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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故交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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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接下来我们要不要先去找个宗门驻地,先把宗门的基本盘搞好。再考虑大开山门,广收门徒的事情。”

搞定了孙女的中毒问题,自身彻底高枕无忧的独孤博,回想起孙仲景说过宗门初创,需要发展。便询问道。  “哈哈哈,宗门驻地一事,不必担心。”

孙仲景闻言笑着摆了摆手,道:“早些时候,一位故交小友曾发信来邀请老朽结盟。如今这么些时日过去了,想必他那里也将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吧。”

“故交小友?”

独孤博有些疑惑,什么样的人能够被宗主称为故交小友,以一种平等的姿态论交。  尽管心中不解,但是他并没有多问什么。反正等到了地方就能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接下来。  孙仲景就带领着独孤博和独孤雁爷孙两人,离开冰火两仪眼,出发前往了那所谓故交小友所在的地方。  至于天斗城的药王堂,他早在离开的时候就交代留守的学徒们,在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内维持住。反正这些出身医药世家的学徒,尽管医术在他看来并不如何高明。但是平常时候治一些小毛小病还是很轻松的。  经过几天的赶路。  孙仲景带着独孤博爷孙两人,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眼前是一座宏伟的城市!  高大厚重的城门上方,有一块巨大的青石牌匾,篆刻着三个大字——白云城!  “这是白云城?!”

独孤博瞪大了眼睛,忍不住惊讶地说道:“您说的故交小友,莫非就是白云城主叶城。原来您与他相识。”

“呵呵,老朽与他相识的时候,这个年轻人还不是什么白云城主,只是一个小小的魂尊,当时身受重伤,昏倒在路边,老朽于心不忍,将他带回家中医治…”孙仲景露出追忆的神色,感慨的说道:“想不到才不过十多年过去了,这小子竟然就成长到如今的地步了。”

“…”  一旁的独孤雁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显然想要多听些有关叶城的八卦,毕竟对他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才二十几岁就达到魂师巅峰的叶城,简直就是活着的传奇。内心中难免会升起崇拜的情绪。  向往强者本来就是人之天性。  更何况叶城不仅实力强,最重要的是长得还帅,那一张极具迷惑性的禁欲系帅哥脸,简直就是无数怀春少女最完美的梦中情人模板。  独孤雁自然也是其中的一员。  正因为有叶城这个珠玉在前,所以其他同龄的男孩子,一对比起来就难免显得黯淡无光。每当有男孩子给独孤雁献殷勤的时候,她总会下意识的拿它和叶城对比。结果自然是惨败,一塌糊涂。  所以某个正在追求她的,出身蓝电霸王龙宗的玉天恒,原本这时候应该已经报得美人归。结果就因为独孤雁眼光变高了,导致到现在都得不到回应。彻底沦为一条求而不得的舔狗。  只能说蝴蝶效应这种东西,早在叶城开始搅动风云的时候,就已经悄无声息的开始蔓延了。  “走吧,我们进去。”

孙仲景并没有再多说什么,这让独孤雁有些失望,不过由于不熟的缘故也没敢在追问。而是怀着好奇激动的心情,缓缓的往那高大的城门走去。  只见那宽阔高大的城门口处,有众多行人进进出出。守大门的是好几个卫兵,令人惊讶的是他们都是魂师。而且都是魂尊级别的魂师!  这让独孤雁看的惊讶不已,要知道在其他地方,魂尊级别的魂师在某些偏僻小王国里,甚至已经能够混个小贵族当当了。  结果现在却只是个守城门的卫兵。  单从这里就能够看出白云城的底蕴,究竟有多么深厚了。  不过独孤雁想到这座城市的主人是谁,立刻又不觉得奇怪了。  毕竟这里是那位当世巅峰的极限斗罗所建立的城市,那一位虽然自号为城主。但这白云城其实在地位上和一个王国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虽然是处在天斗帝国的境内,但是天斗帝国管不到这里,也因此这里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国中之国!  缴了入城费,三人正式的走入城门,来到了白云城。  首先映入眼帘的第一印象,就是繁华!热闹!  周围的建筑虽然都是全新的,但是风格却非常独特,有种历史沉淀般的美感。这还仅仅只是民居而已,难以想象城主府,以及那些高层人士住的地方会是怎样的。  路边走过的行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从容的神色,和过往独孤雁在其他地方看到的平民百姓完全不一样。这里的人们貌似非常的安适,丝毫没有那种在贵族的压迫下畏畏缩缩的感觉。  他们的衣着虽然并不如何光鲜亮丽,但是看起来还算得体。周围的街道也是非常的整洁,时不时的还能看到一些专门的清洁工在清理路边栽种树木落下的枯叶以及其他市民的生活垃圾。  哪怕是号称天子脚下,帝国首都的天斗城,其实除了主要街道姑且还算整洁亮丽以外,其他地方简直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尤其是那些平民聚集的贫民窟。  独孤雁有次走进去,简直是被恶心的三天都吃不下饭。  那里的人都不洗澡,甚至还把排出的粪便等排泄物随便乱倒,简直就和贵族区的人仿佛是两个世界一样。她很意外为什么这些人会在天斗城内?或者说天斗城内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贫民窟?  但是这白云城内却不同,他们从城门口走进的地方,应该就是属于平民区。但是这里给人的感觉却意外的完全没有平民应该有的样子。尤其是越往里走,越靠近城市中央,就能够发现人们生活的越好。同时各种建筑也是越来越高端!  脚下踏着青石板,一行三人混杂在人群中,并不如何显眼。顶多就是离得近的某些人认出孙仲景的身份,有些诧异而已。  白云城很大,只靠走路步行想要从外围平民区,去到内围高层区域,至少得几天时间,而且这座城市的地形很复杂,不认识路的话很容易迷路。  三人索性就雇佣了一辆马车,让他驮着自己等人,前往内围区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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