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习惯了白天的人们,如果猛然从梦中惊醒,在寻找光明的时候总会感觉到一阵的黢黑,让人无名胆战。可当你闭上眼睛习惯了黑暗,再次睁开眼时,总会看到光明,哪怕是微弱的、遥远的、孤独的光,也足以让你获得一丝安全感。扑棱棱——一只夜枭从东面的山峦滑翔而下,落在了何锋眼前不远处的榆树上,伴随着几声咕咕的叫声,给夜路上只有虫鸣的独奏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看来——咱的酒品还行,要不然早被两个猛男给扔河里了。”
何锋小声地自语着,脸上带着得意的笑。那是一种“存在感”被认可的笑,两个和何父差不多年纪的长辈听他说酒话,还不生气?这要换成何锋他爹,早一巴掌干晕了,省得丢人现眼!“唉!就是不记得说了些什么了?”
当何锋从酒醉中醒来,赵启元、赵灵儿、何成超都在山洞口打起了坐,没敢打扰,于是趁着天色尚明便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小安村坐落在九峰观西南十五里,官道东侧,平时步行只需一个时辰。今日何锋酒醉,却走了近一个半时辰。村落的轮廓在何锋的眼前逐渐放大,空气中阵阵麦香,夹杂着西南独有泥土芬芳,借着南来的微风向北边飘散着,仿佛在提醒着县城的官兵,战争就要来了。五州并约:收获季节停战。眼看到家,耳边却传来刷刷刷收割小麦的声音。“这个时节就有人割麦子了?”
怀着好奇,何锋循声望去“那里好像是我们家的地,难道有人在偷麦子?”
想到此处,何锋随意地捡起地上一块儿鹅蛋大小的石头,急匆匆地冲了过去。“玲儿!?”
及至近前何锋正要大声呼喊,却见路边田埂上捧着粗瓷碗喝水的妹妹。“嗯?二哥!你怎么知道今晚要割麦子呢?”
何玲稚嫩的俏脸上满是开心,仰着头瞪着懵懂的大眼睛,一副很好奇的模样。黑暗中,一声微不可察的刀鞘碰撞声响起。紧接着,一抹倩影纵身一跃,消失在了何锋的身后。“是咱爹让割的吗?”
何锋眉头紧锁,心中想到“难道是家里急需用钱?难道爷爷病重了?又或是?”
大周的农作物都是一年一季,老百姓并不知道小麦晚收会减产,反而都认为小麦干透了才是成熟,所以他们一般都是等到末伏初才会收割。“如今刚刚入中伏,怎么就痛下杀手呢?以老爹的固执,不到最后肯定不会收割,其中肯定有蹊跷!难道老爹知道晚收会减产?”
何锋心中想着,招呼妹妹跟上,便朝着田里而去。“爹说今年麦子早熟,趁着凉快赶紧收了,等我生辰的时候给我买身新衣服,也给你买几本书看……”一边走着,十五岁的何玲牵着何锋的手高兴地诉说着。何玲的话,让何锋更加疑惑,脚下不由加快了速度,而穿着襦裙的何玲只能撩起裙摆跑了起来。“爹,出什么事儿了?别人家可都还没割呢?”
说着何锋从怀里掏出九十大钱递向眼前正在挥汗如雨的农夫。“你那点儿钱顶什么用,没喝死就少说话,你‘母亲’的镰刀在地尾。”
农夫没有停下,只是重复机械般的动作。“喝个水这么长时间,养个女儿有什么用,让你帮你娘装车,你还在这站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码垛!”
刚刚还一脸笑容的何玲瞬间夸下了脸,用无助的眼神看向身旁的哥哥,她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好好的父亲,为什么一见哥哥回来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我爷呢?”
何锋刚要拉着妹妹一起码垛,却没发现爷爷的身影,顺嘴问道。“不该管的少操心,连个道观的测试都过不了,还天天想着金榜题名!明年你要是真没那个能耐就干脆回家种地,要不就去当兵去,把你哥换回来!”
何锋本能地想要还嘴,可一时却无言以对,只能按捺下心中的无名之火,径直拉着何玲去码垛。“爷爷去何家庄了”何玲小声地嘀咕着。“怎么?我还指挥不动你了?”
农夫居然停了下来,佝偻着身子,右手拿着镰刀,左手擦着汗渍,一脸严肃地朝何锋吼道。何锋松开了妹妹冰凉的小手,略过她明眸中的无奈和幽怨,面无表情地朝着地尾走去。看了看一眼不见尽头的麦田,何锋拾起母亲插在田埂上的镰刀,开始了并不熟练的收割……月上中天,时间在缓缓流逝,戌时已经过半。寂静的夜空下只有重复的刷刷声,气氛显得有些压抑。空气也开始变得更加湿润,何锋的动作也变得渐渐平稳,此时眼角滴落的和正在汇聚的已经分不清是汗珠还是皎月的眼泪。————————大何乡,何家庄。一幢本不该出现在小山村里的建筑群,此刻正灯火通明地彰显着它的权势与地位。亥时,这个大多数人本该进入梦乡的时辰,在一片暗淡的村落里,那幢建筑成了最耀眼的存在。何成轩一眼便认出了此行的目的地,他曾经住了十三年的地方——何府。虽然目标明确,但是何成轩却突然止住了脚步,陷入了片刻的回忆。即便再刻骨铭心的情绪,在岁月的抚平下,也只剩下古井无波和佝偻的身躯,以及那背影中透出油尽灯枯的“凄凉”之感。“祖楼人依在,不见当年人……”“你对着何家的列祖列宗好生想清楚,你是娶那个勾栏女子还是要你的姓氏?”
“你给我滚出何家,我何三奇就当没养过、没教过你这个逆子!”
“从今往后,何全明一支不再属于何家,你们谁都不要跟他来往……”“二弟,你这又是何必呢?”
往日依稀在目,那时才年仅十三岁的何成轩,亲眼看着父亲被爷爷除名族谱,哪有什么血肉亲情!母亲在何成轩八岁便撒手人寰,大两岁的哥哥也相继夭折,父亲整日饮酒度日,直到在勾栏遇到和母亲长相极度相似的二娘……可那却是一出悲剧的开始!“金榜题名日,我儿还家时。一定要认祖归宗……”,秉承着父亲的执念,何成轩若不是为了最有希望金榜题名的何锋,是绝对不会来到这个伤心地的。何成轩深吸了一口气,捋了捋稀疏的苍发,整理一下深褐色的长袍,弯下腰用路旁的野草擦拭了一下脚上的布鞋,身形一改佝偻,六十五岁的他却走出了意气风发、慷慨赴义的气势。————————而此时同样推杯换盏的还有贾家庄的贾泉,只是他所在的场所相比何府,就如陋室比作豪宅了。“那大师可说了,我大哥大嫂之所以早早仙逝,还有咱们家年轻一辈的夭折,那都是因为泄了风水。只要把何家的十亩地弄到手,加上咱家的三十亩,那就成功了一半儿了。”
烛影摇曳中,中年人靠着椅背,一副胸有成竹地数落着对面的侄子。“所谓四平八稳出高官,迁了坟,你表哥的公职也能沾沾光,反正宜早不宜迟,迁坟的日子我都选好了,七月初三,明天给观里签份契约,将中间的一亩地买下来,到时就万事大吉了。”
胖嘟嘟的贾泉早已喝得烂醉,只是不停地傻笑,嘴里呓语着“嘿嘿,今天,今天小娘子……”“那能成吗?听说何家小子也在九峰观呢?”
身后转出一丰腴美妇,手里拎着一个酒壶。“去去去!一个娘们儿家家的懂个甚,我都打听好了,何家小子还只是乙等,你侄子贾泉可是甲等,观里的师父都没说不行,你少在这儿乌鸦嘴昂!”
——————何府门前“杀人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但是它却是最无能的体现!不过,它却是最有效、最快捷、最方便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最麻烦的是‘斩草除根’。”
在何成轩十岁的时候,其实何府请过一个武术教习,专门传授一些强身健体以及一些自保的手段。而何成超之所以能成为统领,何成轩自小体弱多病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因为那个武师教习主要是为了何成轩,只是何成超天生好斗又体格健硕,才走上了杀伐之路。何成轩有能力杀死一个或者三四个普通人,但那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慷慨赴义的身姿并没有改变家丁的态度,即便他心知何成超回来了,但是读书人的尊严让他无法呐喊出来。直到天色微明,何成轩像泄了气的皮球般,朝着小安村而去。公鸡尚未报晓,一片静谧的初晨,朦胧中一辆满载小麦的牛车穿梭在田里与山村之间。咯吱,咯吱的刺耳声,虽然惊醒了许多酣睡的人,但是大家都选择了沉默,没有帮忙,也没有抱怨……直到东方泛红,何锋和何玲在家里的床上睡去,田地里还有两个挺拔的身影,不知疲倦地向前方蠕动着。鲜红的朝阳,映得东方的云彩都像是殷出了血,两个弯着腰,一手拿着口袋,一手拾捡着汗水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遮住了这世间所有的鸡汤。(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