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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的吼声所有人都听见了,唯独韦莲芬听不见。
此时,她满脑子和眼睛,都是焦红兰那可恶的嘴脸。 焦红兰居然骂她疯婆子还说她是在发疯,她怎么就发疯了,她是在讨回公道好吧! 如果被人造谣了还躲在家里,一点反应都没有,那她才是真疯了。 在严延青和焦红兰儿子儿媳的拼命阻拦下,韦莲芬终究是没有突破防线。 及时赶来的物业保安又横插一脚,把双方给隔开了。 阻止了一场打架斗殴事件,保安队长心中松下一口气。 劝说道:“这位大妈你冷静一下,有什么事我们坐下来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一会伤着谁都不好,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明白吗?”韦莲芬立即吼道:“明白什么明白,被造谣的不是你,你不激动是吧?”
“你们给我滚开,不要拦着我,我今天非得撕烂她的嘴不可。”
韦莲芬张牙舞爪,中间横着双方儿子和保安几座大山。 焦红兰撇撇嘴开口道:“我都说了不是我造的谣,谁造谣你找谁去啊,你跟我闹有什么用。”
韦莲芬很生气:“要不是你出去乱说事情会变成这样吗?”
保安队长左右看了看,开口问道:“别吵了,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没有人给我说说?”
“还能怎么一回事,这个八婆,到处跟人说我要进去坐牢了!”
韦莲芬手一指,很是气愤。
保安队长愣了,合着这位就是下午小区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主角啊。 焦红兰很不服气,嗤笑一声,道:“呵,你别血口喷人啊,我跟你说多少次了,我没说你要进去坐牢,谁说的你找谁去啊!”“你说没说就没说啊,不是你说的还能有谁,就是你说的!敢说不敢认是吧?”
“我说没说就是没说,你爱信不信!”
“你说了,你个死八婆!”
“我没说,你个疯婆子!”
“死八婆!”
“疯婆子!”
“……” 站在中间的保安等人听得头都大了,两人声音一个比一个大,跟高音喇叭在耳边放似的。 围观的邻居给她们逗笑了,看热闹不嫌事大,偷偷拍了视频往业主群里发。 “别吵了别吵了,都先回家去,我们物业会帮你们调查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的。”
保安队长吼着,朝双方儿子使了个眼色。 严延青拉着韦莲芬就往家里拽,还压低声音劝道:“妈,咱先回家去,别在这让人看了笑话。”
韦莲芬瞪着眼喊道:“看什么笑话,你妈我现在就是个笑话,还怕别人看,今天必须要把事情说清楚!”
保安赶忙问道:“说清楚就说清楚,你先别吼了,你自己先说说事情是怎么一回事。”
“还能怎么回事啊,这个八婆,到处跟人说我要进去坐牢了!”
韦莲芬又指着焦红兰。
焦红兰反驳道:“我可没那样说,我就说你收到法院传票了。”保安:“大妈你看,这不是她说的啊。”
韦莲芬:“要不是她这么说,别人会那样传?”
焦红兰:“别人非要那样传跟我有什么关系。”
韦莲芬:“怎么没关系……” “……” 保安:“……你们先等等,事情大概是弄清楚了,这谣言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你们搁这吵也没用啊。”
“这样吧,我们物业发公告把谣言澄清一下,你看这样行不行?”
韦莲芬开口道:“不行,还得让她给我道歉。”
“道什么歉,我又没胡说八道。”
焦红兰不乐意。
韦莲芬反问道:“你没胡说八道?要不是你到处跟人说会发生这种事情吗?”保安插嘴调解道:“行了行了,大妈,你就给她道个歉吧,都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再说这事……” 话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事情是因她而起,多少有点责任。 就道个歉而已,无伤大雅。 “妈,别跟她一般见识,你就给她道个歉吧,她自己丢脸,咱别跟着她丢脸。”
焦红兰儿子也扭头,压着声音劝说。
焦红兰想想也是这么个理,韦莲芬脸皮子都丢光了,没必要跟她一起丢人。 再说这事她确实有点责任,道个歉也没什么。 “芬姐对不起啊,我不该出去乱说你收到法院传票的,不过你要坐牢这事,它真不是我说的。”焦红兰都这么说了,韦莲芬也不好意思胡搅蛮缠。 吵了那么久,她心里也明白这事情不是焦红兰说的,只是憋着一股气没处发,需要找个地方宣泄。 保安又开口道:“大妈,你那事我们物业一会在各个业主群里发公告,给你澄清一下,让别人别再乱造谣了,这样解决行不行?”
“那你们可得赶紧啊。”
韦莲芬说着,自己就往家里走了。
留在这给人看戏,自己还是那只猴,没必要。 事情得以解决,双方没打起来,保安就开始赶人了。 “大家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说完保安就走了,焦红兰家也关起了门。 业主群内,此时有些热闹。 【303章小风:啊?吵起来了?一会不会打起来吧?】 【104余先生:多拍点,我朋友和老婆都喜欢看。】 【901秦先生:我就说嘛,怎么可能进去坐牢,离谱!】 【……】 【702晓红:物业保安来调解了一下,没打起来,道歉和解了,一会物业会发公告澄清事实的。】 【1103小团子她妈:就这呀?】 【502小黑子:不就这还想咋滴,看热闹不嫌事大是吧,也不知道是谁先说人家要坐牢的,看这事闹得……】 【……】 不一会,物业和韦莲芬一家沟通了一下,发布了公告。 上面说,韦莲芬是收到法院传票了,不过那是民事赔偿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 同时警告大家,不要以讹传讹,造谣中伤他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谣言止于智者。 韦莲芬那事网络上都是视频,别人不知道是她,经过这事,小区里的人能不知道吗? 所以收到法院传票这事,也不用藏着掖着了,民事纠纷总比坐牢好听。 回家后,严延青跟母亲说了为她请律师,打这场官司的事情。 韦莲芬不可置否,全小区都知道她要去法院打官司了,请个律师也好。 这边的事情算是结束了,然而好事者却把整件事情的始末,发到了网上。 发归发,措辞和描述事实,还是非常严谨的,没有瞎几把吹。 毕竟在这起事件中,就是因为有人造谣,才会搞出事情来的。 甚至在视频里,还说了造谣的危害,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视频标题——大妈骑电动车撞破蛋糕店的玻璃橱窗,小区里发生的那些破事。 这起事件,‘路人甲’发过,在网上还是有流量的,看到标题就知道是那个她了。 网友们点进来,了解事情的始末,图个乐呵。 【太真实了,传着传着就变味了,这都要进去坐牢了……】 【长头发大妈就是喜欢八卦,老了也就这点爱好了,一点破事都能传遍十里八乡……】 【大家就没注意到那大妈不收法院传票,发现放在信箱里也不拿吗?】 【发现了,只要她假装不知道,她就没有被告上法院。(狗头)】 【不会真的要打官司吧?她打得赢吗她?】 【谁知道呢,有些人浑身上下都软了,那张嘴还是硬的。】 【大爷都没赔,她凭什么要赔啊,过分!(狗头)】 【……】 网上发生什么事,对韦莲芬丝毫没有影响,她根本就不上网。 严延青和翟云萍倒是看见了,不过没有跟母亲说,说了就是为自己添堵。 第二天,严延青带韦莲芬来到某家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我这官司能打赢吗?我应该不用给他赔偿吧?”
“那大爷都没赔……” 一见面,韦莲芬就开始输出了。 张青松奇怪地看着严延青,等韦莲芬说完才开口道:“这个不赔是不可能的,你弄坏了别人的东西,这肯定要赔啊,我只能尽量争取让你们少赔点。”
“其实我是不建议你们打这起官司的,你们请律师花的钱都快够赔偿人家的损失了。”
韦莲芬撇撇嘴:“就不能不赔吗,那超市老板都没让大爷赔,他开蛋糕店的还跟我一大妈一般见识。”
张青松很是无语:“那能一样吗?”
“超市老板不让大爷赔是人家的事情,现在蛋糕店老板让你赔,这是蛋糕店老板的事情,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真倒霉,遇到这么个老板。”
韦莲芬吐槽着。
张青松也没接话,简单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签委托协议收钱。 如果一定要赔,那只能争取少赔一点了。 韦莲芬听了儿子的话,也是这么想的。 很快,时间来到开庭这天。 千悦城万合区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 张青松和韦莲芬坐在被告和律师席上,对面是易二勇和路人公司的法务宁宗林。 陆仁嘉坐在旁听席上,看到韦莲芬还请了律师,有些诧异。 网上的视频都说她假装没看到法院传票,陆仁嘉还以为她不来参加庭审了呢,没想到还请了律师。 请律师有什么用,请了律师就不用赔偿了吗? 有这这点钱,还不如赔偿算了。 跟所有人一样,陆仁嘉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对方请律师是干嘛的了。 审判长见大家都已到齐,就开始走流程,首先例行询问双方有没有意愿调解。 原告这边不用说,赔偿拿不到是不会调解的。 被告就更不用说了,除非能让他们不赔偿。 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没什么好说的。 原告这边提供了完整的监控视频,以及损失的财物价格,都是非常客观的东西。 目前双方存在的争议,就是该不该赔,赔多少。 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韦莲芬站出来,开始发言。 她还是那个观点,胡搅蛮缠,超市老板都不让大爷,蛋糕店主就不应该让她赔。 场间众人一阵无语。 尴尬时刻,张青松站出来道:“法官同志,我方认为照价赔偿是不合理的。”“原告店里的玻璃橱窗已经用了快一年,已经趋于陈旧甚至产生了破损,否则我方当事人也不会一撞就碎,对方却要求我方按照全新的价格进行赔偿,这不合适。”
“因此我方认为,原告方应当对此承担一部分的费用。”
“还有弄坏的蛋糕,按照出售的单价进行赔偿也不合适,我方可以适当地赔偿一些成本和人工费。”
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审判长点点头,看向原告席。 宁宗林整理了下思绪,起身反驳道:“我方认为按照全新的价格进行赔偿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我方当事人更换新的橱窗,就是这个价格。”
“如果被告不弄坏,玻璃橱窗还在那好好的,我方当事人也能用,而且玻璃橱窗才用了一年,不存在什么陈旧和破损的问题。”
“被告弄坏了玻璃橱窗,赔偿一块新的,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蛋糕,我方当事人店里的蛋糕少则一天,多则三天就卖出去了,没有滞销的问题,出售的时候就是这个价。”
“没道理让我方当事人,为被告的错误进行买单吧?”
双方的辩护意见发表出来,就进入了扯皮的阶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具体法官会如何酌情进行审判,那就是法官的事情了。 辩论持续了一个小时,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终止了这场口水战。 随后,先后征询了原告和被告最后意见。 原告这边,请求审判长判处被告,赔偿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一千六百六十块,并承担本次案件产生的诉讼费。 被告请审判长支持他们的诉求,照价进行赔偿,不合适。 休庭十分钟后,随着“咚”的一声响起,判决结果出来了。 根据法庭调查,结合双方辩护意见,庭审情况,合议庭商议后。 判被告韦莲芬,赔偿原告易二勇在本案中的损失,一千五百块,并承担本案件产生的诉讼费。 不服的话,十五天内可以提出上诉。 请律师还是很有用的,至少对比起诉状副本上的诉求,少了一百六十六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