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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条,如若丈夫触犯刑律,犯下大罪,为妻者可上报朝廷,由官府审判,直接和离,从此与前夫家断绝往来,恩断义绝。民女林落薇在此叩请沈大人,判决李毓之罪,恩准民女与之义绝和离!”
李毓一听愣了。什么?义绝?那是个什么玩意儿?还有,这义绝需要妻子提供丈夫的犯罪证据,他哪里有什么罪行捏在林落薇手里?李毓立刻开口分辨道:“大人,你不要听这个贱人信口雌黄!草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罪行,都是她陷害我!大人明鉴!”
沈大人意味深长地看了李毓一眼,道:“你不知道自己何罪之有?呵,那就让本官告诉你!李毓,你犯的是拐卖幼童、贩卖人口之罪!此乃大玦重罪,依律要打入天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