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境一般,模样一般,眼光却偏高,脾气也倔,所以结婚的事一托再托,直到2003年遇到她,Sheri。其实,在她之前也处过两个,但都没有结果,倒不是彼此谈不来,归根结底是我的处女情结。毕竟我生活在民风纯朴的北方。sheri恰好也是北方人,身材中等,容貌俏丽。性格上既端庄,豪爽,又细致妩媚。我无比疼爱她。她喜欢古典音乐,我也因此熟知了许多日本,印度的经典民曲。她喜欢文字,我也开始和她一起啃小说。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谈天说地,有时彻夜不眠,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记得有一次,我们在一颗大槐树下一边等人一边说话,不知不觉间,天上下起了雨。突然,一个闪电击中了身边的大树,逃出生天的我们看着树干上冒着白烟的黑洞,惊讶地张大嘴巴半天合不拢,然后,相拥而泣。我们在一起的9年中,我经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几次世事变故。张狂过,沮丧过,荒唐过,无助过,最后归于淡定。我曾经以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将我们分开。直到一次新年前的狂欢舞会。她悄然无息地离开了我。酒醒后的我疯狂地寻找她,但没有结果。唯一的线索是她和一个陌生的男孩子一起喝酒,然后一起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在很长的时间里我无法接受她离开我的现实,无法习惯她不在身边的日子。我将她留在家里的东西整齐的收拾在一起,幻想着有一天她会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取走。但这样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我一直搞不懂是什么将如此深爱的我们轻易分开,答案也许只有一个:年轻。我的年少轻狂,行事鲁莽。shlar是sheri的高中同学,比她高两届,上过了大学。成熟,知性,聪慧,身材也好,尤其是柔软顺滑的腰身,盈盈一握,如沐春风。也许是因为经历过失去,所以我们彼此都格外珍惜对方。我喜欢旅游,带着她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共同记录下属于我们的一个个稍纵即逝的精彩瞬间,一个个温暖心扉的独特遭遇。我们努力把日子过得鲜活而快乐。我以为这就是生命的真实意义。可是,意外发生了。我在网上爱上了一个叫lenras的女孩。她皮肤白皙,性感,时尚。精致的容貌下跳动着一颗汉子的心。我至今不太清楚到底我们是怎样走到一起的。也许是周围人纷纷更换女友的骚动传染了我吧。也许是因为性,谁知道那。不过凭心而论,lenras是个很好的女孩。有一次,她和我一起祭祖时从台阶上摔下来磕破了膝盖,扑了两下,全没当回事。直到仪式结束回到家才发现骨裂了。还有一次,她和我一起赶公交车,跑的太急,被台阶拌了一跤,衣服裤子都破了,她却笑着说,原来乞丐服是摔出来的呀。我们在一起即是情侣又像哥们,很畅快。不过,后来,Lenrae得了很奇怪的病,先是嗓子发不出声音,然后听力也下降,作任何事都没精打采。我为之做了很多努力但无济于事。后来,她也麻木了。再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不再是情侣。甚至怀疑从从一开始就不是,而是因为吸引而心血来潮。那天公司开会,我路过阿丽的办公室时听到里面乱哄哄的,似乎在商量分东西吃。便问,“有没有我的份?”
“行,算你一个。明天10点。”
阿丽头也不抬的说,在纸上打了一个挑。第二天上午,阿丽将一个秀气的女孩领到我面前,“这是arlime,你们相互深入了解吧。有进展,或者有问题及时告诉我。我还有事先走了。男方主动点。”
我蒙了,急忙拉住她,小声问:“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你昨天不是要参加吗?”
“参加什么?”
“相亲啊,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以为是发福利。”
“对于你来讲就是发福利,现实一点吧,大哥。”
就这样,Arlime走进了我的生活。她不是很漂亮但却非常善解人意。与人的沟通能力超强,我的身边突然变得热闹起来。虽然我一直想改变自己略显沉闷的生活但我内心里其实并不喜欢改变。却有说不出有什么不好。唉,何必较真那。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哥们悄悄告诉我,Arlime经常无故跟他联系。虽然平日对她的略显暧昧的热情有所不爽,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负面证实。不由得怒火中烧。却又耻于出口。在我的眼中,她变得越来越丑陋,即使那些细致入微的体贴也变成虚伪。期间,我曾找过lenrae倾述自己的苦闷,但看到她那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欲言又止。我对Arlime的忍耐终于在一次争吵中爆发了,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女生。她一下子就昏死过去了。悔恨交集的我奋力抢救。但有些东西是无法挽回的。我们的关系以突然的方式开始,也以突然的方式走到尽头。之后的很长时间我对自己,对女生都充满失望。早出晚归,日落而息,过着最简单最原始的生活。phila就是在这时来到我的身边。一个简单而快乐的女孩。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灿烂,很迷人。声音也很大。大到很难想象她来自书香门第。“你的笑声像老年机。”
我忍不住提醒。“这是我听到的最奇葩的比方。”
她说完,毫不掩饰地狂笑不止。她处理事情雷厉风行,私下里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无论做同事还是做朋友都是极好的人选。但就是做侣伴不合适,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也许是我对性的变态需求吧。简单是一种很高的境界。我以为自己可以其实可望不可即。我曾暗恋过女神iphone。但仅仅是暗恋。对于大众女神我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一,她让我和我鄙视的人在兴趣和性趣上站在一起,很恶心。二,如果追到也会让自己觉得自己很没个性,很媚俗。三,舍不得钱去追。我和oppopuls的遇见仿佛是命中注定。我陪别人相亲,她也是。结果,我们两个一见钟情。当天晚上我收罗了关于她的大量信息,第二天又去偷偷看过她,第三天,我就直接约她见面。在去见面的路上,我意外收到了曾经非常喜欢的sheitv的表白。犹豫再三,我放弃了sheitv。捧着她的手,在她清澈,靓丽的大眼睛中我看到同样的欢喜。我们仿佛相互等了很久,终于水到渠成。我惊喜地发现她居然有纹身。“能在你的心上纹下我吗?”
我问。她羞红了脸,说:“你那么高大,我装不下。”
“只要一个左手食指的指纹就行。食指连心。”
她默默地点点头。于是,在她后背最接近心脏的位置我留在了一枚指纹。旁边还有一个小的。那是我女儿的指纹。“我只属于你们两个人。”
她说。今天是我和oppopuls订婚的大日子。在过去的15天里,oppopuls用她机敏,聪慧和对性的理智完全征服了我。我要永远和她在一起。仪式开始时,Sheri突然回到家里,出现在我们面前。原来她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我似乎遇到了一个难题。于是我索性把所有交往过的女友全部请到家里,今天我要让她们和我的新娘一起睡在我的枕边。除了最初的两台二手的摩托罗拉和摔坏的华硕不知所踪,其余两台三星,一台联想,一台飞利浦,当然还有我的新娘oppoplus今夜都盛装出席。将她们捧在手心我热泪盈眶,感谢她们陪伴我渡过了苦逼的青春,并过上妻妾成群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