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连翘和连二林就起床去了山洞,将那些狼肉还有狼皮都捆好了,连二林扛着就往镇上走去了。想要把自己的东西卖个好价钱,可得赶个早,连家本来就在山里,又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就连身上唯一剩下的几个铜板昨日都交给王氏了,这会儿连坐牛车的钱都没有,便只能一大早的起来徒步过去了。倒是累了连二林,扛了那么多的东西还要走那么远的路,途中连翘几次想搭手来着,都被连二林拒绝了。好歹是家里的老大,又是男人,哪儿会让一个女孩子来扛?不过还好,亏得连二林生来就比较壮实,力气也比一般人大,这一路走来也就出了点汗,还不至于太累。到了镇上,天已经亮了,这会儿刚好是集市最热闹的时候,各家各户都忙着做买卖,这一路看过去,沿路两旁,不是一些摆摊儿的,就是一些铺子啥的。连翘一路看过去,竟然觉得有些新奇,虽然这个时代物资很匮乏,但是她没有见过的玩意儿倒也挺多,比如说以前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得见的狐狸,这会儿在这儿竟然还能看见活的,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动物,最让连翘新奇的便是古时候女人用的胭脂了。连翘走到一处卖胭脂的摊儿前,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胭脂,竟然有些花了眼。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包包里必备的都是粉底,bb霜,腮红,口红啥的,想要化出一个精致的妆容,工具可少不了,现在却只是一盒胭脂,就能让女人塑造出一副精致的容颜,还真勾起了连翘的兴致。下意识的就抬手,准备拿上一盒打开瞧瞧,却没想,手还没碰到那盒子呢,就猛地被一只手给打了回去。“哟,姑娘,我这可是上等的胭脂,这价格自然不是平常人家能买得起的,这可是那大户人家的小姐才能用上的,就你这样的......”那人说着就冲着连翘上下来回大量了个遍,随即满脸不屑的继续道:“还是去那地摊儿上瞧瞧吧?可别摸脏了我这胭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