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之上,一只翼展三米的雄鹰徘徊在联军战场之上。 它低着头,下方战斗都落入眼中,哪怕是黑夜也无法遮蔽它的双眼,安静的注视着一切。 距离联军战场两公里的地方,庞大得如同城市一般的华丽金色大帐矗立在大地上,在大帐前方还矗立着十二匹由坚硬巨石雕刻而成的战马。 帐篷顶部竖立着散发金色光芒的巨鹰雕像,而边棱则是用黄金打造。 这座如同城市般庞大的帐篷,名为金帐汗城,属于名为巴图布和的男人。 身高192cm,一身腱子肉的巴图布和,光着膀子,站在空地上,眺望着远处的战场,在他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头上梳着辫子,留着大胡子,身材魁梧的大汉。 按道理来说,巴图布和没有站在高处,距离有两公里远,还是夜晚,他是看不到远处战场的,可战场之上徘徊的巨鹰给了他看清一切的机会。 那是他的技能——鹰视! 借助这个技能,他能通过雄鹰的眼睛监控到地面上的一切,清晰可见,比他用自己眼睛看到的还要清楚。 在巴图布和不远处,还搭建了一个祭台,上面数个带着面罩,手里挥着法器的祭司正跳着祭舞,口中发出低沉的呼麦声。 很神奇,本应不大的呼麦声却能传得很远,听得真切。 兄弟们,坚持住啊! 巴图布和不知道为什么会开战,但三座移动堡垒在和原住民干仗,他却看得清清楚楚,不必问原因,帮助移动堡垒的主人就行了,毕竟大家都是穿越者,都是在这个异世界混日子的,帮亲不帮理,没毛病。 5000名羟奴重骑兵已经靠近了联军战场,战马已经溜了足够的时间,以三角阵型逐渐加速,向着战场发起了冲锋。 羟奴是异界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和人类长得几乎一样,但身体却格外强壮,随便拉出来一个羟奴人都能有两米的身高,浑身腱子肉,而且还是游牧民族,天生的骑兵。 这个种族是个信仰种族,他们信仰天上的雄鹰,认为雄鹰能带给他们无穷无尽的力量,异界的信仰和前世的信仰不一样,这可不是说说玩的,信仰是真的能带来力量的,而羟奴人的信仰同样为他们带来了强大的力量。 羟奴重骑兵是他们的招牌兵种之一,他们浑身都披带由信仰之力附魔过的重甲,就战马身上也同样披着重甲,重骑兵造价很贵,但物有所值,战斗力非常强大,属于先锋军,而且是死士的那种。 巴图布和通过天上雄鹰注视着下方羟奴重骑兵的冲锋,战马奔腾,马蹄踏在地面上隆隆作响,靠近战场,领跑的重骑兵从腰后拔出了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冲锋中的三角阵型变幻,向着两侧展开,形成了一字型,同时所有骑士都拔出了弯刀,平平举起。 呼麦的声音变得急促,羟奴重骑兵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肉眼可见的气流在他们两侧流动,他们头顶浮现出一只展翅的雄鹰! 没有怒吼,没有咆哮,什么都没有,羟奴重骑就这样接着战马奔腾的声音杀入到了战场之中。 在冲击力、信仰力,以及祭祀的加持之下,他们的双刀无比锋利,攻无不克,哪怕是刀锋带起的气流,也具有着杀伤性。 联军战士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重骑就已经和他们错身而过,锋利的刀刃一闪而逝,随即继续向前。 “什……么……” “谁?”
联军战士茫然看去,嘴里呢喃着,可当他们向着自己身上看去,却发现一道裂口缓缓出现,鲜血喷涌而出。 被刀锋气流斩到,就是巨大的伤口,而被刀锋斩到,直接一刀两断,来不及反应的联军战士就像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5000名重骑兵如入无人之境,所过之处,联军皆死。 这还是因为他们顾忌到有亡灵的结果,收手了,否则他们会杀死更多的联军。 李子瑜站在堡垒顶部,望着远处冲入到战场之中的骑兵,脑袋更懵了。 【私聊】 不想靠驾照:张鹏,那些骑兵就是你说的援军? 良心商人:应该……是吧? 不想考驾照:这怎么还给我整个疑问句呢,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良心商人:那就是!反正他们是帮着我们的,这时候还分那么清干什么? 不想考驾照:你哪里找来的援军?怎么也没和我说一声,这可是强援啊! 良心商人:我要是说我刚刚找来的,你信吗? 不想考驾照:算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等战斗结束,咱再说吧。 刚找来的,你骗谁呢! 李子瑜翻了个白眼,关掉了私聊。 不管张鹏愿不愿意说,但援军是做不得假的,那些骑兵确实是奔着联军去的,直接清空了一大片联军。 战斗打到现在,联军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有这么一支生力军加入,对李子瑜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就如同张鹏方才说的,谁来帮忙实际上没那么关键了,关键的是有人来帮忙了。 而就在羟奴重骑兵杀入到战场之后,天上飞来飞去的幽魂给李子瑜带来了更好的消息,远处还有更多的骑兵如同洪流一般杀来,数量足有数万之众。 万马奔腾,马蹄踏地的声音让联军战士心中发寒,同时战场所有人都听到了“幺幺幺”捏着嗓子发出来的尖锐叫声。 方才重骑兵杀入战场,帕尔梅达还没反应过来,耳畔突然响起的尖锐叫声,却让他瞬间眉头皱起,这声音好像从哪里听到过,有点熟悉啊。 将面前的骸骨亡灵一斧子干掉,帕尔梅达疯狂回忆着,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过这种声音。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羟奴! 该死的,是羟奴人! 在这片偏僻的荒原,怎么会出现羟奴人?! 他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的叫声了,那还是他游历中央地带的时候,曾经遇见过羟奴人,而他也差点死在那里。 中央地带非常富饶,强族林立,可即便如此,还是没有那么安全,马匪和强盗依旧很多。 帕尔梅达当时还很年轻,以他当时的战斗力,在中央地带真算不得什么,哪怕要旅行,也不敢一个人随随便便上路,而是要跟着有护卫的大商队一起行动,这样才安全。 还记得,他是跟着一个3000多人的商队出发的,其中有着1000多全副武装的护卫,那条路线,商队已经走了许多次,从未出过问题。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走了什么霉运,从来没出过问题的路线,在那次就出问题了,3000多人的商队被几十个羟奴人袭击了。 没错,就是几十个羟奴人,他们就是带着这种尖锐的呼哨声杀入到了商队之中,如同一阵风,商队护卫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对方杀了个对穿,反复几次之后,商队就失去了抵抗力。 而那次事件后,在帕尔梅达心中留下了阴影。 来无影去无踪,速度极快,攻击力极强,哪怕能拦住他们,没了冲击力,他们搏杀的战斗力依旧彪悍,这就是亚人种羟奴人! 他在伤好之后,还特意去买过关于羟奴人的情报。 这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信仰天上的雄鹰,有着自己的文化,战斗力彪悍,号称十人成队,百人成伍,千人成军,一旦上万,甚至敢去袭扰城市。 那可是中央地带啊,城市都有着高大的城墙,可近万羟奴人,就敢去打,而且经常逼得对方拿出钱财粮食来才罢休。 中央地带的种族不是没想过要灭掉羟奴人,但一直都没有成功,对方又没有老巢,走到哪算哪,而他们要是干掉几支小的羟奴人队伍,不仅没什么大用,还会招来报复。 正面刚吧,那些强族到还好,不是很在乎,在各种兵种的配合下,想要对付羟奴人不难,关键就在于,人家不和你打,人家接着机动性骚扰你,让你烦不胜烦。 围你的城,挖你的河道,冲击村庄,偷袭运粮队、商队、运输队,你若是派大军过去吧,人家就跑,跑了你还追不上,等你大军走了,人家绕个弯又回来了,一切照旧。 几个强大的种族和羟奴人反反复复打了百年,结果羟奴人该咋地咋地,活得是越来越好了,反观几个强族,科技发展被耽误了,粮食也减产了,人口还损失了不少,还啥也没得到。 痛定思痛,干脆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我弄不过你,不打了还不行吗! 别说,各族停手之后,羟奴人也不打了,突然变老实了,又恢复成了以前的模样,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了那些种族,你们不来骚扰我,我就不去大范围的搞你,我放我的牧,你种你的粮,当然,该掠夺,还是要掠夺的。 不过羟奴人掠夺也是有讲究的,他要什么,你老老实实给他,他就不杀人了。 就这样,羟奴人在中央地带也是有自己一席之地的,只不过名声不好听而已。 能在中央地带有一席之地,那就证明着一点——足够强悍! 帕尔梅达是怎么也想不通,纵横中央地带的羟奴人悍匪,怎么就跑到自己这边来了!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羟奴人的第二波冲锋已经到了,这一批是羟奴人的枪骑兵,他们的铠甲不是很厚重,武器是四米长茶杯粗细的长枪,枪骑兵的战马也都是特殊培育出来的,负重能力远远不如重骑兵,但奔跑起来的速度,却能拉出重骑兵一大截。 枪骑兵是羟奴人骑兵中速度最快的,在重骑兵对敌人发起冲锋之后,枪骑兵会紧随其后,对敌人进行一波恐怖的收割。 他们的战斗方式有点类似于古代西方的骑士,枪杆太长,在冲锋的速度下,一旦没有拔出长枪,他们就容易被带下马,所以长枪刺中敌人后,就会立刻脱手,改换成轻便的弯刀。 枪骑兵的弯刀和重骑兵的弯刀区别同样很大,重骑兵的弯刀类似半月形,非常厚重,让他们在加速冲锋平举弯刀的时候能高效杀死敌人,就好像在战车轱辘两侧加装了刀刃一般的效果。 而枪骑兵的弯刀弧度比较小,更薄,更轻便,挥砍起来更容易,善于灵活游走。 数万枪骑兵冲入到了战场之中,刚刚被重骑兵杀伤一波的联军战士,还不等去追重骑兵,就迎面撞上了枪骑兵刺来的长枪。 枪尖极为锐利,直接贯穿了联军战士的身体,将他们钉在了地上,而此时被刺穿身体的联军战士还未死去,身体挂在半空中发出痛苦无比的哀嚎声。 有重骑兵开道,枪骑兵如同虎入狼群,无物可挡,带着“幺幺幺”的声音一路向前推进,将沿途所有联军战士钉死在地上。 卧槽,好强! 李子瑜瞪大了眼睛,看着两波骑兵,直接清空出一大片战场,骑兵所过的战场,只有亡灵还在,联军和魔化生物统统丧命。 而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在重骑、枪骑的后方,还有弓骑,以及主力兵种——群马羟骑! 严格来说,羟奴人的赫赫威名正是群马羟骑打下来的,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主力军,而且是数量最多的羟奴人骑兵。 标准的群马羟骑,配备着巨蹄战马、弩箭、羟奴弯刀、皮甲,战斗前还要进行祈祷,增加集体BUFF等等。 而这次出动的群马羟骑就是如此,满装全配,准备充分,他们所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割战场。 好酷,好猛,我好喜欢! 李子瑜双眼都要冒出光来了,男人嘛,谁不喜欢万马奔腾时候的气势呢,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那种压不住的冲动,就好像每个男儿都有个武侠梦一样。 不得不说,羟奴人一波接一波的进攻,非常有章法,就好像看电影大片一样,让李子瑜都燃起来了。 而李子瑜的开心,都是建立在帕尔梅达痛苦基础上的,自羟奴人重骑出现,联军就扛不住了,号称千人成军的羟奴人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这也不是千人啊,这里里外外得有十几万羟奴人杀进了战场,简直就是场灾难。 “羟奴人是打算举族迁移到这边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帕尔梅达望着彻底扭转战局的羟奴人,以及崩溃了的联军战士,发出了不甘的怒吼声。 已经不用打了,输了,输得很彻底,打了这么久,联军战士的体力消耗太大,方才就是靠着有魔化生物打了一波鸡血,才能反杀亡灵,没想到亡灵的联军是羟奴人骑兵,这还打啥了。 帕尔梅达不再坚持,也不理会其他联军战士,对着自己的族人发出了撤退命令,由自己的亲卫护着往战场外面跑。 骸骨亡灵可不会错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趁着联军混乱、逃散的时候,疯狂攻击,能杀一个是一个,死了的敌人才是好敌人,不仅是好敌人,大概率以后会成为好兄弟呢。 可惜,骸骨亡灵的速度着实慢了点,追出一段距离后,就被联军战士甩开了,羟奴人骑兵却没有这种顾忌,一路尾随追杀,不断收割,一直杀出了两三里地,才收住了战马,发出欢呼声,掉头折返。 赢了? 我赢了! 卧槽,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李子瑜先是发了半天楞,随即激动得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