饭也得小心点啊!啊?”
跟着归隐虽然每顿都吃得很饱,但是归隐的手艺真的是不怎么样,他一直也不敢多说什么。而他每次一进厨房亲自下厨,厨房就很不给面子地不是起火就是一通乱七八糟。现在好不容易出来吃顿好的,这丫的哪盘不好掀,非掀他最爱吃的!顾连晟本来就想随便对付一下的,被踩了雷点,就另当别论了。可是混混甲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最不该做的事,没有之一,只是看顾连晟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变本加厉,直接把他的饭菜都推到地上去。碗碟碎裂的清脆声音响成了一片。啊,他的黄花鱼,他的蛋花汤!真是一群不知粮食可贵的东西!三刻钟之后。混混甲乙丙整齐地跪在顾连晟的桌边,个个鼻青脸肿,鼻血横飞,抱着脑袋低着头。顾连晟念着,“锄禾日当午。”
他们就跟着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汗滴禾下土……”这首《锄禾》是顾连晟小时候顾莎教给他的,虽然在现代,这首诗满大街的小孩子都知道,但是除了顾莎和邵景彦还有柳下惠以外,就没有其他人听过了。客栈里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混混甲乙丙的脑袋越来越低。“念一百遍。”
顾连晟拿着筷子咚咚咚地挨个敲过来,然后对着小二喊,“小二,重新上一份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三个混混老老实实地抱着头一遍遍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