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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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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立春,但对于北地的盛乐城来说,春天的影子还没瞅见,寒冬的尾巴也依旧赖在这里没走。  盛乐城坐落于晋国北方,几乎就是在天断山脉下面,数百年前,野人还能蹦跶时不时地祸乱三晋时,盛乐城曾起到过晋国桥头堡的作用。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现如今,天断山脉从西段到这里的中段,野人已经不成气候,只有东段以及更北方向的雪原,依旧承载着野人的压力,那一段区域,由司徒家负责。  盛乐城在三晋之地人眼里,则是一个苦穷之地。  一是地理过于偏僻,二则是过于靠北,气候对于常年生活在北方的燕晋二国的大部分百姓而言,都显得极端了一些。  但盛乐城却并非不热闹,早年间这里是战场,近百年来,伴随着野人的不断式微,使得这里反而成了一个贸易中转站,之前没打仗的时候,说这里是车水马龙那有些过于夸张了,但绝对没有丝毫冷清可言。  眼下,盛乐城的一家酒楼二楼的包厢内,坐着五个人。  坐首座的,乃是盛乐城大族族长——秃发承继。  在其左手边,是一个文人,年约三十,虽是文人打扮,但脸上却饱经风霜,有早衰之象。  他姓周名正文,曾是赫连家的谋臣,被赫连家安排在这里打理生意有七年。  坐秃发承继右手边的,是一个身上披着裘皮的大汉,大汉头上扎着很多小辫儿,垂落下来,露在外面的肌肤上,满是刺青,这是标准的野人打扮,名叫熊烈。  战争,是最残酷的融合方式,这段区域的天断山脉内,有不少野人聚落改了姓,渐渐“晋化”了,他们也会下山来做生意。  坐在对面的,还有一男一女,男的身披斗篷,女的年轻貌美,二人都是本地两大商行的大掌柜,可以说,在座的五人,算是盛乐城内最有头有脸的五个了。  酒过三巡之后,秃发承继打开了话匣子:  “呵,本以为能继续看热闹,谁晓得这燕人居然这般能打。”

周正文点头附和道:  “确实,本以为燕人是打乾国的,老家主和闻人家的家主联手想从燕人身上趁机割块肉下来,谁晓得反而……唉……”  田无镜二十万铁骑借道入晋,一举覆灭两大家族,宛若一场飓风,直接席卷了大半个三晋大地。  底下的人仿佛还没回过神来,猛地一抬头,竟然变天了都!  周正文原本有赫连家在后面撑腰,在这座盛乐城里,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人物,盛乐城各方面势力在他面前都得伏低做小。  如今赫连家覆灭,他周正文瞬间就成了个弟弟,只不过好在他在盛乐城还有一些势力,且接收了一部分赫连家的难民,实力有所补充,不然是真没资格坐在这张桌子边了。  “有话直说。”

熊烈一边啃着羊腿一边催促道。  秃发承继没介意这个野蛮子的无礼,事实上,搁在数百年前,他们可能还是一个祖宗。  无论是燕国、楚国又或者是晋国,在自己的史书上所记载的初始,都是奉大夏天子之命先祖率部来到封国抵御蛮人、野人、山越的侵袭。  事实则是,楚国一开始封国其实很小,那块地方原本基本都是山越百族的地盘,结果数百年的开拓征伐下来,原本的主人山越人只能在雨林沼泽里打游击了。  而原本的野人,并非天生喜欢爬山爱住在山里,原本的三晋之地上,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不过被虞氏花了数百年的时间,硬生生地打入了天断山脉。  大到赫连家、小到秃发一族,其实原本就是野人出身,不过已经同化入晋数百年,自然不拿自己当野人,而当做是晋人。  赫连家算是归化一族里混得最好的一个,很早就开始给自家的出身进行“洗白”。  学着楚国皇族,开始给自己祖上编童话故事。  主题就一条,你可以说我先祖是凤凰生的、神牛生的、神鹰生的,甭管是什么兽神生的都可以,就是别跟我提是野人出身!  秃发承继开口道:  “想必大家也收到消息了,十日前,虞氏的虞化成,也就是剑圣的弟弟,反了皇帝,想要追杀皇帝,结果皇帝被燕人救下了,随后燕人的那位南侯率军踏平了京畿之地。”

“早晓得了。”

熊烈嚷嚷道。  秃发承继压了压手,道:  “晋皇如何,和咱们其实没多大干系,但自始至终,司徒家都一言不发,这是什么意思大家想过没有?”

“啥意思?”

熊烈继续嚷嚷。  其实这个野人,看似粗蛮,实际上心细如发,在他手头上就有四五个聚落的生意由他负责打理。  这时,宁氏商行的大掌柜那个叫宁翠翠的女人开口道:  “意思就是,司徒家虽然建国称帝了,但他们似乎没有和燕人开战的打算。”

熊烈呵呵一笑,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不屑道:  “那就是司徒家怂了呗。”

周正文则道:“问题就在这里,司徒家可以怂,可以退,可以对燕人暂避锋芒,那咱们呢?”

在坐的人,都沉默了。  是的,  燕人忽然打入三晋之地,让他们这些地头蛇直接慌了神,陷入了六神无主的境地,盛乐城虽然苦穷,但苦的是平民黔首,他们可都是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所以,他们本能地想要保住自己的位置,保住盛乐城如今的局面,外加对燕人的恐慌感,让他们在得知司徒家建国“大成”时,就迅速做出了响应,直接反正,控制了盛乐城,同时派人向司徒家进表。  司徒家反应也很快,马上加盖着大成国皇帝玺印的旨意就下来了,大家都被封了将军,也都带了官身。  然后,司徒家就没动静了。  等到燕人打入了晋国京畿之地,杀了虞化成,司徒家继续作壁上观之后,诸多豪强大族这才反应了过来,  不对啊!  他们在这里蹦跶得欢,以为司徒家的大军马上要开入,三晋之地究竟谁主沉浮还能再拼一拼,再争一争呢!  但现在等于是人家把你勾引了一通,你也戴着红杏坐到墙头上了,结果发现人家是逗你玩儿呢!  这他娘的该如何是好?  “摆在我们面前的,其实就两条路,一条是迁移进司徒家的地盘。”

周正文说道。  “离开盛乐城我们又能算什么?”

宁翠翠马上喊道。  在这里,他们是地头蛇,但离开了这里,他们只能是一支规模比较大的流民罢了。  周正文点点头,又道:“这第二条,就是我们也主动派人去燕国那边摸摸情况,姿态,可以放低一点,之前的事儿,可以推到一个小户人家头上给燕人一个交代,再让燕人派个城守官过来意思意思,这样燕人得了面子,咱们得了里子,大家皆大欢喜。  其实,不管怎么样,无论是以前老家主在时还是司徒家来了又或者是燕人来了,他们想要管好这座盛乐城,就必须得依靠我们。”

“周先生言之有理,言之有理,不过也得看看燕人的架势,如果大家都和和气气的,燕人也没打算来真的,那咱们就给燕人一个面子又如何?”

秃发承继说道。  “说不定,燕人会放任咱们这里不管呢,嘿。”

熊烈说道,随即,他又笑了起来,道:“也是乐死个人,当初是你们聚在一起说,要打出旗帜反燕,投靠司徒家,现在又是你们在这里说司徒家靠不住了,燕人可能要来了。  我说,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

秃发承继冷哼了一声,道:  “你倒是不怕,反正若是燕人兵马真的来了,你可以带着你的人和商队马上躲进山里去,我们呢?”

熊烈不以为意地擦了擦嘴角的酒渍,道:  “合着我们圣族天生就喜欢住山里一样,八百年前,这里可是我们圣族的地盘!  不过,你们也别怕,别现在觉得住进山里逃难有多煎熬,时间久了,其实也就习惯了。”

蛮族自称自己也是蛮人,因为在蛮人看来,“蛮”之一字,本就带着一种实力强横的肯定。  而野人却不会自称自己为野人,反而称自己为圣族,虽然他们知道整个东方甚至包括西方,都叫他们野人。  挤兑了一顿秃发承继后,熊烈站起身,道;  “你们继续商议吧,我就先回去了。”

他是有退路的人,而且他也是有底气的人,野人聚落在盛乐城里有一个货场,里头持械者就有数百,其他势力也轻易间不敢招惹他的,毕竟大家都是为了求财,得罪了他,相当于得罪了附近山脉里的一片野人聚落,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离开了酒楼的熊烈直接回了自己的场子,里头堆着不少山货,还有很多装着妖兽的笼子,这些妖兽也没什么杀伤力,放在后世,也就是宠物狗宠物猫的感觉。  当熊烈进入后院时,看见有一个年轻男子正在逗弄着自己最喜欢的一只青鹰。  这也是妖兽的一种,羽毛是青色的,是传说中的“青鸟”化身,可驯化,通人性。  这只青鹰品相极好,是熊烈的心头所爱,寻常人连碰都不准碰,但这个年轻男子却拿着一根竹签儿在那里随意地扒拉着。  熊烈却没有丝毫生气,反而主动单膝跪下,  道:  “郑大人,奴回来了。”

郑凡转过身,看着跪在地上的熊烈,道:  “跟你说过几次了,别这么客气,大家都是自己人。”

“礼不可废!”

“呵,那你至少得等我真的拿下了盛乐城后,再这般认真行礼才是,现在应该让我和你好好装一装礼贤下士,歃血为盟都可以,你这都给我跳步了,不好。”

“………”熊烈。  这时,瞎子从郑凡身后走了出来,看着熊烈,问道:  “那几家是什么态度?”

“回北先生的话,那几家现在怕你们燕人怕得很,已经准备派人去你们那里投诚了,但看他们话里的意思是,燕人可以派一个官员过来名义上统治这里,但真正的管理者,还是他们自己。”

瞎子闻言,点点头,道:“情理之中。”

想让既得利益者放弃自己的利益,实在是太难了,也不现实。  “他们想得有点美。”

郑凡将手中的竹签丢在了地上,端起旁边的茶杯,喝了一口,继续道:“小孩子才做选择,我面子里子,都要。”

瞎子马上送上很敷衍的马屁:  “主上所言极是!”

这时,熊烈开口道:  “郑大人,北先生,六皇子的信上午时刚到。”

“他信里说了些什么?”

郑凡问道。  没人会知道,小六子当初的生意到底做了多大,哪怕燕皇一道旨意下来,明面上的生意全部上交给了户部,但影响力这东西,可不是说散就散的。  比如这熊烈,当初就是个野人奴隶,被贩卖进了燕国,被六皇子收了,一番拾掇后,又让他回了晋国,回到了盛乐城那里,资助他一边联系山脉附近的一些野人聚落一边和盛乐城搭建联系,几年下来,已然混成了盛乐城这里极有影响力的一个人物。  之前郑凡受封盛乐城城守时,小六子就在信里将熊烈这个人提了一下,说,可以用。  但有个前提,想稳妥地用,你得兵马足够震住他,以这个为前提,他才会心甘情愿地报恩。  这次来,郑凡在盛乐城城外郊野里正规军就有两千余人,还有两千多晋国伪军。  说实话,不考虑损失的话,攻城都可以了,虽说盛乐城内各大商行以及一些当地大族也能拉出个数千人马,但他们四分五裂的状态怎么可能守得住城?  不过能不攻城就最好不攻城,眼瞅着就要翻身了,郑凡可不想在希望的黎明前在亏损太多本钱。  “郑大人,主人在信里说了两件事,一件,是让奴好好地听郑大人的话办事。”

“另一件呢?”

“主人说感谢郑大人月余前送去燕京给他的几大车玉米面,主人说他已经吃了一个月的窝窝头了。”

————  PS:秃发这个姓氏古代本来就有的,不要笑。  感谢刘小刀最帅成为《魔临》第79位盟主,感谢墨染星夜的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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