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32年,大汉建兴十年,五月。 朝会还未开始,殿中群臣手持笏板,脸上的欢喜之色难以遮掩,相互攀谈,或言田亩水利,或谈河西丝绸之路,或聊及其它政事。 从去年以来,朝政虽忙,但就大汉整体而言,朝廷由内至外都显露出一种磅礴的生机,这种感觉几乎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也展露在众人的脸上。 郭攸之面露笑意,向身前的蒋琬,道谢说道:“恭喜公琰升迁尚书左仆射。”
蒋琬很是矜持,谦虚说道:“何喜之有?身居高位者应更为朝局忧虑。某领此重任,日夜难安也!”
“诸卿归位,陛下将临!”
亲卫喊道。 原本窃窃私语的众人瞬间安静下来,手持笏板,站于阶下,等待刘禅抵达。 尚书令、司隶校尉、御史中丞三人的专席独坐,诸葛亮不再孤独,御史中丞潘浚在旁相陪,唯有尚书令一位空荡荡的。 上月,刘禅分尚书仆射李福权柄,设左右仆射,左仆射由蒋琬担任,右仆射依然是李福担任。虽增加蒋琬入台,但蒋琬不过是兼任而已,尚书台的二把手依然是李福。 问一把手是谁?大汉上丞相、益州牧、司隶校尉、录尚书事、督秦益凉三州军事,武乡侯诸葛亮是也。 刘禅大踏步入殿,挥扬衣袖,跪坐榻上,看着阶下呼喊庆语的众人,抬手示意众人落座议政。 诸葛亮率先出列,手持笏板说道:“启禀陛下,臣亮有事奏言。”
“准!”
“臣亮请为内府增设水利曹。去岁大汉新颁布《田亩水利律》后,各郡县踊跃上呈各地水利,但核查人员却由各处抽调,甚是繁琐。故臣以为可于内府新设水利曹一司,掌大汉郡县水利核查监督之事。”
从数年前,大汉改革征辟制后,原本属于诸葛亮幕僚的丞相府正式拥有大汉天子认可的编制。从此之后,内府从名义上正式成为治理大汉的政治核心,除了宫廷官吏,中央大部分实权的官吏基本在内府中任职。 也因此,出现了内府长史的话语权比尚书令还大,蒋琬兼任尚书左仆射,压李福尚书右仆射一头,其也有异议。故诸葛亮想增设内府司曹必须上奏于刘禅才行,而不能再私下设立征辟。 刘禅拿着诸葛亮递上来的奏疏翻看了几眼,放在案上,问道:“从此之后新修水利应为常制,设水利曹司理所应当。不知上丞相欲命何人为水利曹掾?”
“臣以为参军马齐,马承伯可担此任。马承伯为人勤勉,以才干著显。臣驻军于汉中,可令其与诸人修缮山河堰,颇有治水利经验。”
诸葛亮举荐道。 “马齐!马齐!”
刘禅念叨几句,忽然想起马齐此人。 马齐,字承伯,巴西阆中人士,与马忠为同乡之人,但非同族。 巴西有三狐五马、蒲赵任黄等大姓。庲降都督马忠为狐氏、马氏双重身份;车骑将军黄权为巴西黄氏族人。 此马齐乃是巴西五马其中一族士人,当初刘禅的岳父张飞平定巴地之时,张飞征辟他为功曹,后张飞举荐给老刘,为尚书郎。 “可从上丞相之言。于内府新设水利曹,诏马齐担任水利曹掾,以辅助各州郡水利核查、监督之事。”
刘禅相当爽快地下令道。 “诺!”
“可还有奏乎?”
“臣有奏言!”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潘俊离席与诸葛亮错了一个肩,出列说道。 “准!”
“启禀陛下,臣浚弹劾汉嘉郡太守薛永,新制后,薛永遣族人析户,分隶三县,广占田宅,藏匿官奴,侵盗公私,远超其名额所占之田。望陛下治罪!”
此言一出,朝廷众人皆望向大汉陛下。 薛永乃老刘豫州老臣,其父薛兰战死后,常随刘备左右征战。可以说是大汉目前元老中的元老,如今他犯事,不由有人幸灾乐祸,想看刘禅怎么处置老臣。 刘禅眼皮跳了跳,老刘留下的功臣,他都有拉拢。薛永他见过,而且颇为熟悉。汉嘉郡在其治下,百姓渐安,甚有功绩,却不曾想他居然敢顶风作案,不守限田之制,这无疑是在打刘禅的脸。 心绪虽乱,但刘禅的脸色一直如常,淡淡说道:“律法应当如何处置?”
“罢黜官职,没收其超额所得田亩。”
刘禅眼睛微眯,他知道如果他对薛永手软,那大汉官吏就会对百姓手狠。 “可,将薛永免官,令其归家反省,没收超额所得田亩及侵盗公私所获。”
刘禅冷声说道。 “诺!”
潘浚满意地退了回去。 待潘浚回席之后,尚书右仆射李福手持笏板,禀告道:“启禀陛下,吴主遣使至成都,庆贺我大汉夺凉之功,现于宫门求见。”
闻言,刘禅轻笑一声,他早料到孙权会安排使者,只是没有想到以这种名义前来。 “诏!”
“诺!”
未过多久,诸葛恪浑圆的身体在宫殿中出现,向刘禅恭敬行礼。 “吴使,免礼!”
刘禅说道。 “多谢陛下!”
刘禅打量了几眼这个大胖墩,问道:“不知吴使入蜀所为何事?”
诸葛恪挺着大肚子,完全不问邓芝勾结五溪蛮之事,而是笑着说道:“启禀陛下,今我大吴至尊闻贵国夺两州之地,至尊于七月一日,在汉吴交界之处设宴,以庆贺此喜事。故命臣入蜀,邀请陛下赴宴,深谈吴汉之盟。”
刘禅拿过诸葛恪奉上的奏疏,看了看上面的虚假之言,放在案上,似笑非笑地说道:“多谢吴主好意,朕思楚怀王也!”
战国时,楚怀王受秦昭襄王的邀请,不顾听昭睢、屈原劝告,执意前往武关赴约。结果楚怀王一到武关,秦人就关闭武关,被秦昭襄王扣下。秦国以楚怀王为人质,要挟他割巫、黔中之郡,才将他放回。 楚怀王誓死不同意,不做有辱国体之事,最终客居秦国二十余年,病死于异国后才被秦人归还尸骨。 可谓是屈辱至极! (PS:有时间给大家谈谈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