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周易》第二十八篇《大过》文讲述了什么?答:讲述的是通过栋梁超过承受所限,而引起的变化,来比喻应辩证地看待事物利害关系道理。《大过》篇全文如下:“()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藉用白茅,无咎。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栋桡,凶。栋隆,吉。有它,吝。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过涉灭顶,凶,无咎。”
《大过》一文讲述的意思是:“事物超过所限就起了变化,如房梁弯曲,但用到适合的地方,也是有用的,亨通。用白茅草编成垫子用,没有过失。枯杨又发新芽,老汉娶得了年轻的妻子,没有什么不利的。已经变形的栋梁,就有了危险。栋梁隆起,利于负重,很不错;但遇有它故,会发生问题的。枯杨开花,老妇嫁得了年轻的男子,既没有过失,也不值得赞誉。过河水深淹没了头顶,虽然不幸,但过由自取,也无所怨就。”
“过”:太过,过分。“大过”:指太过分,不合常规。《大过》一文就是围绕着“大过”的事情进行的阐述。作者通过举例(“栋桡”,“栋隆”,“老夫得其女妻”,“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过涉灭顶”),都是事物超过限度,并对这些超限的事情,强调应辩证的去看待,正确的运用。而且,揭示了超过限度的事情潜在着危险,不可发展到咎由自取的不幸地步。总之,《大过》是讲事物不可超过所限,应追求一个平衡点,即无过的思想。如所举生活中的现象,若一旦失衡,就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就会造成像“过涉灭顶”之灾。作者通过,老汉,老妇嫁娶事例来比喻事情虽不合常规,但应辩证的去看待,也没有什么不对。又用房梁的弯曲与隆起来比喻事物超过所限,就失去平衡的状态,就潜在着危险,同样会导致不幸事情的发生,这就是讲辩证的道理。《大象传》则对《大过》阐发出的是“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其意是“君子由此要懂得人格独立而无所畏惧,离职隐居也毫不烦闷。”
这是《大象传》引申出的另一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