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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大宋清欢 > 第三十章 见手青

第三十章 见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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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炷香的工夫,于德利拎着一只不大的竹笸箩,又跨进账房来。  姚欢偷眼瞧去,于德利的面上,已经若隐若现抹了一层凝重之色。  姚欢心道,人到中年的男老板,做的又不算小买卖,哪朝哪代,都不会真如自谦的那样,对自家产品线不了解。  这于德利,在孟掌柜跟前无非是不动声色,外加哄几句,其实心里头,定是有数的。  果然,于德利微叹口气,将账簿子挪开,从笸箩里掏出半捧菌子,摆在桌案上,向姚欢:“姚大姐儿,还真叫你说着喽,俺家今日的野蕈,有蹊跷。来,你帮俺瞧瞧。”

姚欢上前,一眼看出,桌上有两种菌菇。其一,是类似今日在曾府由魏夫人款待的如白灵菇一样的菌子,姚欢穿越来后已经吃了好几次这种模样的蕈子,估计是中原一带常见的野生食用菌。  而另一种,菌伞并非向上张开如亭亭荷盖,而是往下包拢,菌帽颜色白中带了浅黄淡红,只有菌柄是白色的。  姚欢上辈子,每到五六月,就巴巴儿地盼着去云南做项目,因为可以吃到菌子宴。  一席稍微靠谱些的菌子宴,至少得包括:鸡油菌、松露、老人头、松茸、羊肚菌、虎掌菌、牛肝菌……  牛肝菌,其实是个大类,颜色有白、黄、黑多种,形状也各有差异。但是资深的云南老饕告诉过姚欢,在当地人眼里,牛肝菌中无毒的那些,甭管什么颜色,也甭管长得像不像一块儿牛肝,都可以被称作牛肝菌。  而可能有毒性的那种牛肝菌,只有一个名字——见手青。  在姚欢残留的记忆里,见手青非常好吃,许多做菌子宴的饭店,都仍会将见手青与其他菌子同煮,认为煮得够熟就会去除毒性。饶是如此,因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店家会在菌子锅煮开、食客们下筷子之前,来提取一试管的菌菇汤备样。倘使这桌客人离店后发生食物中毒,试管中的样汤必须接受相关部门检验,以排除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可能。  此刻,姚欢分别拿起一颗白色的常见蕈子和一颗淡红色菌帽的蕈子,对半掰开,又置于案上,目不转睛地盯着。  “你在看什么?”

沈馥之和于德利不约而同问道。  “看它们,一个会变戏法儿,一个不会。”

姚欢答道。  话音未落多久,但见淡红蕈子掰开后雪白的菌肉部分,已开始发暗,渐渐地变成了闷乎乎的青绿色。  姚欢道:“于先生,姨母,这定是我听说过的那种不煮熟就可能有毒性的蕈子了,一切开即变成青色,所以叫‘见手青’。”

沈馥之望着于德利:“俺做了这多年饭食买卖,菜市熟得像自家灶房,从未见过开封城卖这种蕈子呐。”

于德利默然须臾,低头道:“二嫂须信得在下,在下先彻查俺明月楼几个采买伙计,若发现这种蕈子竟已能在菜市上买得,在下明日便邀了二嫂与令甥女,去报知东水饭食行行首。”

……  华灯初上,正是汴河畔大小酒楼饭馆卯足了劲、做好今日黄金时段生意的时候,明月楼的掌柜老孟,却夹着一包物件,转入厨堂和柴房之间的窄道,悄悄地出了后门。  他在鸡肠似的街巷里绕了一番,便到了丰豫邸店门口。  出现在孟掌柜眼前的这处客栈,选址闹中取静,门口的柱子粗壮又光洁,泛着乌沉沉的光泽,一看就知,从树龄到工艺,均非小店能置办得起。门楣上的“丰豫”二字,显是取自《周易》的“丰亨豫大”,笔力遒劲饱满,气骨均佳,应也是城中名家之笔。  孟掌柜抖了抖袖子,捧起怀中那装着极品茶饼和一块银铤子的无漆食盒,踏上丰豫邸店的台阶。  里头当班的小郎刚刚要站起相迎,沈馥之饭铺的伙计阿四,已经从一旁阴影中的椅凳上跳下来。  “孟掌柜。”

阿四逊着嗓子作个大揖,脑门都快低到肚子下头了。  “哦唷阿四,快莫多礼。”

老孟忙又将茶盒一夹,扶了把阿四。  此番算来,明月楼欠了沈家饭铺一个大人情,老孟自知,与这愣头青上回那芝麻绿豆般的过节,简直不值一提了。况且,这小家伙今日倒还有几分晚辈后生仔的样子。  “孟掌柜,客人在里头歇着呐,俺好一番劝,那个没病倒的,才气顺了些。”

阿四压低了声音道。  孟掌柜拍拍阿四的肩膀,另一只手顺势掏了银角子,塞到他手中。  阿四默默地捏了,悄悄掂掂,莫看银角子小,值个一贯铜钱没问题,赶上自己一个半月工钱了,到底是明月楼哇,出手阔气。  做个爷们可真好,美团不适合送男客,当不了这趟差,否则自己哪捞得着这份意外之财。  阿四的谦卑于是越发掺了殷勤,一边引着孟掌柜,一边向邸店的当值小郎道:“那位绸商客官在京城的亲戚,可算是得了消息赶来了。”

小郎点点头,体恤地合掌,行个安康礼。  两位绸商客人入住后,赏起钱来挺大方,今儿一早去游河,日落时分忽地狼狈回还。送来的郎中说是其中一个起了急症,幸已用药、无甚大碍。那郎中与这小伙计,都斯斯文文的,一瞧就是体面人家出来的作派。  “无论主客,在这丰亨豫大的繁华京城里,举手投足皆有一副好模样,才是我国朝骨子里头的风仪呐,岂是北方那些契丹西夏蛮子能学得会的。”

当值小郎撇嘴笑笑,如此嘀咕道。  丰豫邸店门外,亭亭古槐下,伫立在阴影中的邵清,望见阿四接到了孟掌柜,方觉放心地舒了一口气,慢慢往巷外闹腾的街市踱去。  继而,他又有些小小的失望。他原以为,说不定能见到沈馥之和姚欢,陪着明月楼的人一同来到邸店。  算了,知足吧,自己今日,已经见过她两次,而她今日……  邵清不能去猜度她今日遇险时的情状,一去想,就觉胸口一阵烦乱。  出了邸店所在的巷子,置身灯火通明、喧哗热闹的大街上,邵清却更感到没来由的一阵孤独。  他漫漫然走了一阵,看到街旁一溜叫卖各种吃食的小摊头。  “这是何物?炸蛤蜊?”

他停在其中一个食摊前,指着串在签子上的金色物什问道。  摊主都是眼力见儿了得的,一瞅邵清那身质地上乘的袍子,赶忙满脸堆笑地拔下一根签子:“大官人尝一个?尝一个不要钱,觉得适口再买。这呐,是俺家娘子想出的新奇顽意儿,叫假蛤蜊,拿新鲜的鲈鱼片下肉,切成蛤蜊大小,蘸酱裹粉,现炸了吃,香,没有刺儿,又比真的蛤蜊嫩。您尝,尝一个……”  邵清拗不过摊主的热情,接了签子咬下一片鱼肉,确实外脆里嫩。  长身玉立的年轻郎君站在这摊头前站着吃串儿,挺扎眼,果然为摊主又吸引了些客人来。  邵清看摊主生意见旺,也不免开怀了些,掏钱买了十串假蛤蜊,乐得摊主千恩万谢。  忽地,身后传来个娃娃的声音:“我要吃蛤蜊串子。”

邵清回头,只见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袱,额头渗汗,甚是狼狈。他牵着的娃娃则约莫五六岁年纪,似乎刚大哭过,两个眼睛肿得塞桃儿。  “不哭不闹,就快到你阿姊家啦,她那里什么好吃的都有。”

老翁嘴里哄着,脚却未停,急急往前赶路。  那小娃倒也还听话,三步赶着两步,跌跌撞撞地跟着男子走了。  邵清盯着那老翁的背影,只觉得眼熟,定心一琢磨,终于认出来他是谁。  姚宅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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