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自己是个怎样的人,郑凡会毫不犹豫地将“自私自利”“虚伪肮脏”这类的词儿一股脑地往自己脑门上加; 无他,这世上好人往往容易吃亏,且做圣母,也不符合自己的审美。 但看着因自己的存在而得以保护且孕育成长起来的青苗冒了头,还真有一种种菜收获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回程的马车内,王爷还沉浸于那种自我感觉良好之中,难得有这种自我觉得很干净的感觉,得多攥住一会儿,也得多品味一会儿,就像是盖久了的棉絮,趁着阳光好,得拿出来多晒晒。 柳如卿很温顺地坐在一旁,她没有在此时去打扰; 当然,她心里也有点兴奋,这个曾是范家遗孀的女人,哪里曾想到自己也能有这一天。 终于, 王爷从情绪中脱离出来了, 因为王爷的手,又攀附到了自己的身上,依旧是那么的轻车熟路。 “夫君,后日妾身想出府,钟儿要成亲了。”
“哦?”
郑凡愣了一下,没记错的话,柳如卿的弟弟柳钟应该是个双向插头。 “吩咐肖一波安排吧。”
“多谢夫君。”
手,还在人家身上饱含着求知欲,但王爷接下来却道: “我就不去了。”
按理说小舅子成亲的事儿,这个当姐夫的理应去撑个场子,但郑凡真的是懒得折腾。 不是没功夫,纯粹是觉得没这个必要。 “妾身不敢,妾身也不是那个意思。”
柳如卿哪里敢请动郑凡去自己弟弟的婚宴,她一直安分守己,半点其他念头都没有。 最重要的是,自己男人对公主那边的大舅哥,不也是想打就打,哪里有半分情面可讲; 柳如卿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在奉新城继续做那个小差事,安分守己,娶妻生子,足矣。 再者,肖一波安排的话,礼节性上的东西,也不可能出问题,自己的脸面,弟弟的体面,也足够了。 身为家里人,她是懂得,自己的丈夫看似很喜欢去做客,也不拿架子,但那是去隔壁剑圣家做客,可不是其他人家。 这时,马车停顿了下来。 “放肆!”
“放肆!”
外围的锦衣亲卫马上出动,盾牌手前压,弓弩架起,内圈的锦衣亲卫马上护卫在了马车周围。 郑凡掀开了窗帘,看向外头。 马车对面,有一群持刀的人,但不是穿的黑衣,不像是刺客,且在看见锦衣亲卫的架势后,全部弃下了刀,跪伏在地。 看发式,应该是野人。 野人的发式和诸夏之族比起来,有些过于另类,虽然底层百姓也不讲究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尤其是军中,行军打仗时长头发生虱子那是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但野人因为喜欢根据自己部族的图腾和习惯在脑袋上搞点独特的花样,被吸纳进王府体系后,也逐渐剃发易服想要融入,但毕竟年头尚短,头皮上还是能瞧见一些原本的痕迹。 这不是刺客,他们也不是来行刺; 这要是刺客,那行刺自己的人,也太瞧不起自己了。 也就在这时,一群骑士策马而来,为首者不是别人,正是负责奉新城治安的屈培骆。 屈培骆命手下人将这群冲撞了王爷行驾的野人全部捆缚起来,随后,自己亲自走到马车前跪伏下来请罪。 “末将疏忽,致使王爷受惊,请王爷治罪!”
“怎么回事儿?”
郑凡开口问道。 屈培骆显然已经把事情搞清楚了,马上回答道: “回王爷的话,这群野人本是城外驻军,是苟先生那一镇的,今日他们中一野人袍泽被一校尉带人给捆入了家中,他们不忿,这才提了家伙想去救人。”
“呵呵。”
郑凡笑出了声, 道: “有意思,有意思,孤自己都没料到,孤所在的奉新城,竟然是个土匪窝子,这手底下的人,每天还都在玩着绑肉票的把戏。”
而且还是标户绑标户。 “原因为何?”
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是因为亲事。”
…… “砰!”
锦衣亲卫直接踹开了门; 里头也有一伙人,见有人破门而入,下意识地想要抄家伙,都是标户,家里头怎可能没兵刃。 但等看见闯入者身上所穿锦衣后,马上醒悟,全都跪伏了下来。 院儿里, 有一个野人青年被捆吊在那儿,身上还有皮鞭刚刚抽过的痕迹。 锦衣亲卫到底是训练有素,控制住了院儿里的五六个爷们儿后,马上打开里屋的门进行搜查,从里面抓出来俩孩子一妇人以及一个被锁在内屋里哭得满脸泪痕的女孩。 最后, 在屈培骆的陪同下,因今日去学舍所以现在还身着着蟒袍的平西王爷走入了这座院儿。 院儿里的几个大汉见状,哪怕被锦衣亲卫压着双臂,但也马上喊道: “叩见王爷。”
“叩见王爷。”
有些事儿,不用教就能会的,比如前半辈子一直被人伺候的屈氏少主,这会儿主动地将院儿里那张仿太师椅的椅子搬到了王爷身后。 王爷坐了下来,身子微微前倾,打量着这里的人和物。 虽然看事情不能听一面之词,但根据先前被抓的那群要去找场子的野人所说的话,再加上此时院儿里的场面,整个事情脉络,已经可以理个七七八八了。 只能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无非又是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 王爷伸手指了指被吊在那里的野人男子,很快,两名亲卫上前将其解下。 那名男子颤颤巍巍地匍匐过来,将额头抵在了地上,向郑凡行礼: “叩见……王爷。”
“谁家的院儿?户主呢?”
应该有一个户主,另外几个男子,是喊来帮忙的。 这时,一个留着长胡子的汉子喊道; “回王爷的话,卑职姓张,叫张达,是我将这厮绑起来的! 直娘贼,这厮也不看看自个儿到底什么尿性,竟然还想娶我闺女,我呸,狗腥臊的野蛤蟆,也敢做他娘的春秋大梦!”
张达隶属于丁豪那一镇,是一个什长,驻地本就在奉新城外头,且因上一场战事刚结束没多久,军士正处于逐批次休假。 标户制度平日里所维系的常备军并不算多,承平时期,标户男丁是可以从事一些其他生产劳动的。 可以看出来,这个张达虽然年纪不小了,但脑子,是真的有些不好使。 王爷都驾临于此了,这事儿可谓是惊动到了真正的上头,竟然在此时还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抖落了出来,没丝毫悔意,甚至,还觉得自己占着大理儿。 当然了,真脑子好,就算要拆散自己女儿的婚姻和所谓的私定终生,也不会傻乎乎到整出这种事儿来。 “你呢?”
王爷问下面的那位野人。 “回……王爷的话,我叫冒山。”
“本王问你事儿。”
“我来……来提亲。”
院子里,确实散落着一些糕点,还有两匹布。 糕点,是奉新城最贵的一家买的,做的,是据说平西王本人喜好的口味,不那么甜,也不会那么腻,卖得还贵,百姓们大部分不会去买它家,因为百姓们还没到甜腻了的程度,糕点不甜,叫糕点么? 布,是乾国江南来的,由乾国商队拉来,价格同样不菲。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这种布,其实是可以充当饷银发放给士卒的,偶尔也是财富的计量单位。 这些东西,对于王府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但对于普通的标户之家,对于眼前这位跪伏在地上且伤痕累累的野人标户而言,绝对是掏空了家底。 再看看那边泪眼婆娑的小娘子; 显然,故事差不离就是二人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而且还互相看上了,私定终生那事儿干没干呢,不晓得,但彼此肯定是“恋爱”了。 这位野人青年,就上门来提亲; 后果是,被小娘子这操持着晋地口音的父亲喊来了帮手,扒了衣服吊起来狠抽。 单论事情的性质,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毕竟,不是这叫冒山的野人青年摆什么盛气凌人的谱儿想要“强买强卖”。 野人,在王府的整个体系下,位于燕、蛮、晋之下,他们不被人欺负就好了,哪里还有胆量去欺负别人。 这时, 陈道乐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给郑凡行礼。 他的差事,就在这方面,协调和处理标户之间的矛盾和关系。 奉新城有两套司法体系,普通百姓人家犯法和标户犯事儿,分不同的衙门管,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能更好地管理这个生产和战争兼具的组织,二则是为“标户”提升政治待遇。 陈道乐就是这个衙门里的主事之一。 “陈主事。 “王爷,属下在。”
“军士私下械斗,罪当如何?”
陈道乐马上回答道: “当斩!”
张达整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他那几个同样是军中人的帮手,也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张达的婆姨更是被吓得昏厥了过去,小娘子也有些目光发呆。 这不是王府律法严苛,事实上,大燕军中,本就有这个法律,一支军队,最怕的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内在的不团结,士卒私斗,本就是大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营啸。 这时, 叫冒山的野人男子开口道; “王爷,不是械斗,是我丈人……丈人说这是他们张家的风俗,姑爷第一次上门时,得被丈人打一顿,吃了打,记了打,以后才不会欺负家里的闺女。 我……我们是说好了的。”
郑凡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 这个野人青年,很不简单。 首先,一口流利的夏语,就已经很有能耐了。 王府麾下的野人军队,早先是收纳的雪海关以北的野人部族,并非是天断山脉里那些靠着晋地的熟野人部族。 其实,熟野人部族已经不能算野人了,因为他们可能早就说的是夏语,却压根不会说野人语。 早些年,搁苟莫离崛起前的那个时代,会说夏语的野人,往往能在往返晋地和雪原的商队里混一个不错的位置,苟莫离最早就是干这个的。 再者,他被绑了,结果能有一群野人袍泽拿着刀,要来救他,证明这个冒山虽然年轻,但在袍泽那里有很高的威信。 最后,就是这临场反应了。 打,已经被打了,恨,应该恨吧,任何一个大老爷们儿被这般羞辱抽打,怎可能咽的下这口气? 但他…… “冒山。”
“属下在。”
“你让孤想到了一个人。”
冒山不敢跟着说话,只是低着头。 “让孤想到了,金术可。”
“属下怎能和金大将军相比,属下……” 郑凡目光落在了那边跪着的张达身上,道: “是这么回事儿么?”
张达是蠢了点,但并不是个傻子。 在掉脑袋和认亲二者之间权衡时,他还是能分得清该选哪个的,尤其是王爷刚刚所说的“金术可”,这是怎样的一种评价? 如果说王爷是黔首崛起的神话,那么在晋东,王爷之下的另一个神话,就是金术可创造的。 刑徒部落出身的金术可,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印总兵官的位置,身上还有大燕的爵位在,搁以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 “回王爷的话……是……是这样的……是……” 大家都知道这是骗人的, 但问题是, 你得看那位被你骗的人,他愿不愿意。 “这次调兵去范城,你在么?”
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属下在。”
“现在,还能去么?”
“能去!”
冒山坚定道。 “伤呢?”
“路上能养好,到了范城,不耽搁厮杀!”
郑凡点点头,道: “还是留下养伤吧。”
“王爷,属下不愿意留下,攻城时,属下在,冲藤甲兵时,属下也在,属下愿意打仗,属下愿意为王爷打仗!”
“为何?”
冒山抬起头,看着王爷,忽然笑了一下,有些憨; 但奈何家里有个天字第一号大憨批, 平西王爷对“憨”的阈值,已经很高很高了。 “跟着王爷打仗,有肉吃。”
“呵。”
郑凡抬了下手,道:“陈主事。”
“属下在!”
“这事儿,交你料理。”
“属下明白,请王爷放心!”
王爷起身, 往外走去。 军律如山,但律法之外,不外乎人情。 若是一味地严苛军律,很容易舍本逐末; 律法的存在,对于王府这种统治机构而言,这是为了夯实自身的统治基础,让下方更为和谐。 杀了张达等人以正军律,固然简单痛快,但只会让这种矛盾,更为激化起来。 这种“大家好”的结局,虽然俗套,也会让人觉得不爽利,甚至,于这撕裂的团体之中起不到什么弥合的作用,但至少,可以糊上一层假装很和谐的一张纸; 谁都知道薄纸下面有密密麻麻且还在不断龟裂而出的裂缝,但哪怕是自欺欺人,也是需要它的。 郑凡觉得自己已经表露好态度了, 王爷的态度,凌驾于律法的尊严之上,这是律法中的律法。 … 王爷回到了王府, 很快, 戴立就被喊了过来。 “王爷,属下在!”
“刚刚的事儿,听说了么?”
身为薛三之下的王府第一探子头子,虽然明面上只管着客栈商队那边的事儿,但他的手,不可能那么规矩,也不能那么规矩。 “回王爷的话,属下知道了。”
“替本王查一下,整件事,是不是只是凑巧。”
戴立眼睛一亮,马上道: “属下明白。”
毕竟,王爷黄昏时要去学舍这件事,不是什么秘密,少年郎们肯定极为激动地会把这件事告知自己的父母和身边人。 冒山的提亲,以及…… 郑凡补充道: “如果真的只是凑巧,来告知本王一声,如果不是凑巧,就当无事发生。”
“王爷心胸似海,属下佩服!”
“戴老板。”
“在,属下在……” 传闻中,给戴立取绰号的大人物,终于水落石出。 “孤以前,也是靠这些小聪明往上爬起来的,孤也从不怕自己手下人聪明。”
“是,属下明白。”
“但,有些时候,也别太聪明过头。”
戴立清楚这是王爷在敲打自己,敲打自己,证明自己有被敲打的价值,戴立马上拍胸脯继续表忠心。 这时, 瞎子走了进来。 王爷挥挥手, 戴立起身,又向北先生行礼后,这才告退而出。 “主上,事儿,属下刚知道。”
坐在椅子上的平西王爷点点头, 道: “我没料到,下面的矛盾,已经这么尖锐了。”
“矛盾其实一直都在,事实上,咱们一直做的事情,咱们拼凑起来的这些家底,搁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和司马家差不多。”
司马家夺了天下后,爆发了八王之乱,这个司马杀那个司马,那个司马砍这个司马,还引着胡人进来,最终导致了五胡乱华。 而现在,原本不可能进入诸夏之地,怎么打都打不进来的蛮族和野人,已经在王府下面当上标户了,郑凡在时,那无所谓,平西王大旗一升,内部矛盾完全能压得住,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而一旦平西王爷出了什么意外,那这个摊子在以后很可能就会变成巨变的关键。 且这种矛盾,还会伴随着人口不断地吸纳而继续加剧。 “没办法去弥合么?”
郑凡问道。 朝堂上的皇帝想玩儿,可以拉几方打擂台自己当裁判。 但他这是军队,继续放任下去,隔阂更加严重后,很可能会演变成一方对另一方的隔岸观火见死不救。 瞎子开口道: “主上见过打铁么?”
“自然是见过的。”
“千锤百炼,才能褪去杂质,成就真正的精炼锋锐,弥合裂缝,团结各族群的方式,有,也很简单。”
郑凡笑了, 有些玩味地看着瞎子。 瞎子假装自己“瞎了”没看见, 自问自答道: “不断地……对外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