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强跟我提出不在我的厂里做了,我还在劝他,但是我感觉应该留不住。”
罗毅这话一说,连田墨蓝都大吃一惊:“啊?还有这事呢?我怎么不知道呀!你都没有和我说过!”
“什么时候的事?他跟着你干了这么多年,你都把整个厂交给他管了,说得俗气一点,他可是一人之下数百人之上啊,为什么要离开你?”
“他这是找到什么更好的工作了吗?还是也打算自己开厂?”
墨蓝这一连串的问题,也正是小叶想问的,表哥从出来广东就跟着罗毅哥,罗毅哥离开东海大哥开厂的时候,表哥也是义无反顾地追随罗毅哥的,怎么会这么多年了,突然离开跟了这么多年的老板呢?她也着急了: “对啊,洪强哥什么时候跟你说的?不应该呀!他跟着罗毅哥多少年了,谁能让他动心啊!这个事情很蹊跷嘛!”
云杰也万万没想到陈洪强会动这个心思,这么多年了,罗毅就是把整个厂的生产交给了洪强,可以说罗毅对洪强绝对信任,完全当的是甩手掌握,单凭时间垒出来的信任,罗毅对洪强绝对比当年云杰对柳业能更加放心、更加放权。 云杰不由得默默感叹:大家都以为老板是强者、打工的人是弱势群体,其实并不是!现在的社会,多少老板对核心员工简直是捧在手里怕飞了、捂在胸口都不化,想方设法笼络也不见得能换到对方的认可,想要TA的忠诚更像中大奖,并不取决于老板的人品和用心,而是全靠运气。 不仅仅墨蓝担心,连罗毅自己都吃不准-如果陈洪强彻底离开了,这个厂还能一切照旧吗?当陈洪强提出要辞职的时候,罗毅完全是懵的,他刚开始并不相信,以为洪强只是在找个借口想刺激一下老板,为提涨薪做铺垫,于是赶紧找他喝小酒,问他是不是家里有急需用钱的地方。 洪强倒也很坦诚,说这么多年了,一家人一直住在厂里的宿舍,虽然是两房一厅,条件还可以,但是孩子一天天长大了,无论如何得有个自己的家,他想在东莞买一套两房、再到林新县城买一套三房,这样他这辈子就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良家寨多少人羡慕我和友芝,个个都夸我们混得好,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连落脚的窝都没有!这么多年了,还是住在工厂宿舍里,都没脸和人说!”
罗毅在心里默默地替洪强算了算,以他这么多年的收入,在林新买套房不应该有问题,在东莞买套房,如果申请个银行按揭,也应该可以。他把这话和洪强一说,洪强立刻吓得直摆手:“不行不行,我怎么能欠银行的钱呢?那太吓人了!我还是要存够了钱一次性付款的!利息太贵了,给不起!”
罗毅耐心地给洪强普及了一番从银行办按揭买房的好处,还现身说法:“你看啊,我比你有钱吧?我买房都是在银行办的按揭!为什么呢?你可以用未来的钱享受现在的生活品质啊!资金留在手上还可以拿来理财、拿来周转,既有现成的房子住了、手里又有活钱,不是很好吗?”
洪强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不行不行,你是当老板的,手里有活钱当然好,我一个打工仔只有死工资,我当然不愿意欠银行的钱!我还是要想办法多赚点钱!”
既然洪强离开的原因是收入,那现在找到了什么更来钱的路子,诱惑大到让他心甘情愿丢掉跟了这么多年的老板呢? “我要去干快递了!”
陈洪强斩钉截铁地说。 “啥??你要去做啥??”
罗毅一时没回过神来。 “干快递,就是收发派送包裹。我要自己去承包一个快递站点,是搞的加盟,靠在一家大公司的大树下面,自己当老板。”
洪强兴奋得脸红红的。 “你管的工厂有好几百人,你自己出去搞快递站,有几个人?你确定你真的打算干这个?”
罗毅实在不能理解这个活儿有什么好干的,就是简单地出卖劳动力,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跟管工厂怎么比呢?陈洪强怎么会想到干这个?! “有一个老乡介绍的,他说现在电商发展得很快,快递站点不够,很好赚的!他在广州做了一个站点,才做了一年多,就在林新买了一套房!”
“我也打算带着友芝和孩子去广州开站点,大城市机会多、包裹多。”
洪强踌躇满志。 罗毅有点想不明白了:“你不是说想在东莞买房吗?怎么要去广州做快递呢?”
洪强闷了一口酒:“在东莞住了这么多年,这里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对这里还是很有感情的!要是能在这里买房子,我就此生无憾了!这就是我的奋斗目标,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我先解决林新的房子问题,接着继续努力,再赚一套东莞的房钱!我出来这么多年了,一心只想跟着你好好干,看到那个老乡出来没几年,搞快递才搞了那么短时间,比我混得好多了!”
“我年纪也不小了,再不拼一把就没有机会了!这些年在工厂你对我确实好,我也不能不讲良心硬要老板给我加工资吧?”
“还有,不怕得罪你,就算加钱,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买得起房。我要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也算是给我这么多年的辛苦有一个交代!”
罗毅还是不明白这跑腿的快递有什么好干的,洪强酒喝得多了,说话也渐渐放肆起来:“罗老板,你也有不懂的时候啊!”
“不要看你书读得多,是大学生,有些东西你觉得不来钱的,肯定不想做的,诶,还就适合我这种没什么文化的人!”
反正不管罗毅好说歹说,陈洪强决心已下,十头斗牛冠军都拉不回来的样子。眼前云杰和小叶说起陈洪强,能怎么向他们解释呢?他还有不到半个月就要走了,哪里会帮我招人呢?总不能逼着他前脚夸跟着罗老板好,后脚他自己就跑了吧?那不是变成了笑话、更丢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