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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陈元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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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晓雨理所应当地成了饭搭子。

我想起乔楠来,拉着晓雨在三栋楼的成绩排行榜里找。

都没有。

意料之中的结局。

我开始渐渐忘了乔楠,这段还只刚刚萌芽就被拦腰斩断的初恋。他也许都已经不记得我了。

有一天和晓雨泡了泡面在后操场吃,恰巧广播是一个播音员读了一位校友投稿的文章。文章写的什么我已经忘了,大概是写的那种看着很好看,诗词歌赋都有,显露点文气出来但光靠听觉去理解属实是有些费劲的文章,只记得什么“魏晋”“箫声”“衣袂飘飘”,这种文章我熟,初中容易得高分的我最擅长的文体。不过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位广播员的声音,很有特点,低音时是大提琴的醇厚中高音是箫声的清亮。

作为一个正经的声控,我无比注意地去听最后的“播音员:xxx”,结果只听到姓陈,叫什么实在是由于学校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广播沙沙哑哑没听清。我不在意地说道:“刚才的广播员的声音还挺好听的。”

晓雨正在翻看泡面泡熟了没有,边用叉子戳面饼,边回答我:“刚才的吗?那不是陈元礼嘛,咱们班的。”

我对这个人没印象,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我好奇问道:“咱们班的?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晓雨无语翻白眼道:“得了吧,你除了我还认识谁啊。不过陈元礼还蛮出名的。”

我疑惑问道:“出名?为什么?”

晓雨回答得理所应当:“长得又帅成绩又好的不就那么几个吗。你是三中的吧。我记得你们三中上来的有一个周志先也是成绩特别好,不过没陈元礼帅。”

晓雨这么说我一下就理解了。

周志先在我们初中的的确确算是大家心里公认的风云人物了,几乎每个班班主任都会提起的学霸。初一时常常是他和陈奇二龙戏珠抢夺第一宝座,后来初二初三变成了周志先霸榜第一,吴奇成了千年老二(并没有贬的意思,第二名也很厉害)。有一次失误吴奇又当了一次第一,不过又很快在下一次的考试中被周志先狠狠碾压了,狠超了几十分,不知道是不是知耻而后勇的作用。

周志先其实不算特别帅,甚至可能只是中等偏上的男生长相,但是奈何不住成绩的加成让大家对他越看越顺眼。

虽然觉得没有到校草这个程度,身在校园的大家好像都觉得这个词太“小说”了。但现在回头想想这种人尽皆知的风云人物应该也算校草了。

我问晓雨:“陈元礼很帅吗?”

晓雨答道:“帅,而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啥啥都会,在六中就很出名了。”

晓雨都这么说了,我不禁也对这位“男神”好奇起来。回教室了我就和晓雨开始辨认。晓雨环视一周,摇摇头:“他好像还没回来。”

等打了午休开始铃的时候,晓雨看着前门拍拍我道:“来了来了。”

我对陈元礼的第一印象并没有辜负晓雨为他做的铺垫。

那天的阳光很好,从教室的前门斜斜地照进来。

两个人被笼罩在这样的阳光下走了进来,陈元礼脖子上搭着一条白毛巾,他正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水渍,大概是刚刚出了汗,进教室前去洗了把脸。

林泽宇紧接着走了进来,右手食指转着篮球,左手还搭在陈元礼肩上。就晓雨的描述来说,谁是陈元礼很明显。

林泽宇大概是对陈元礼说了什么挑衅的话,陈元礼回过头不屑地嗤笑了一声,也说了什么,大概是对他的话做出的反击。

想想也不过就类似于“今天是没时间了,看我下次怎么爆杀你。”

“切,时间够我让你输得更难看!”

陈元礼长得确实很好看,标准的三庭五眼,一双桃花眼妩媚多情,鼻子也很漂亮,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嘴唇,后来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觉得钟汉良的嘴唇和他很相似。气质很特别,既有正气又有风流气质。感觉陈元礼和《东宫》里的李承鄞走路的感觉有点像,但他走的比起陈星旭多一点随性。

记忆里的他似乎永远那样骄傲自信,陈诺后来也说,第一次看到他对他的印象就是很优秀的感觉,感觉他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晓雨冲我问道:“咋样,是不是很帅?”

我感叹道:“这么帅成绩还好,真厉害。”

陈元礼的成绩并没有周志先这么拔尖,前五十名左右徘徊。不过在高手云集的一中也已经很牛了。我这个快到二百名的学渣……倒也算不上,学普,只能望尘莫及。

晓雨摇摇头补充道:“不止,他爸妈也牛b。”

我问道:“有多牛?”

晓雨说道:“他爸是六中的副校长,妈妈体制内。”

我忍不住发出了来自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感叹:“靠!”

面对这样跟我隔着巨大鸿沟的天之骄子,我并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但是人在精神世界极度匮乏的时候难免会寻找一个精神来源。

过分的关注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控。

不知不觉,我竟然已经习惯了一坐下就去寻找陈元礼的踪迹,比如上课点名点到他我也会假装跟同学们的目光一起向他看去,这是我唯一可以正大光明看他的时刻。

我发现陈元礼现实里的声音和广播里的声音是不一样的好听,现实里的声音很有磁性,但是声调却是上扬的,好像初生的嫩叶上面的露珠,圆润饱满却暗暗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学校一年一度的书法比赛,我的行书虽然写的还可以,但离比赛还是差的远,因此并没有参加的想法。听说结果出来了,我立马拉着陈晓雨就去看楼下的展板了。

有五六副作品写得尤其好,我默默辨认他们的班级姓名,“一等奖1601李可,二等奖1603李牧,1606陈元礼……”

居然又是陈元礼,这张写了一整篇滕王阁序的瘦金体居然是他写的,横竖撇捺都如同一片片细长的竹叶,美不胜收。

我一开始喜欢行书,潇洒风流,美不胜收,后来发现行书虽然很有美感,但大家其实都从小看宋体长大,看行书这样的连笔会有点累,于是就搁置了行书的学习,转而喜欢瘦金体,但因为速度提不上来,不利于应试,所以打算高考后再学。

滕王阁序也算是我最喜欢的词,小时候偶然看到就惊为天人,王勃二十岁心悸而亡,更觉得这首传世之作如同神话。

那时我一瞬间觉得陈元礼、瘦金体、滕王阁序这三样东西的风骨很相像,他们仿佛共用的一套骨骼,天地灵气,钟灵毓秀,自成风骨,极致风流。

后来我假装不经意提起这次得奖,陈元礼脸上露着惯有的骄傲笑道:“二等奖而已,不值一提。”

是啊,只能得二等奖的书法只是他众多才能里九牛一毛的装饰,十五岁的少年,如同初生的太阳一样耀眼。

少年意气,挥斥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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