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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0章 不群被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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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夜总会是周不群的最爱。

这一点段思平还是非常理解,周不群家庭条件不错,又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阶段,除了喜欢豪车,就是酒和女人。

貌似周不群除了跟段思平谈这三件事外,似乎并没有谈过别的。

段思平能够理解周不群,周不群却理解不了段思平。

一个正常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对物质也没什么追求,那不正是鲁迅笔下的人物吗?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可这一次,倒是让周不群有些意外。

沿湖路边上开着一家小酒吧,与其说是酒吧,倒不如叫露天流水席。

因为就是一农家大院,三间大瓦房,一个篱笆院,院子里面支着大小不一的七八张桌子。

店主是个胡子拉碴,体型肥胖的中年男人,段思平和周不群进来的时候,男人一脸懵逼,眼角还带着眼屎。

两人要了壶米酒,坐在外面吹着湖风,赏着湖景。

周不群开口道:“我说老段,我没想到啊,以前八台大轿抬你去酒吧,你都不去,今儿个是良心发现了?主动要来酒吧。”

段思平只是望着不远处的抚仙湖,一句话没说。

周不群当然了解他的心思,马上转移换题说道:“我原本想着啊,这地儿酒吧大抵是不如咱大南山的,罗曼尼康帝,柏图斯一类的高端货就不想了,不过最次也能喝到赤霞珠一类的红酒。却没想到霓虹灯没有,性感漂亮的女人没有,红酒没有,还是个敞篷的场地,喝着自家酿的米酒,就我这见过世面的,也算是大姑娘坐轿子,头一回。”

说话的时候,一个女人端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碟饼。

女人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她说:“这是我们本地的小吃银鱼饼。”

周不群的目光却在女人身上转了好几圈。

段思平抬眼一扫,就知道这女人是周不群喜欢的那种良家妇女类型。

果然,女人前脚刚走,周不群后脚就跟了上去。

对于这一点,段思平很是无奈,不过他也习惯了。拿起一块小饼就吃了起来。

别说,这小饼软糯可口,带着一丝鱼香味,确实是搭配下酒的上品。

这时候,中年男人走了过来,笑道:“你们是过来玩的?”

男人说话的口音带着浓浓的西北味,段思平在西北算是待了三年,对于这口音他感到很亲切。

于是他邀请中年男人坐下。

段思平要求来酒吧的目的并非是要喝酒,他认为,一个酒吧应该算的上是消息比较灵通的地方,如果时间开的很久的话,说不定能打探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交谈中,段思平知道男人叫马忠良,是西北金川人,为了爱情来到了澄州,这一待就是近十年。

段思平有意把话题往抚仙湖引,“马老板,听说这湖有点邪门,下去过的鲜有能够活着上来的。”

男子一听这话就来了精神,他滔滔不绝的给段思平讲了一个故事。

几年前来过一对中年男女,,也曾经在小酒吧坐过一阵,但是两个人当时谈的很不开心,大致是因为下湖的事儿。

男人让女人下湖,女人不肯,说什么孩子还小,她不希望这么早下湖。

男人当时很生气,还打了女人一巴掌。

最后也不知道怎么谈的,两个人就达成了一致,女人下湖,男人在岸上等着。

结果女人下湖那天就没上来,就在出事那天,男人晚上又来小酒吧了,他没有一丝悲伤,却带着几分兴奋,手中始终拿着一截很粗的绳子,反复说着一句话:成了,成了,就快成了!

之后打捞队在湖上一连几天没打捞到尸体,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湖面上出现了一具尸体。

一具古代人的尸体,一具蜡化很严重的尸体。

有人说,女人穿越到了古代,然后又以尸体的形式穿越平行时空,回到了现在。

听完马忠良口若悬河的会吹乱砍,段思平听的却很认真。

正所谓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段思平问:“你说那截断掉的绳索,那个断口处是平整的还是呈撕裂状的?”

马忠良想了想,很肯定的说:“很整齐,像用剪刀剪的。”

一听这话,段思平心中是一惊,这和自己上次下湖的经历如出一辙,难道说是人为的?

他马上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果是人为的,这个人会几年如一日的守在湖上,像孝陵卫那样?

如果不是人为的,那么什么样的东西才会造成如此整齐的切口呢?

就在这个时候,马忠良突然说:“哥们,你别不信,我说的事情是千真万确,我老婆当时就在湖边洗衣服,事情就发生的这么突然,一帮人从船上往下卸尸体的时候,还掉了个东西,让我老婆捡回来了!”

说话的时候,马忠良就冲着里面喊道:“月华,把你几年前在湖边捡来的那个铜牌牌拿过来给我哥们开开眼。”

没动静!

段思平这才想起来,周不群和那女人一起进了屋,难道说周不群这货……

想到这一层,段思平是一惊,心中直骂周不群不是个好东西,迟早要毁在女人手里。

马忠良起身就准备往屋里走,就在这个时候,屋里突然传来了女人一声惊呼,接着就见女人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脸色苍白。

段思平心中又是一惊,难道说周不群想霸王硬上弓,被女人拒绝了?

没等段思平开口,马忠良一惊率先问出了口。

女人缓了片刻,方才说道:“刚才后门闯进来几个人,用麻袋把你朋友装走了!你朋友反抗来着,被他们捅了一刀,地上全是血!”

段思平的脑瓜子嗡的一下就大了,他赶忙冲了进去,却见后门果真大开着,地上一滩殷红的鲜血,触目惊心!

冲到后门外面,却见一辆面包车已经扬长而去。

他再次回到现场仔细查探了一番,周不群的BP机还完好无损的躺在地上。

段思平的脑子飞速运转,马上把目标锁定在了大鹏哥——那个染着一头黄毛的小痞子身上。

他恨的是咬牙切齿,浑身的血液都在往脑子里涌。拳头捏的咯咯作响。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越是到这个时候越不能心急。

最重要的是,这伙劫匪留下了周不群的BP机,说明他们一定会主动联系自己。

想到这一层,段思平的心稍稍放下,不过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件事情,他和周不群驱车几十公里,来到这么偏的一个地方,黄毛一伙人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他的目光扫过柜台,上面躺着一部红色的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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