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大长老,居然没见过组织的头目? 阳九和曹刀都不怎么相信。 曹刀却在思考,为何刚才还嘴硬的白衣书生,转瞬间就变得很老实,对阳九是有问必答。 这太诡异了。 “其实吧,在我们的组织里,几乎每个人都有职务,什么组长,什么队长,什么班长,什么排长……”白衣书生说了一大堆,都是曹刀听不懂的语言。 阳九却是愈发坚信,创建这个神秘组织的人,很可能也是从未来穿越而来。 看这组织的神秘和庞大,这家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显然要比阳九久得多。 创建一个新门派发展起来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个无比庞大的组织。 听白衣书生的说法,他们的组织里,人才济济,成员更是数以十万计,散布于世界各地。 他们的基地并不在大夏帝国,而是在更南边的南国,那里四季如春,物产丰富。 白衣书生很少去基地,他一直在大夏帝国活动,负责在大夏帝国发展成员。 粗略估算的话,他们目前在大夏帝国至少也有五万的成员,算得上是组织的中流砥柱。 刑天刀的事,乃是组织上交给白衣书生的最新任务。 如果能顺利完成,白衣书生在组织里的地位,必将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 尽管白衣书生一直在反对刑天刀的解封计划,实则内心也是有所期待,这事万一要是成了,他极有可能会成为组织的骨干。 阳九看白衣书生对成为骨干心驰神往,忍不住问道:“成为骨干除了权力的提升,是不是还有别的好处?”
“能得到很多修练的资源,比如可快速提升功力的丹药。”
白衣书生之所以能变得这么强,靠的正是那些丹药。 当然,组织里也有很多武功秘籍,但想要看那些秘籍,需要先立下大功。 比起秘籍,许多人更喜欢丹药。 看着秘籍习武,需要天赋,但吃药不用。 只要内力足够强,再普通的招式使出来,也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阳九轻笑道:“听你这么说,我愈发对你们的组织感兴趣了。”
“九爷,如今组织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可能很快就会进军大夏帝国。”
白衣书生又说道。 阳九笑道:“没事,让他们来,我正好见识见识他们的能耐。”
“九爷,现在他们迫切想要刑天刀……”白衣书生也想帮阳九,只是没有刑天刀,他就无法赢得组织上的信任。 阳九道:“这个简单,我们找城中最好的铁匠,仿制一把即可。”
“仿制?”
白衣书生满脸懵逼。 用仿制的刑天刀,恐怕骗不过组织里的那群老狐狸吧。 不过白衣书生很快明白,阳九的意思是曹刀骗过了他。 白衣书生知道目前也没有别的办法,至于假刀被发现后的事,等发现了再说。 商议妥当,白衣书生便告辞离去。 院子里只剩下阳九和曹刀,阳九拜托曹刀保护阳宅,树敌太多,就会危险重重。 曹刀终日闲得没事做,现在有点事做,反而很是兴奋。 只不过在他心里,一直都很担忧,毕竟此前他是试刀杀人魔,如今就算追随了阳九,那些罪孽真的能一笔勾销? 就算未来能够拯救无数无辜,那些已经犯下的罪恶就能消失? 这些事,曹刀都不敢去想,稍去想想,头都会疼得厉害。 有曹刀看家护院,阳九很是放心。 回到家里,守着妻儿,这样的日子,才是神仙日子。 阳九从来都不喜欢纷争。 但人嘛,不喜欢纷争,并不意味着就会惧怕纷争。 魏忠贤不再催促,而是让阳九先陪家人,等处理完私事,再去吐蕃也不迟。 小玄子还是很有能力的,有小玄子先行,魏忠贤很是放心。 没过几日,就是阳武的满月宴。 阳芸刚出生,前来送礼的人这两天还有很多。 现在阳武又要办满月宴,又得收割一波。 虽说这些事很麻烦,但这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阳九送出去的东西也有不少,现在收回来一些,就当是回回本了。 直到过了元宵节,阳九方才决定上路。 绝情等人很是不舍,但又没有办法。 曹刀进入阳宅,就是坐在院子里,守着他的刑天刀。 梅姨等人看到他,都是有点怕。 但他们知道曹刀武功高强,能够保他们的安危,再说相处久了,感觉就会好点。 阳九找来的人,肯定值得信任。 此次离开长安,远赴吐蕃,阳九是只身一人。 魏忠贤的意思是想多给阳九找一些帮手,阳九却觉得人多显眼,还不如他一人前去,偷偷将九尸带回来。 只要阳九有这个自信,魏忠贤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吐蕃距长安甚远,数千里的路程,就算阳九快马加鞭,也得十天半月才能赶到。 况且现在正是寒冬,吐蕃又在高原上,积雪很厚,每天都赶不了多少路。 来到牧马城时,已经是七天后的事了。 牧马城是座非常繁华的城池。 从腊子口过去,再行数百里,就能抵达牧马城。 牧马城在吐蕃在诸国都很有名。 城中生活着几十万人,民族非常杂。 吐蕃并没有开放吉曲城,只开放了牧马城,故而这牧马城是吐蕃商业最繁荣的城池。 吐蕃百姓在这里跟诸国商人做交易,将换来的东西,再分散向吐蕃各地。 阳九进入牧马城时,正是傍晚。 这时候街头到处都飘着饭香。 阳九看到在街边有个面摊,尽管面闻着很香,却是没什么客人。 旁侧倒是个拴马的桩子,阳九将马拴好,找地方坐下,要了三碗面。 面摊的老板是个年逾六旬的老妪,一头银丝宛如雪染,满脸的皱纹像是雕刻出来的。 人都想生儿育女,好在老去时安享晚年,然而现实却是有许多人老去后,仍不得不为生活而奔波。 那老妪煮面的速度很慢,倒是让阳九想起了梅姨。 可能梅姨再老点,也会变得跟这老妪一样,哪怕已经快做不动饭,却还是得出摊。 不出摊就会饿死,出摊好歹还能混口饭吃。 “老人家,你做的面很好吃啊,怎感觉没什么人啊?”
阳九尝了一口,虽然味道比不上梅姨煮的面,但也好过许多人。 那老妪闲着也是闲着,在一侧坐下,跟阳九闲扯。 原先这老妪的面摊生意也很火爆,她打算再干一年,就回老家去,好好享福。 然而就在三个月前,牧马城中突然有人离奇死亡。 有一些被害者在被害前,刚好来她这里吃过面,很快就有人说她是妖怪,吃了她做的面,就会被吸干阳气而亡。 这种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慢慢就没有人来她这里吃面了。 偶尔有人来吃面,都是些不信邪的家伙,想要试试看,吃了她的面,是不是真的会被吸干阳气。 阳九听得饶有兴致,笑着问道:“被吸干阳气而死的人,死状是什么样的?我这辈子还从没见过这种死法。”
“我也没见过,听说很吓人,就跟、跟干尸一样。”
那老妪的声音都在发颤。 阳九快速扒拉几口,将汤一口喝干,问道:“官府不管啊?”
“他们一直在查,可都这么久了,也没查到什么。”
老妪摇头。 那传言在城中流传后,老妪倒是被官府抓进去过好几次,为的就是调查她跟干尸案有没有关系。 其实老妪就是个普通的卖面妇人,官府再怎么调查,都是如此。 他们找不到确凿证据,又不能真的拿老妪来当替罪羊,只能放了。 只不过被官府这么一折磨,原本生意冷清的面摊,愈发冷清。 吃完剩下的两碗面,阳九拿出一锭银子,放到桌子上。 “公子,这、这找不开啊。”
老妪很是着急。 三碗面能要多少钱,这锭银子好歹也有五十两,实在是太多了。 阳九笑道:“不用找,告诉我,那些干尸都在哪里?”
遇到这么离奇的案子,阳九很是好奇,正好今晚要在牧马城歇下,就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找到干尸,偷几具出来,割断他们的喉咙,再将其缝好,应该就能知道这干尸案的真相。 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正好有尸体,阳九打算多缝几具,顺便赚赚功德值。 等攒够五千功德值,兑换一个杀不死出来,再将两个杀不死同时用到他的一对儿女身上。 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多缝尸,多攒功德值。 那些干尸都是尸首分离,全被安置在牧马城外的义庄里。 老妪说出这点,却见阳九已是骑马离去。 她赶紧将银子塞进怀里,紧张地朝两侧看了看。 牧马城最近非常混乱,这要是被有心之人看到,银子肯定会被抢走。 反正也不会有什么生意,老妪决定提前收摊,回家藏银子。 阳九并不急着去义庄,而是先找了家客栈住下。 等到天完全黑透,他才离开客栈,翻墙越脊,顷刻间便来到了老妪所说的义庄。 这座义庄非常大,平时有赶尸人经过,也会选择在这里歇脚。 但这义庄最大的作用是但凡凶案的尸体,或是被砍掉脑袋的死囚尸体,全都会暂时存在义庄。 等官府安排好缝尸人,将尸体缝好后,才会再作处理。 义庄虽大,但里面的守尸人,只有一个老翁。 这老翁年逾古稀,耳聋眼瞎,感觉就是个摆设。 义庄里停着许多尸体,阳九很快就找到了那些干尸。 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足足停放着二三十具尸体,全都是只剩肉皮包裹在骨头上,就像是被风干似的。 相对较完整的反而是那些离开身体的脑袋,尽管看着皱巴巴的,好歹眼珠子还在。 阳九本来是想将尸体偷出去,但看这里也没什么人来,只要动作快点,在这里缝尸更为省事。 做好准备,阳九正要点香,突然门口有人冷声说道:“阁下该不会是想要缝尸吧?”
站在门口的老翁,正是这义庄的守尸人。 这老翁的两颗眼珠子向上翻起,整颗眼球都是白色的。 这样的眼睛,可不像是能视物的眼睛。 阳九停止点香,笑道:“我看这些尸体都没缝,一时手痒,就想帮他们缝好。”
“官府派来不少缝尸人,结果一具尸体都没缝好,倒是死了不少缝尸人。”
守尸人只是过来提醒阳九一具,盗走这些尸体都没关系,就是别犯傻。 阳九道:“若我因缝尸而死,也是活该,还请老伯行个方便。”
“随你吧,我会保证不会有人来打扰你。”
守尸人也很厌恶这些干尸。 要是有人能将这些干尸缝好,让所有干尸入土为安,倒是帮了他的大忙。 看到门被关上,阳九点燃香,开始缝尸。 这是一具干瘪的男尸,初步判断,年龄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 在缝尸的时候,这男尸的双手猛地举起,如刀子一般狠狠戳向阳九的喉咙。 哪怕他手臂上的力气很大,十指的指甲也很长,但想戳进阳九的喉咙,那是在做梦。 顷刻间,阳九已是将他的脑袋缝了上去。 《生死簿》随即出现,开始记录这干尸的生平。 这干尸名叫章福,是逃难来到牧马城的中原人。 章福从小就是孤儿,日子过得苦,长大后,好不容易娶到了媳妇。 结果洞房花烛夜,他被媳妇给药倒,明目张胆地给他戴了绿帽子。 章福清醒后,一怒之下,就将那对狗男女全给杀了,然后便逃到了吐蕃,在牧马城安顿下来。 章福有的是力气,就在城中做苦力赚钱养活自己,日子过得倒也潇洒。 但在出事的这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他从床底下摸出最近攒下来的一点银子,然后直奔青楼。 既然知道自己因何睡不着,那就只能想办法将问题解决,才能睡个好觉。 夜已经很深了,因最近城中不断有人离奇死亡,活生生的人被发现时,竟然变成了干尸,故而在晚上都很少有人敢出门。 章福走得很快,只要到了青楼,就能欲仙欲死。 谁知在半路上,他竟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拦住。 大冷天的,那姑娘身上穿着单薄的红纱。 那种若隐若现,最为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