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简要说明《左传》中记载的十三个筮例的筮法(兼论《左传》、《国语》记载的筮例中出现“八”与“贞屯悔预”筮法上的说法)我们首先看《左传》中记载的非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筮例,即真正的“八卦”筮书的筮例。《左传》一书记载有十三个筮例,其中有两筮例,即《僖公十五年》与《成公十六年》中所记载的筮例,并不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是《周易》文本以外的八卦筮书进行卜筮的筮例。现将这两筮例抄录如下:⑴《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之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失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徒?’”⑵《成公十六年》:“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上一卦例(或称筮例),已知秦晋两国发生了战争,秦出兵伐晋所筮的一卦。而第二卦例是晋国伐郑国时,郑求救于楚,楚出兵救郑与晋军对阵时,晋历公卜筮所得的一卦。这两卦例,我们在 “《周易》文本说”里已有涉及,已说明这两卦例不是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卦例,而是另外的“八卦卦书”筮卜的卦例。是如《周礼》中所云的《归藏》或《连山》的卦书。这种卦书是用原创《周易》里的所用六十四画符号及原创《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而派生出的“八卦”筮术。由此把原创《周易》里的所用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改称为八卦筮术上的卦画符号及卦名称,在此卦画符号及卦名称的后面编排出卜事之辞,用于占筮人事的吉凶。这应是《周易》原创文本产生后而派生出的八卦卦书。本身“八卦占筮”一说在《周礼》里也有记载:“占人:掌占龟,以八筮占八颂,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
这种不同于被巫史所改造的春秋《周易》文本之外流行的卦书,在今天考古上已被发现,即被认为考古发现王家台秦墓竹简上的《归藏》,这竹简《归藏》的体例格式与《左传》里记载的这种卦例反映的卦书格式是一样的。都只有卦画符号十卦名称十卜事之辞(或称占辞),还没有编排进去“繇辞”(后称“爻辞”)内容的卦书。那么,这两卦例所用的卦书,无论是《归藏》或《连山》,是如何起卦和断卦的呢?起卦方法一样的可用“大衍之数”,即通过“三”、“六”十八变,先得出六个揲蓍之数,再以这六个数字分奇偶而转换成卦画符号,就得出六十四卦中的某一卦画及卦名了,也就得出这一卦的“卜事之辞”了。实际上起卦没有什么定规,想怎么起就能起出卦来,正如断卦也无定法,本身算卦属于巫术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无论《连山》或《归藏》的卦书,都有六十四卦画及卦名称(即《周礼》中所云: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所以用蓍草起卦,通过“三”、“六”十八变而得出六个数字,再转变成卦画符号,就得出一卦来,也就用这一卦里的占辞(卜事之辞)来断吉凶。当然也结合“卦象”。如《僖公十五年》里所记的卦例:“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这《蛊》是卦名,而“占辞”(或称“卦辞”)是:“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这种卦书只有一句占辞,而没有爻辞。不像今本《周易》把《周易》文章内容分割成每卦既有卦辞,又有爻辞。而这种卦书的断卦方法,从“其卦遇《蛊》”这一卦例来看,是用这卦中的一句卦辞来断卦,又结合《蛊》卦的卦象(即卦例中说的《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这里的“风”与“山”是《蛊》卦画中的八卦取象,用来断所占问事项的吉凶。而另一卦例“《复》”卦是一样的起卦法,而断卦法只是用《复》卦里的一句占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来断卦的。由此而知这种卦书与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及内容是不一样的。这种卦书所起出卦来,只能依据卦里的一句卦辞来断所谓的吉凶,也可结合此卦的卦象来断所谓的吉凶。这种卦书应早于春秋《周易》文本,而晚于原创《周易》文本。因是借原创《周易》文本一书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派生出(或编篡)的八卦卜筮之书。《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以上两卦例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⑴《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恒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此筮例“观之否”里的“否”,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中的第三“繇题”,也叫“繇称”。《观》里的第三“繇题”与“繇辞”是:“否:观国之光,利于用宾于王。”
史巫占出《观》卦时,通过揲蓍数,已知《观》卦第三揲蓍数是个“变”数,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卦的“繇辞”了。史巫就会说:“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这种解卦说法。前面已对这一筮例讲过,是春秋《周易》文本所决定了的这种说法。对这第一筮例的断卦方法,前面也讲过,此处就不再多说了。⑵《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毕万问卦于仕途上的吉凶,占筮出的是〝《屯》之“比”〞。即《屯》卦中的“比”繇题。“比”是《屯》卦中的第一繇题。今本《周易》里《屯》是以“初九”为爻题。而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的第一繇辞是以“比”为繇题。无论以“比”,或是以“初九”为称,但内容是一样的,即“磐桓。利居贞。利建候。”
这一卦例,是毕万问官如何,得出的一卦是《屯》卦里的“比”繇辞。而解卦的是辛廖。辛廖解此卦涉及到三个方面,即从所筮出的〝《屯》之“比”〞里的三个方面内容来解卦:一、以《屯》卦名称及“屯”字义和“比”繇题的“比”字义(这里的“比”不是“变卦”)解卦(即联想、比附),就是辛廖解释的“屯固比入”的依据。二、通过八种取象解卦。此卦中出现的“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皆是从《屯》与《比》里的卦画符号中的八卦取象得出的说法。即这取象中的“土、车、马、足、兄长、母、覆、众”,皆从《屯》、《比》卦画中的八卦取象中来。这些取象的内容,在《说卦》里都按排到《坎》、《震》、《坤》这些八卦中去了。如此卦例中的《屯》与《比》卦画取象:《屯》卦符号里的上卦属 八卦中的“坎”卦,取象“水”、“破车”等。而下卦属八卦中的“震”卦,取象“雷”、“长男”、“长子”、“足”、“马”等。《比》卦符号里的上卦属 八卦中的“坎”卦。而下卦属八卦中的“坤”卦,取象“土”、“母”、“牛”、“众”、“车”等。所以此卦例中辛廖的断卦中那些说法都是从八卦取象中得来的,即通过八卦所取的物象之意而连串在一起比附出所筮问之事的吉凶来。这犹如猜谜游戏,听起来倒是蛮有意思的。不过辛廖说的“震为土”,并不是说《震》卦取象为“土”。只有《坤》卦中取象为“土”、为“地”。这“震为土”是指“震”卦变成了“坤”,“坤”为土,而直接说“震为土”。因“比”是《屯》卦里的第一繇题,在占卦时,《屯》卦里的第一繇画(今本《周易》里已变成爻画之称,对于“爻画”人们好理解。但春秋《周易》文本还不称“爻”而是称“繇”,故这里称“繇画”)是个“变”画,也就筮出一个“变繇”来,也就得出这一卦的断事“繇辞”了。即这《屯》卦画中的第一个基础符号“—”要变成“- -”,那么《屯》里的内卦“ 震”就变成“ 坤”,也就得出“《屯》之“比””。也就是“震为土”的说法来历(这里因不能将卦画符号附后,故不能直观地看明白)。通过筮出的“卦辞”之意来断卦。辛廖解卦时说的“公候之卦也”,是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里的卦辞里有“利建候”的说法(当然原创《周易》与今本《周易》文本里都有“利建侯”的说法。如今本《周易》里的《屯》卦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而今本《周易》里的《屯》卦的初爻辞也有“利建侯”的说法。如“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而春秋《周易》文本里做为《屯》的第一“繇题”的“比”,其“繇辞”中自然也有“利建候”的说法。而六十四卦中的《比》卦中,从“卦辞”到“繇辞”均没有出现“候”的说法。所以此卦中的“比”是《屯》卦中的一个“繇题”而已。但辛廖解卦时,又结合了《比》卦画符号中的八卦取象。故此卦例在断卦时从以上三个方面来‘推理’所问事情的吉凶,也却表现了“筮无定法”的说法,全凭卦师联想、附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