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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7:Demigod 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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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前尽量垂直右臂,让血珠在拇指和食指间汇聚,待它们即将溢满双指,则用力向前泼洒出去!血滴一接触灼热空气,在空中凝结起来,然后迸裂开去,化为血沫,让迎面扑来的一阵妖风吹得踪影全无!剩余汇聚在双指间的血珠子,忽然变成又干又松的粉尘,随着空气流动,被纷纷刮到了半空之中!我跟随它们的纷飞,急速仰起脖子,只觉得眼前有个东西一晃,像只蜘蛛般窜到了破窑最右侧边角里。“我看见了,果然,这东西不是嚎灵!咱们的麻烦大了去了!”

胖子怪叫一声,在手里端稳大斧,拉着我们退到空地中央,三人背靠背,就像之前那样,各自盯紧负责的范围。“那它又是什么?”

须叟之间,这条怪影开始在我们头顶盘旋,速度快得惊人。我眼轮跟着一圈圈转,很快被它绕得眼花,手心脚底全是湿汗。见这东西迟迟攀岩爬壁地不肯下地,不由焦虑起来,问。“不知道啊,我不论通电话还是找书本,都没见过这么邪门的东西。别说是我,连老马可能也不知道。”

胖子气急败坏地冲着我大吼:“这只有接仗打过才知道。”

“合着你让我们放血,又是在忽悠?还好我没听你瞎扯。”

Alex掂了掂手里的重弩,跟着那东西乱瞄,这东西猛地一窜,跳到我们背后的车堆架上,正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你这个人怎么是非颠倒?我让你们放血了吗?这明明是小老弟眷顾我体谅长辈,怎么从你嘴里说出就又成了忽悠?放血怎么没用?看,它不是显形了?”

胖子一下子恼了,伸手将Alex拢到身后,用斧子指着它,颤声叫道:“你……你有本事就给老子下来!”

怪尸此刻停在破车堆上,尽管也是动个没完,但比起之前绕房梁爬,显然好辩多了。不知因何缘故,它原本橙色发亮的尸身,一下子变得漆黑无比,就像在石油里浸泡过那般,周身湿润,泛着微光。听得胖子喝斥,这东西来劲了,真的高高跃下,朝着范斯疾风般扑来!“不好!”

我和Alex急急从背后窜出,一个抡腰刀,一个连发重箭,想要阻停它脚步!怪尸以这股气势全力冲杀,胖子大斧还没抡过头顶砍劈,就将被它扑倒!我的腰刀正中那东西的腹部,法国小青年的箭镞洞穿其胸腔,这具凶物怪嚎一声,跌出去几丈远。我还未摆正架势,Alex也来不及架弦,怪尸身子一接触地面,就像个皮球般被反弹起来,借着惯性,又直直冲来!“我去你姥姥的。”

此刻,范斯算是做足了准备,一斧子抡过去,狠狠砸在它的肋排上,我听得一声闷音,怕是肋骨全断!只见这个东西像条棉花毯般被击飞出去,撞在混凝土墙上,摔落下来。胖子这记横打,可谓是使足了吃奶的劲头,假设它是楼上的碎颅者,挨上这股劲道,怕也是得落荒而逃,至于人,那立马当场毙命了!可这东西双膝一着地,又像个没事人般站立起来,以极快的速度滑了半圈,绕到另一端的障碍石墩上,借助蹬水泥墙再度扑杀回来!我见这是个好机会,忙侧身窜出,照准它枯爪猛力削去,立时,半个手掌在半空之中被砍碎,糊在我脸上!而Alex见情势一片大好,不甘示弱一记飞腿,蹬中怪尸肚子,它再度被踢出老远。通过刀砍斧劈拳打脚踢,我们完全感觉不到这是具骨架般的湿尸,这东西完全就像是块精心鞣过的皮革。它的份量很轻,飞跑时几乎没有多大阻力,论速度快我们五、六倍,又特别经揍,照它反复跳起不停伺机前扑,想要斗杀它,得具有一番超人智慧!与此同时,我忽然想起了意大利往事和小“拉斐”。小“拉斐”是个狠角色,在前面的专章里已很详尽地叙述过他,这里便不再赘言。而他最著名的一战,便是斗垮了当时我校最强悍的六人帮。这个帮派名叫“拉丁姆穴狮”,也叫“幼狮军团”,光从名字判断,那就是一群毛小子。不错,幼狮所有成员皆是黑帮学校高中部一年新生,他们取这个名称是有来历的,且容我在这里介绍一下。所谓“幼狮”,是指非洲大陆曾有过一群六只雄狮组成的杀手队伍,它们连续击杀了几十头公狮,让其他狮群望风而逃,被当地土著称作“幼狮团”而闻名遐迩,最终因内部分歧相互攻杀而导致消亡。此六人是在电视里看完这档动物专题节目后,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是校内众多小团伙的一支。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幼狮军团”很少偷盗,也不沿路抢劫,更不会仗势欺人,却只专心袭击其他的小帮派,素有古典侠客之风尚。在平时与人交往都比较客气,相互间也能称兄道弟。而一旦遇上的是团伙利益,便立即变得冷血残酷,斗志昂扬,闻风而动,遇弱则强遇强则更强。甚至,他们六亲不认变态到自己的亲戚兄弟在对立派别里,也是照打不误!那么他们究竟图什么呢?为了统辖权,一旦对方被击败,“幼狮军团”便逼迫你跪地立誓效忠,往后再有大型斗殴必须去站台。你可以不动手,但一定要表明立场。这六个人从不吸纳新成员,保持重要骨干他们加另外十人,从低年级打到高年级,全校竟无一人是他们对手!眼见黑帮学校即将臣服于“幼狮军团”的淫威之下,小“拉斐”出现了。小“拉斐”与他们的矛盾说来很有意思,双方原本不认识,活动范围也在不同地段。“幼狮”控制着卡西多雷、玛尔西聚集地以及几条菜市口这片椭圆形住宅区;“红色萨谟奈”控制火烧公寓、邮政局以及大贫民窟这些更边缘广袤地带。前者是学生性质的暴力团,只对攻打学校感兴趣;后者是社会上的混子,拥有一些基本盘,例如迪厅、地下溜冰场和小商品市场。两者即便放去同一个笼子里,也是很难产生摩擦并交手的。然而,该遇着两雄相争的历史转折点,不论发生多少变故,终究会狭路相逢并一较高下。当时的小“拉斐”有个新吸纳不久的小兄弟,这位仁兄有次去参加自己外甥女的生日派对,正在酒店里高座喝酒,忽然店家就被“幼狮军团”冲击了。原因是另一所黑帮学校的人也在这家酒店里搞头目联合誓师,正打算集结力量于下一周去围剿消灭“幼狮”,结果东窗事发。六人帮带着十名骨干气势汹汹跑来滋事,对方见势不妙逃之夭夭。然后,这个“红萨谟奈”的小兄弟就倒了血霉,因面相丑陋凶狠,被人指证是逃跑的头目之一,其结果自然是被胖揍一顿,并跪地求饶。这人无辜挨打心里那个气啊,一万个不服,便跑回邮电局“本阵”向老板小“拉斐”搬救兵。随后便引出了1986年五月五号腥风血雨的屠戮“群狮”事件!看到此,看官们不仅要问,这个“六人帮”必然都是武林高手吧?其实不然,他们中也就两个特别能打,剩余四人手段平平,如果是与我这种级别的一对一单挑,大概我可以支撑个几分钟。可为什么这么一支水平良莠不齐的队伍,可以打出史无前例的战绩呢?那是因为,他们懂得战机韬略,深谙团队合作。一旦在路上被人堵了,这六个人会立即选择转身逃窜,专挑那种极其狭窄的死路跑。进入这种陋巷后,两个能打的在前面抵抗,剩余四个躲后面休息。见前面的支撑不过,就迅速窜出换位,然后周而复始。利用拖延时间等待援军抵达前后夹攻,利用车轮战术拖垮对方斗志及体力。意南小流氓在当时打架都比较讲究品,对方不带家伙你也不能带,说单挑就单挑,几乎全靠谁的拳头硬来决胜负!整个七零年代出生在Napo的小屁孩,一生中基本都打过架,少则三、四次,多则十来次。个别一些狂热分子从进入三所黑帮学校起,就开始从低年级打到高年级,斗殴既是风尚又完全是生活的一部分。也许你会理解不了,这样成天打来打去难道不会腻味吗?孩子伤了家里人难道不报警吗?70年代,每家每户都生好几个儿子,家里根本管不过来,也不在乎受伤,而且意南的父亲们觉得回家哭诉的男孩是最没出息的那种,狂热分子们又大多来自单亲家庭,所以即便受伤,也没人去警署,相对产生的医疗费由伤人者支付。另外再次重申,打架也是讲品格的,没人愿意成为通缉犯,一般下手不会起杀心,所以打来打去十多年,极少有听过干架中死亡的案例,大家都觉得这事欢乐得很。有句话说得好啊,流氓的天空,它未必不明净。流氓也是各自有梦想的,也是想进步的,更是为了最终走向成功的。胸中执念便是成为地块的总头目,这份固执六人帮贯彻得最彻底!他们就是依靠这套捻熟于胸的战术,打遍天下无敌手!而在86年轰轰烈烈的五月,“幼狮团”遭遇了强悍的敌人,六人帮对手只有一人,小“拉斐”单人匹马就将他们全收拾了。在还未远赴重洋去往“新大陆”前,我总以为美国人大多是西部牛仔,匪帮文化的发源地,混子流氓跳完霹雳舞就出门打架。结果到地方上学,却发现同学里文弱男居多,动口不动手的大把,相反是女生比较猛一些。而混迹街头的小匪徒们,喜爱拔枪根本不讲品,便在心头有了比较。真的论实战经验和气势,假设新兴美国匪帮和古典意南团伙在三藩市狭路相逢,可以说战局一边倒,两者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此刻想起这档子破事,倒不是小“拉斐”鬼魂附体让我有了决心,他那种高度不经历数年魔鬼训练是去不到的,而且我也被他评价是“没有天赋的人”。我所想到的,便是向“幼狮军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咱们的对手,便是那具高速运动的怪尸,如果所有人都紧紧盯着它,不久便会被它拖垮。人在紧张时神经那根弦是绷紧的,这样会加大呼吸量血液冲脑,体力下降得极快。对付这种不知疲倦的东西,就得采用运动战和车轮战。趁着那东西刚被范斯一记老拳揍很远,我急忙将这则故事向群众们汇报了一遍。他俩觉得这套战术很成熟,不妨可以拿来一试。那么扛在前面的,就是我和Alex,计策定完,大家开始往门洞方向假意撤退。这东西一见急了,慌忙飞窜过来,双手双脚抓住石洞两侧,将口子堵得满满当当!我见计策成功,它暂时得守住缺口防范我们逃了,身子保持在视线里,便大喝一声。重箭随即射出,穿透怪尸的脖颈,它晃了几晃,从石壁上落下,忽然张开满是浅灰色獠牙的大口,从嘴里射出好几把闪着寒光的“飞刀”!“不好!”

范斯见状,赶忙冲上前来,抡着斧子挥劈,斩下了其中四把,而剩余的两把,就深深插入其肥硕的肩头。顿时两道血幕扬起,胖子怪叫一声,身子往后一倒,靠着斧柄勉强支住身体。我上前一望,哪是什么“飞刀”,而是这东西的两条肋骨,怪尸一看反击得逞,顿时欢欣鼓舞,上下乱跳,又撑开那张血盆大口,预备故技重施!“退,快退后!”

我和Alex托住胖子,在原地跑了个S型,折回破车堆架旁,捡起歪倒一旁的车门,举过头顶。只听得“嘭嘭”数声,及时拦下了这致命一击,各种辨不出类型的碎骨,纷纷扎透破铁皮,嵌在车板上!这要是给它击中,我们中得有几人将落下终身残疾!“这个东西,比起碎颅者难缠多了!”

范胖翻着白眼,吐了口带血唾沫,狠狠地骂道。这不是句废话吗?任谁都能看出它决不是善茬,还用得着说吗?这时,胖子一把扭住我衣领,吼道:“你看不明白它在干什么吗?它打算继续挑逗你们,将它里里外外都砸碎,当这具怪尸吐完全部碎骨,就成了风干牛皮,任你怎么捶打它都破不了!”

“那你的意思是,咱们再定战术?”

Alex捡起另一扇门板,将我们的侧面护住,问。“不,这套策略是成熟的,我起先已经说过,它是唯一能拯救所有人的保命大法。”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做?你辩出它是什么了吗?”

我死死盯着远处的那个东西,问。“我觉得它的头颅或许是个命门。你们看,它一只手掌被砍碎了,肋骨全断,脊椎也歪了,这说明是个死物,它不怕挨打。而现在,就头骨完好,能做到这一步,说明它十分在意保护自己。所以,咱们的下一步韬略,就是要贴前靠上去,设法活捉住它,斩首才能一了百了!至于那是什么?我没有悟出!”

内商一定,我们立即行动,既然这具凶物会搞袭扰战,我们自然也会。于是,三人各擎着一片铁板,呈等边三角形姿态开始进逼,沿途见石渣就抓,一抓就甩。当发现它又打算甩飞骨,便立即聚拢。总之,就是持续消耗它的碎骨存量,将它固定在一段范围内牢牢钉死!眼见碎骨石块横飞,情势危急下,我只能专顾自己这一头,在靠上去的过程中,我不停抛掷石块和地上一切的金属片。那东西将体内碎骨劲力喷出,力道凶猛,很快我这片破窗就被扎成刺猬一般,手感沉得不行。当然,这怪尸也没什么好,像机枪般连续发射,它的上半身已完全瘪了下去。显然,能用上的碎骨基本使完了,接下来,它的动作就变得容易预测,那就是继续之前的套路,高速狂奔,继续诱引我们砍碎它的四肢!可惜,这人一旦计谋被人洞穿,无论耍什么心眼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刻,我们已将它逼在一个三米范围的小空间里,那东西怪嚎一声,往天花板上窜,范斯早已防着,一斧子抡下去,将它当空打下,顿时那东西又碎了一条胳臂!Alex爆喝一声,忽然将手中盾牌一丢,脑袋压低,望准它胸腹冲过去,将左臂架在脑袋上抵挡它发难!我见此情形,不由暗暗叫苦,咱们这是要擒下它,又不是搞自残,纵然你小子这招有效,那小臂也完了。然而,他却像听不见我的狂呼,不管不顾一味死冲,那东西立即张开血盆大口,望准它手臂,狠狠地咬了下去!我在心中哀叹一声,瞬间没了要继续作战下去的意念。就算我们能够击败它,你说你Alex废了条手臂,这值得吗?这让我这当大哥的怎么交待?“这劣畜中招了!老范,动手哇!”

岂料,那头传来的却是Alex的狞笑声,猖狂且嚣张,我抬头去看,只见怪尸的牙口就落在手肘弯上,再也咬不下去!只听胖子应了一声来了,寒光在我眼前闪过,怪尸那颗漆黑脑袋随着斧刃落地,被生生斩下!这一招,不就是犬场里训练狼狗的做法吗?我一下子明白了Alex那深不可测的智慧,恍然大悟!只见他顺手从手臂弯上取下四块叠加的铁皮,正得意洋洋地放浪大笑。他手指瘫在一旁的风干肉尸,说这是他们老家专杀疯狗的土办法,一般都是两人一组,一人当诱饵一人执刀,一砍一个准!这么看来,高卢人的阴招,也并不比拉丁姆人差多少,难怪几千年前能打得古罗马嗷嗷惨叫,跪地以黄金赎城。也许你认为我出生意大利,会特别崇敬古罗马军团,文章里总会提到。然而,实质的我,却十分厌恶古罗马和元老院,在那些军团横行的几千年前,意南各山地民族一直以来就是被压迫奴役的,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和文化延展性,我更以自己是玛尔西人或萨谟奈人后裔而自豪,更以体内流淌的古华夏遗风而为荣!就在我们自以为获得全胜之际,这具怪尸居然又悠悠然站起身来。顿时,一片血色浓雾从砍断的颈子里喷薄出来,像个迪厅烟雾喷射机般霎那间将四周染红,将我们陷在云海雾罩里,彼此间再难找到对方!这东西无头的腔子里,喷出的不是血沫,而是一股极为腥臭的气体。当它接触到鼻子时,我不由眼皮打颤,立即感到全身无力,整个人歪歪扭扭!“小老弟,Alex,我搞明白了,先兜上口罩护脸!尽量眯起罩子,别让血雾过多摄入眼睑!”

我的左侧一阵稀里哗啦,他们俩人似乎是与那东西掐上了,范斯一边挥拳一边步步后退,疾声大呼道:“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它并不是嚎灵,而是污鬼死后化成的另一种更凶残更嗜血的东西——Demigod(半神)!”

“那你的意思是说它具有神性?怎么都杀不死?”

远处是Alex的哀嚎,他深叹一口气,叫道:“老范,你还能不能有点谱?早知这样,我就不引它伸头一刀了,现在要怎么办?”

“神性?那种肮脏无耻的东西,生前就是恶人,能有什么神性?那只是拉丁古书里实在找不出像样的称呼,胡乱取的名字罢了,要我命名就管它叫下水道,阴沟蛆虫才算合适!”

听着声音,他们俩个差不多已经退回到了破车堆架前,沿途胖子边打边说:“万事都有两重性!这东西虽然凶悍无比,但再也没了嚎灵能蛊惑人的伎俩,也无法移动重物来压人,接下来也只有一枪一刀砍杀,不是它死就是咱们亡!”

“除了不停不断地打下去,就没有其他法子破了它吗?”

我绝望地抱住脑袋,像无头苍蝇般乱窜,大声叫道。“有,可惜咱们谁都办不到!另外我也不懂那套!”

“你说的办法究竟是什么?”

Alex急切问道。我也想问那是什么,便收紧动作侧耳去听,顿时就感觉浓雾里正有一道劲风刮来,刚扭过头,左脸颊上便被抽了个火辣辣的带血耳光,紧跟着,我的侧腰像被老树干扫中。伴随这股力道,人被打得腾空翻起。迅即,我眼前一片迷离,满目昏黑!我也不知自己被抽到哪了,只感觉周身骨头架子都快散架!当我睁开惺忪的眼睛,发现四周一片漆黑,好像已过去了很久,四周都听不到杂音,只有远处似乎亮着一堆篝火,正有个黑影跪在那里烧东西,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极其难闻的橡胶化纤烤焦气味。当这个人烧完东西,似乎打边上捡起件什么来,然后开始发力。但此人,很显然不是胖子和Alex中的任何一个!整片视野也完全是颠倒的。眼前的破窑,一切风平浪静,好像从未发生过激战,由我这个视野望出去,超级货卡不存在,其他古董车全都完好,只是全被钉在天花板上!远处那个黑影似乎是注意到我可能已经醒来,转身从地上艰难地站起身,缓缓走来!待这个人靠近,我才发觉那是个男的,并且浑身一丝不挂。眼前一片漆黑,辨不出样貌也分不清年龄,好似受了极重的伤。这人手里提溜着一把明晃晃的东西,那是一把造型古怪的剔骨刀,刀头曲成了一个九十度,像条毒蛇与刀柄紧贴,上面还有三道开口放血的棱印。而刀的握把部分,却是两颗鸟卵,通体黄铜打造,镂刻着极多繁琐的线条,最具标志性的,刀柄上有个骷髅头并长了一只眼睛。那人走上跟前,粗声喘息弯下身子,倒悬在我头顶。此刻的我,见他正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不由惊出一身冷汗,便死死盯着那把怪刀看,生怕被它刺入身躯。也就这么一看,便很快看清此人腹部有些异样。他之所以受重伤,是因为被人刨开肚子,内里很大一坨肠子消失不见,深红污血如注般流淌。而那破开的肚皮上,有个十分诡异的图案,那是五条手臂断肢,手指握住前面一个断手手腕,相互环绕形成一个圆圈,中间是片开裂的三叶草!我觉得我肯定没有见过这个纹身,但头脑里却很怪诞的又有印象。总之,这个古怪图案此刻基本已被鲜血浸透,我已无法分清每条断手的颜色!这人是谁?他想干什么?我越是惊惧便越是竭力想看清,可不知为何,周遭丝毫变化也没有,仍然一片漆黑,什么端倪也瞧不出!我的眼睛,似乎被人剥夺了能力!须叟间,这人已完全跪倒下来,虽然望不见他的脸,却能嗅到一股肉臭的血腥气。他抱着肚子,努力支撑起身子,高高举起剔骨刀,腕子被一股来历不明的暗光映亮,伴随寒光闪过,LED电子表上出现了个时间,晚上零点正!我记得适才还在与半神血战,怎么被抽晕了醒来就到了半夜?他们去了哪里?这光屁股男人为什么想要杀我?恰在这时,我才惊觉,自己也是赤条条的,被这人倒吊在门洞的铁栏栅上,之前所看出去的一切颠倒,都是基于我被人倒挂的缘故!这么说回来,我岂不就是那个被献祭的对象?难道半神怪尸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自己?“我的肠子被它掏去了大半,实在没有料到,他们为了抓住兽突,竟能释放出那些东西!眼下,我们就将为这座宅子殉葬了。”

那人恨得咬牙切齿,忽然间又笑起来,说:“不过,我们虽然失败,那也代表说,鹰咀豆那头必将得手,他们也许已找到沉波之鱼,那么漩涡也就牢牢掌握在我们手里,可恨,却要我们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那些小兔崽子!”

我刚想唤他住手,这个黑影抓起剔骨刀,一下子扎透我手腕,然后憋足了劲往下猛拽。看得出,这个人已虚弱到了极致,他完全是依仗身子重量往下压,剔骨刀在我手臂游走,可我却觉不出丝毫疼痛,就这样,从腕子到腋窝,肌肉被完全破成两片!跟着,另一条手臂也被刀尖深深扎透!我想喊,却叫不出声,这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从我嗓子眼里挤出,大概是说了这么一句:“你看清了他们的面目了吗?这好像不是吕库古家族的人。”

“绝对不是,他们都带着欧洲口音,既不是他们的人也与我们的部分没关联。”

说着,执刀的男人割完我另一条手臂,颤抖地站起身,道:“我所能做的,便是将我的命交付与你,如果觉醒,你必为我复仇,现在便要立下血誓。”

“你我不会死的,我们将会永生,执行吧,纵然是吕库古的后人,也找不出破解我们困阵的办法。”

我的喉咙里继续冒出那个嘶哑的声音,它叹了口气,道:“去往那头吧,让我们将这片死地封存起来!”

黑影沉吟了许久,扬起脖子,将那把怪刀直直探入喉咙,猛地双手发力,竟吞到肚里去了!只见他应声而倒,污血像喷泉般从腹部破口涌出,很快就染红了周围一片。“诶?不是叫他去另一边吗?此人何故在此自裁?”

望着这幕看不懂的情景,我心头好生奇怪,只感觉自己的手指好似在扭动,那具刚死不久的尸体,“嗵”的一下又跳起,然后向着前仓方向步履沉重地走去。当听得一个清脆的下水声,耳畔再无杂音,死寂无声了。“我望见一座被刺穿的城,在卑微的卷帙间,在橙色的苍穹下高翔飞腾;我望见一面面丝绸的城垣,以及一颗被杀害浸透在琉璃瓶中的暗星;我望见一座雕像,铸就以血泪,铸就以残肢断臂的陶土。倥偬五十年,白马过隙。”

那个嗓音叹息之时,我被一股外力猛地提到半空,瞧见副仓中心有个圆窟,正倒映着一片灰暗苍天,一轮巨大的血月,倒悬在视线中央。我知道,这是我僵死前的目视,只是,这般无助绝望地丧生,竟可悲到不知因何缘故。慢慢地,那个圆窟越来越小,灰暗云层和血月也距离我越来越远,我犹如掉入一口有百多英里长的深井,陷入了绝对黑暗……猛然之间,一阵恶臭的腥风扑面而来,我圆睁双眼,发现眼自己又被拖回到了这个布满血雾的破窑里,四周依然是刀光斧影,和拳拳到肉的激烈搏战,耳边全是范斯和Alex的无尽唾骂,他们似乎还未察觉我走失了一段时间,依旧在相互之间研究韬略。“你说的办法究竟是什么?”

这是Alex的声音,听到此我不由一愣,这不就是我被抽晕前听见的最后一句话?难不成我又中了幻象?或者说我根本不曾晕倒?“方法便是,将自己献祭,化为厉鬼,屠戮半神!”

范斯哀嚎一声,叹道:“可惜我们谁都办不到,而且也没有那种刻骨仇恨,此番咱们算是彻底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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