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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西南密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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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食宿令他们很快恢复了体力和精力,上官玄每天固定找白夙练习,且一练就是两三个时辰,沈云陌练武,婵娟练字,傅青争和阿幸也各有各的事情,转眼大半个月过去,船停靠在楚江渡口,眼前见到的便是楚江城。楚江城是南方排的上号的大城,此处的繁华虽然不比帝都,但另有一番风情。如果说帝都是庄严大气的,那楚江城便是精致婉转的,一点点细节也要下足了功夫,白天的街上熙熙攘攘,晚上的夜景更是妙不可言。众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不免有些兴奋,且十月的楚江气候宜人,最适宜出游。既然来了,当然要好好游赏一番方不虚此行,他们决定白天在街上逛逛,体验风土人情,晚上坐船看灯最好再吃个宵夜。上官玄记得上次出来看灯还是临时起意,结果也并不美好,这次远离帝都的是是非非,是该尽情放松一下,等进了密林,别说没有这样的风景,更加没有这样闲适的兴致了。虽然天高地远,但为了谨慎起见,上官玄还是戴了帷帽,沈云陌也换了衣服,做温润公子打扮,如此一来,倒像是一对少年夫妻同游,傅青争和阿幸看了忍不住会心一笑。上官玄久居深宫,很少能与民同乐,而且每次出来多是穿男装,今天换回女装显得格外惊艳,不过这惊艳只有少数几人可见。一行人到了街上便各玩各的,傅青争与阿幸自然是形影不离,沈云陌护卫在上官玄左右,婵娟东瞧瞧西看看,对什么都好奇不已,白夙本来不爱热闹,但架不住其他人劝说,索性也来沾沾烟火气。“傅青争,我要这个。”

阿幸指着一个银簪道。那银簪材质普通,但样式新颖,北方是见不到的,女子都有爱美之心,何况是在心上人面前。傅青争笑着看她,“我买给你。”

阿幸得了新银簪,迫不及待地戴上,然后歪头问道:“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

傅青争看着这个等了八年的人,由衷地说道。上官玄对衣服首饰不感兴趣,她长年在宫中,什么华服配饰没见过,这里的根本入不了她的眼,不过她倒喜欢面人木雕一类的小玩意儿。“这个怎么卖?”

她拿起一个木雕娃娃问。“三文钱一个。”

小贩伸出三根手指,笑呵呵地答道。他没有称呼上官玄“小姐”或者“夫人”,因为在楚江一带,年轻的姑娘和刚过门的媳妇衣饰上并没有很大区别,妇人们只有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才会变换装束,以此来表示自己已经是个成熟的女人了,是的,这里的女人只有做了母亲才被认为是成熟的,而成熟代表可靠和受人尊敬,除此之外,这里再嫁之风盛行,夫妻和离或者寡妇再嫁不受约束,没有人会因此去歧视迫害她们。有沈云陌在,上官玄是不需要费心的,她拿了娃娃沿着河边走,十月的风中带着凉意,沈云陌怕她着凉,又给她披了件披风,一主一臣就这样静静地走着,谁也不说话。“沈云陌,你后悔么?”

上官玄突然问。其实她也知道自己是在说废话,但是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平易近人的君主,也不喜欢阿谀奉承,所以他们君臣都是一板一眼,就事论事。沈云陌愣了一下,很快摇头,“臣不后悔。”

他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忠君爱国是身为臣子的本分,他为什么要后悔呢?况且上官玄并非昏君,她在位的这两年秉承先帝遗训,励精图治,大武依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若不是子虚叛乱,这盛世必将延续下去。上官玄看着沈云陌一本正经的样子,忽然笑了。他和自己还真像,都是年纪不大,却早早担起了重任,明明能文能武,却不解风情。当然了,作为臣子,他已经够好了,至于其他的,还用不着她来操心。沈云陌觉得上官玄不大对劲,她今天的情绪变化格外大,往常,她绝对不会在别人面前喜形于色,她这是怎么了?少男少女的心思总是格外难猜,不过他们还有的是时间去弄个明白。欢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上岸的第三天他们就告别了楚江城,向西进入密林。“西南密林,原是古楚国的一部分,此国巫术盛行,国人皆通巫术,因此古楚国也被称为‘巫国’。大约八百年前,古楚国分裂,西南密林独立出去,开国女帝时期,皇夫出使密林,西南密林便成了大武的一部分。”

上官玄一边听,一边点头,这些她在史书上都读过,可是当她真正踏上这片土地,才深切地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这里树木四季常青,鲜花漫山遍野,这里的人们都住在竹木搭成的房子里,而很少用石头,这里夏天凉快,冬天不用烧火取暖,这里的野兽不怕人,也不随意攻击人,总之,这是个好地方。来到这里,最开心的非婵娟莫属,这里就是她的家,经过几年的流离,她终于回家了。“师父,你没来过这里吧,我跟你说,这里好玩的可多了,等我先回一趟家,然后我带你…”她说了很多,都是些童趣,与白夙所讲的截然不同,孩子终究是孩子,等到苦难过去,又会重新活泼起来。“先生,和我说说这里的情况吧。”

她所指的不再是自然风物,而是错综复杂的势力关系,虽然她贵为大武女帝,但强龙不压地头蛇,很多事情不是单凭一个身份就能决定的。“这个地方的人多以自然事物为姓,比如:白,夜,叶,林,朵,奚,我方才说的这几个,都是当地的大姓,这几家的族长长老掌握着整个密林地区的大权,地方官吏办事也得和他们商议,另外,各家族长被视作是巫仙在人间的代表,任何对族长不敬的行为都会招致严重后果。”

他停顿一下,又道:“尽管任何地方的规矩都是由当地的大族制定和维护,但这里尤为严厉,杀人不再是震慑的手段,而是理所应当的平常之举。”

上官玄冷笑,“看来这里的规矩倒比国法更加严格。”

白夙点点头,“确实如此。”

“那依你所言,子虚属于哪一家族,像他那么善于故弄玄虚的人,在这里应该很受推崇吧。”

“恰恰相反。”

“不是吗?”

上官玄有些惊讶,她以为凭借子虚的手段,在这地方身居高位应该不是难事。白夙笑笑道:“倘若他能在这里如鱼得水,就不会到帝都去,更加不会处心积虑地策划叛乱。”

听起来子虚在这儿不受待见,可是为什么呢?“子虚原本姓‘成’。”

不是大姓,所以不受重视。“就这么简单?”

“不,他非但不是大族出身,还是父母私奔的结果,如果前者只是让他无法得到优待,那么后者就是他永远无法抹去的耻辱。”

竟然是这样!那么高不可攀的人竟然是个私生子,这种羞辱真比杀头还要难受。“平心而论,他父亲是个不错的人,可惜出身不够,偏偏又得罪了叶家族长,拐走了族长的宝贝女儿,叶家如何能容他?既然叶家不容,那其他几大家族都不会善待成家,所以子虚自幼饱受欺凌,偏他又不肯忍气吞声,仗着自己天赋高大出风头,所以日子过得越发艰难,这种不公激起了他的不满,逐渐演变为刻骨的仇恨,或许一开始他只是想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但有的路一旦选择,就只能走下去,他走得太远了,再也回不了头。”

“或许是他不愿回头呢?”

上官玄道:“与其做一个人人可欺的庸才,倒不如放手一搏,成为人上人,别人恨你怕你总好过一辈子被踩在脚下。”

“你说得也对,”白夙同意她的话,“不是每个人都生而高贵,所以人们都渴望通过努力来获得高位,譬如子虚的父亲,如果肯娶个普通女子,再积累两三代,到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与大族结亲,可惜造化弄人,他的家族再也没有出头的机会了。”

“虽然父亲的遭遇是惨了点,但不是还有儿子吗,子虚现在大权独揽,想要提拔家族亲信谁又敢反对呢?”

“你以为他恨的只是欺凌他的人?不,他最恨的恰恰是他的父母,更准确的,是他的父亲。”

“哦?这又是为什么?”

上官玄越发不解。“你无法想象,一个孩子既有个出身大族的母亲,又有个出身低微的父亲,这种落差给他带来的冲击,他是高贵与卑贱的混合物,这种矛盾无法化解,他恨他父亲没有自知之明,胆敢觊觎不属于他的东西,又恨她母亲自甘堕落,让家族蒙羞,如果没有私奔这回事,他父母本该各自嫁娶,他应该和所以大族出身的孩子一样,生而高贵,凭他的天赋,一定能早早地身居高位,甚至在密林里自立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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