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帝都的日子很光鲜亮丽吗?你以为迈入这座都城,就能高枕无忧、余生荣华吗?安玉,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这就是一个会吃人的地方!”
在这座奢华、繁荣的都城里,藏着多少的黑暗与糜烂。说是水深火热、阴谋算计、刀枪棍棒,也不为过。一念生、一念死,极具危险。都城里最不缺的,便是权贵。“八年前,夜王重伤瘫痪,想害他的人不计其数,连他都有防不住的时候,你以为权力是那么好拿的,你以为富贵是那么好享用的?不一小心,就得付出生命代价!”
凤离歌会与她说这么多,全然是看在安太妃的面子上。如果能动手,她早就一巴掌过去,扇醒安玉。待在县城里,吃穿不愁,生活无忧,一辈子健康自在,有什么不好?非得跳到都城来蹦跶。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安玉就是喜欢楚北麟!“表嫂说了那么多,不就是不肯吗……”她分外难过的垂下目光,眼角红红的,两只手抓着衣摆,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王氏也难过起来,重重的叹了一声:“唉,果然,大姐嫁了人,就跟我们是两家人了。”
“二十七年前,先皇微服出访,不慎遇刺,藏在了安家,当年,若非林哥将先皇带回家,大姐也没有机会结识先皇,更进不了宫,到不了今日成就。”
“现在大姐是风光了,把昔日的恩情全忘了……”她叹息着,拿起衣角,擦了擦眼角。那模样,全然就是穷亲戚高攀富亲戚,还被富亲戚嫌弃的可怜样。安玉拉着娘亲得手,哑声道:“娘,那句话果然说得好,最是无情帝王家。”
凤离歌:“?”
一入宫门深似海,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诗不是这么用的……连一句诗都用不对,还要拿出来卖弄,楚家怎么可能看中安玉?况且,二十七年前……这安玉也才十六七。“那时,叔母好像还没嫁给小叔吧?”
凤离歌问,“往大了说,当年,你可能还没认识我小叔。”
王氏点头,语气从容地说:“虽然那时候我不在,可我是林哥的妻子,林哥有恩于大姐,不就代表我有恩于大姐么?”
她脸上挂着‘本应如此’的神色。那理直气壮的模样,差点给凤离歌气暴走。天底下,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咬牙道:“母妃与小叔是亲姐弟,姐弟之间搭把手、帮帮忙,不是正常的吗?再者,这些年来,母妃一直帮着小叔家,小叔都不计较二十七年前的事了,你一个外人反而抓着这点,你能要点脸吗?”
王氏闻言不乐意了,大声道:“我是林哥的妻子,自然是大姐的恩人,大姐怎么能过河拆桥吗?”
“当年,要不是我们帮她进宫,她也当不了太妃,换言之,她如今的身份地位,都是我给她的!现在,要你们帮帮玉儿,嫁进楚家,你们就要死要活不乐意了,做人怎么能这么忘恩负义!”
“!”
啊!乡野村妇,最是野蛮、最是泼妇!最是霸道,最是不讲道理!气死她了!换做别人,她早就动手了。可是不行。这股子有满腹的火,又不能发出去的憋屈,实在是气得她整个人都不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