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陌陷入了僵局当中。 不得不说御之法则是真心变态。 除了同为法则的攻击以外,其他无论什么层次的攻击都可以给你挡下来。 可以说这一特质就把钟陌的战力给废除了一半。 最主要的是钟陌还只能被动挨打。 因为反击手段根本没什么卵用。 而且御之法则的化身跟钟陌的能力一模一样也就算了,但他的所使用出来的比钟陌使用出来要强上十几倍是什么鬼。 这才是让钟陌最难受的地方。 你破不了防可以慢慢磨,拖时间。 反正据系统所说法则试炼空间里的时间流速与外界是不同的。 在这里过去一年,外界才过去一瞬间。 拖着拖着总能想到办法的。 但是人家无论是伤害还是CD都比你高,比你短。 这怎么打? 轰! 又是一道陨星砸下。 这已经是钟陌死的第四十次了。 鬼知道这四十次里他想了多少的办法。 可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人家随手就是拿大招当平A,而且范围还覆盖了整个擂台。 那能量就跟不要命似的随便用。 钟陌的玉璋护盾在能抗,也抗不住连续十几个“天动万象”啊。 翠绿的光华闪过,钟陌再次复活在擂台之上。 但这一次,御之法则的化身却没有立刻进攻,反而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 就好像一个雕像一样。 不仅仅是御之法则的化身,就连钟陌自己都无法动弹。 整座试炼空间宛如被停止了工作的机器,里面的所有事物都被凝滞。 也只有钟陌的思维还可以继续运转着。 “这是……怎么回事?”
钟陌有些不明所以。 【当当当当,当然是我干的啦。】 “系统?!”
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钟陌很是惊讶。 因为自从他进入法则的试炼空间之后,自己好好像跟系统切断了联系一样,无论钟陌怎么呼唤,系统都没有一点响应。 这不由让钟陌怀疑是不是这座试炼空间阻断了自己与系统的联系。 但现在系统又出来了。 “系统,你之前去哪儿了?”
【嘿嘿嘿,咱可是干了一件大事情哦。】 系统的语气很是自得,就仿佛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一样。 “你做了什么?”
【我去了一趟咱的运转中枢,然后向上头借了点混沌之力的使用权限,所以用了一些时间。】 “混沌之力的使用权限?”
钟陌不解的问道,“你借这玩意儿干嘛?”
混沌之力,按照系统的说法是比法则更高层次的存在。 它自位面诞生之处就与之一同诞生。 如果说法则是世界的本质构成,那么混沌便是世界的“本身”。 哪怕是七大至高法则在位格的层次上都要比混沌低上那么一等。 没想到系统竟然去借了这个玩意儿过来…… 先不说系统是怎么借到的,混沌之力因为层次太过于高级,如今的钟陌根本无法使用,即便是系统借过来也于事无补。 就好像你给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把刀,让婴儿去杀死一个身经百战的土匪。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说了,系统不是爱莉希雅制造的吗? 爱莉希雅什么时候又跟混沌扯上关系了? 【我的好宿主啊,你可不要小看这混沌之力哦。虽然你不能使用,但不代表咱不可以使用呀。就行现在这种情况,就是咱用混沌之力强行停止了这座试炼空间的运转,才制造了这么一个给宿主喘息的机会。】 “混沌之力还能做到这种事情?”
【那当然,混沌之力可是位面之源啊,反而说做不到才奇怪吧。】 “呃……” 系统说的也的也有道理。 但是…… “你把这座试炼空间停下来有什么用?”
钟陌又想不到如何对付御之法则的办法,哪怕是试炼空间暂停的再久,想不出破御之法则化身的防的办法也没什么用啊。 【宿主你先别急,等咱把话说完嘛。】 【首先,先让我们梳理一下目前所获得的信息:在这座试炼空间里,宿主所要做的就是打败所有的法则的化身,对吧?】 “是这样没错……” 【然后宿主第一个遇见的法则就是上位法则当中极为难缠的御之法则,宿主如今的苦恼就是破不了御之法则的防,然后御之法则的进攻又比宿主强对吧。】 钟陌点了点头。 【所以,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帮助宿主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座试炼空间内,法则化身虽然与宿主的实力相同,但它们所使用的能力都会遭到力之法则的增强,除了化身的那道法则之外,宿主的其他能力都会被力之法则叠上一层增益的buff;这也就导致了,御之法则的所使用的招数会比宿主强那么多的原因。】 钟陌恍然。 好家伙,原来是上头有人开挂啊! 我说试炼空间给的信息明明是法则化身的实力与自己相当,可为什么眼前这个御之法则却强的离谱。 原来是请了外援! 【但是,也只有能力被加强了,其他的无论是神体强度,暗能量输出,引擎运算,还是能量储存都与宿主一模一样。唯一为难宿主的也就是御之法则的防御能力了。】 【御之法则宿主也了解过,只有同为法则的进攻才可以对其生效。】 “但我没有能用来进攻的法则啊……”钟陌吐槽道。 【谁说宿主没有了?这不是还有一道生命法则在嘛。】 【身为七大至高法则之一的生命法则,对付一个小小的御之法则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吗?】 “可是才掌握生命法则多久……甚至连融于己身这个层次都没有达到,我根本使用不了生命法则的多少能力好吧;就连无限复活这个能力也是生命法则附带的buff而已。”
钟陌无奈的摊了摊手。 没办法,七大至高法则不是那么好掌控的。 如果说把每一道法则的掌控程度给予一个划分,那么就可以划分为:初步掌控法则,融法则与己身,以身化为法则以及最后的凌驾于法则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