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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齐天大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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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下过雨,空气微寒,徐徐拂面的小风让人神清气爽。街上到处湿漉漉的,树叶和花草上沾满雨水,不断往下滴滴哒哒,刚露头的太阳像是隐忍了很久,拼命散发着光和热,飞驰而过的汽车偶尔溅起大片的水花,引起路边行人的阵阵不满。远离市区的南郊区,很多路还是土路,雨后一摊泥泞,走起路来吧唧吧唧的,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出现在了阳兴村的村口,与众不同的是,他脚下的吧唧吧唧频率更快,声音更响,因为他是跑进村子的。“不好了!外村人打过来了!快来人啊!”

小男孩站定后冲着村里的主干道大喊。一分钟过后,从村子里各个角落涌出了大量男性村民,老中青三代人都囊括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穿着大裤衩背心,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农用器具:镐把、锄头、钉耙、铁锹等等,当然也有极少数手持凶器的,比如杀猪刀一类,甚至还有人拿着弹弓,应该是团队中负责远程火力的队员。有的人可能出来得比较着急,当下找不到什么趁手的家伙,就拿着板凳马扎冲了出来,总之是花样繁多,琳琅满目。当村民们聚到村口,一个个大声质问“人呢?哪儿呢?”

的时候,刚才大声呼救的小男孩早已不见了踪影。“妈的谁家的娃啊?瞎特么喊啥?哪儿有人啊?”

“我说谁敢踩进咱们阳兴村来呢,闹了半天小比崽子瞎玩呢!”

人群中不断传来愤怒的叫骂,更多的是兴奋,尤其是当中的年轻人,成天无所事事,可算是有场架能打了,结果还是虚假情报。在那个年代,这种以村民为主力的群架,一般情况下警察都很难管,事前无法预警,事后取证困难,村民们不会有一个跟你说实话的,所以才会导致村里的年轻人们有恃无恐,有架就上。嚷嚷了半天,见没什么新的动静,村民们逐渐散去。而刚刚那个小男孩,已经跑到了远处一个工地里尚未建成的高楼上,径直冲到还没封顶的楼顶,看到楼顶边缘站着的几个成年男子后,小男孩朝他们跑了过去。“叔叔,任务完成!”

小男孩一脸得意。我拿出一百块钱塞到小男孩手中:“小伙子干得不错,记住,今天这事儿谁也不许告诉,知道了吗?”

小男孩用力地点点头,拿着自己的劳务费转身跑掉了。酒桶此时还拿着望远镜对着阳兴村村口的方向大声感叹:“往哥,这装备确实可以啊,这么远都看得一清二楚。”

“废话,一万多块钱呢。”

“往哥,你没事买这玩意干啥?”

“额……晚上看星星。”

酒桶不语,我赶紧把话题拉回正轨:“别打岔,刚才的情况大家都看到没?”

酒桶回应道:“一下子出来好几百人,这好像确实不好打啊。”

其他几个在场的兄弟也都纷纷附和,甚至有些震惊刚才看到的场面。兄弟们这样的表现我早已有所预料,我们这些北城区的社团,很少来南边郊区干仗,尤其是对付这种异常团结的村民,我们更是毫无经验,刚才两分钟内集结几百人大军的架势,比我们北城任何一个社团效率都高,属实让我们大开眼界。我之前是听肥龙大哥提过一嘴,南郊的村民们比较剽悍也很团结,所以才会出现之前的场景,我要先行试探一下阳兴村是个什么段位。“所以我说你,还打算直接冲进去干,那不是找死么?”

“那咋办?那个叫耿二民的每天窝在里面不出来,咱岂不是拿他没办法了?”

酒桶悻悻道。“先不说这个,让你打听这耿二民的背景,打听得如何了?”

“哦,没啥背景,这个耿二民就是土生土长的阳兴村人,从小到大在村里就是个小混混,平日里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前两年村里拆迁,他家分到的钱最多,有了钱以后就开始浪了,周围也拉拢了一帮村里的小兄弟,没事就是在村里打牌,上街打架,吃喝玩乐啥的,没什么靠山。”

“没了?”

“哦对,咱那天碰见的,是他和他亲弟弟,他弟弟叫耿三民,这哥俩现在在村里算是混混里名气最大的吧,基本上村里的年轻人都跟着他们混。”

“耿二民,耿三民?那他们还有个哥哥叫耿大民?”

“不是,他们的爹叫耿大民。”

我不禁对阳兴村老百姓的文化程度产生了由衷的敬佩之情。“今天先这样,咱回去从长计议。”

说罢我带着兄弟们走下了这栋半成品楼房。回到夜魅,还没进门,就感觉气氛不对,平日里在门口站岗的几个兄弟都一脸严肃。“咋了你们几个?”

“大哥来了……”其中一个小弟回答道。“行,知道了,先把店门关了吧。”

吩咐完我赶紧朝里面走去,肥龙大哥平时是不来夜魅酒吧的,小事儿一般打个电话通知我就好,今天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肥龙大哥坐在吧台边独自喝着啤酒,我的小弟全部直挺挺的站在周围,不敢有多余动作,老大的威慑力还是很恐怖的。“老大,啥事啊还亲自跑一趟?”

“你最近没犯浑吧?”

“没……没有啊,就是跟南郊的村里人打了一架......”“不是这事儿,跟百义和那边有冲突没?”

“没有啊,我没事还跟白可一起喝酒呢。”

“确定没有?”

“大哥我啥时候骗过你?我也不敢啊。”

“百义和有个堂主,叫大圣,你知道不?”

“听说过没见过,咋了?和我有啥关系?”

“这小子被人搞折一条胳膊,下手的人是生面孔,但是报名号报的是咱兴胜一堂的名号。”

“卧槽踏马的还有人敢冒充咱啊?”

我心里略有震惊,敢去对北城区三大社团之一的百义和堂主下手,还敢冒充另一大社团的名号,下手的人胆子也太肥了。“合联盛最近一直想搞事,我怀疑跟他们有关系,总之最近你消停点,跟另外两个社团的人别起冲突。”

“可是百义和的要是找咱们报复咋办?”

我说出了我的担忧。“这个你别操心,先管好自己。”

“知道了大哥。”

我本想多一句嘴,让肥龙大哥自己也小心点,后来想想貌似没有这个必要,北城区敢对肥龙下黑手的人恐怕还没生出来,有实力跟肥龙对战的那几位,也不可能用这种下三滥招数去搞肥龙。百义和的大圣,在整个北城区的江湖上也是个特立独行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他打架有多么生猛或是脑子有多么灵光——论打架大圣在几个社团的诸多堂主里也就是中等水平,论脑瓜我认为他可能还不及秃老高的一半,但是论名气,大圣绝对在堂主里是排在前十的,毋庸置疑。早年间大圣并不是帮派分子,而是个流落街头的耍猴艺人。整天肩膀上蹲着两只猴走街串巷,看到哪里人多就在哪里支开摊子耍将起来,摆个破碗用来收集观众们的赏钱,一天耍个两三场虽然挣得不多,但也足够他填饱肚子。本来大圣的人生可能就这么浑浑噩噩下去,最终陪着两只猴子终老,但有时候天意自有安排,大圣的命数显然不允许他一辈子只做个耍猴的。传说中是大圣像往常一样在街头卖艺,偶遇江湖厮杀,观众们纷纷吓得四散离去,只有大圣端坐原地稳如泰山——后来才知道不是他不想跑,是那俩猴没见过这么一大群人刀棍相见,看上瘾了,大圣拽都拽不走,用大圣的话说,是猴子平时总是被人看戏,这把高低也得看一回人戏。处在战场中心位置的大圣不知所措,只能干坐在那里不停安抚猴子的情绪,生怕猴哥因为太兴奋而冲上去加入战局,流落街头的苦命人,哪里惹得起社团的人。就在战斗行将结束之际,其中一伙人里有一个又矮又瘦的家伙,趁着对方领头的不注意,想从背后给其来一刀,眼看偷袭就要成功,斜刺里“哇”的一声窜出两只猴子,骑在那个偷袭者脖子上一顿挠,居然乱中打掉了偷袭者手里的刀,对方老大反应也很快,转身没两招就把这个阴险鼠辈放翻了。等到这个老大带着小弟把对方全部打跑之后,走过来对双腿发软仍坐在地上的大圣说到:“可以啊兄弟,这种场面还有兴致坐在这里观战,不是一般人吧?”

大圣强行克制自己惊慌失措的情绪,面无波澜地回到:“嗨,我就一耍猴的。”

说完就招呼两只猴子重新蹲到了自己肩膀上,起身要走。“兄弟,别急着走,这俩猴是你的?”

“嗯,从小带大的,跟着我混口饭吃。”

“他俩对我也算是有恩,我得请你们哥仨吃一顿,如何?”

“这位大哥,不用了吧,碰巧的事儿而已……”“别客气了,我也不喜欢别人拒绝我。”

说完就让小弟们带着大圣以及两位猴哥走向饭店了。而当时的这位大哥,就是现在百义和的龙头,阎罗。再往后想必各位也能想到,大圣顺理成章跟了阎罗,也参加了大大小小几十场社团纷争,待到阎罗坐上百义和头把交椅的时候,大圣也就如愿成了一堂之主。但是为何大圣会如此声名远播呢?因为别人打架是靠拳脚,大圣打架是靠猴。每当和别人打架的时候,大圣的两位猴哥总是比其他小弟冲得快,加之身法灵活,走位多变,时常搞得对方招架不住。各位不要小看了猴子的战斗力,去过峨眉山的人应该清楚,一般成年男性想要单挑一只猴是非常困难的,猴子的攻击力虽然不高,但敏捷天赋是点满了的,这咬你一口那撕你一把,几个回合下来你就gg了。肥龙大哥那天还告诉我,那天不光是大圣折了一条胳膊,两只猴子也牺牲了一只。要知道,那两只猴子让北城区的混混们都不厌其烦,真打起来抓又抓不住,打又打不到,但这次却被来路不明人士轻松弄死一只,所以我在想,猴子对于即将到来的危险是要比人类敏感得多的,再加上这两只猴子是大圣长期训练用来打架的斗战胜佛,灵敏度更是不在话下,那么冒充我们兴胜对大圣下黑手的人得有什么样的身手,才能成功把大圣和猴子都搞定呢?对于此事,肥龙大哥只评价了一句:“北城区又来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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