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闪过期待的眼神,急切地追问道:“什么办法?”
孟帆一只手放到马哲手背上,挑了挑眉,歪着嘴妩媚地道:“娶我!”
马哲连忙抽脱手,尴尬一笑道:“孟总,你别开玩笑了,我不过是无名小卒,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那能配得上你高贵的身份。”
“那你能配得上孟瑶吗?”
这个问题把马哲难住了,调整思路道:“她和你不一样。”
孟帆顿时脸一沉,道:“有什么不一样的,是她比我有钱吗,还是比我漂亮?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她不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再说,你乘早死了那条心吧,你不可能得到她的。只要我们在一起,时代将来是我们的,到时候有你的一半。”
“不不不!”
马哲连忙道,“孟总,可能你还不了解我,我这人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也没有那么大的雄心,只想有一间小屋,有份安定的工作,这就是我的全部。至于其他的,我从来不去想。”
孟帆盯着马哲看了许久道:“这么说,你看不上我咯?”
没想到她如此直白,马哲也坦诚,道:“你很优秀,而且还年轻,相信你会找到真爱的。爱情这东西不是勉强的,如果再强加某种利益,你觉得会幸福吗?”
孟帆似乎听不进去,用手撑着脑袋,迷离地看着马哲道:“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
马哲摊了摊手,准备掏烟,四周看看,又放弃了想法。孟帆见他不回答,坐起来道:“你吃饱了没?”
“还行。”
“那我们走吧。”
说着,拿起包准备结账。马哲连忙拦着道:“说了是我请客,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留着吧,下次再请我。”
孟帆掏出一张银行卡,冲着服务员一挥手,服务员急忙走了过来。马哲抢先把卡塞到服务员手里,道:“刷我的。”
孟帆愣神看了看,收起卡装进包里。出了温莎酒庄,孟帆径直上了马哲的车,道:“我现在不想回家,能陪陪我吗?”
“时间太晚了,改天吧。”
“哄鬼呢,现在才八点半,晚吗?”
马哲想到方案的事,一狠心咬牙道:“去哪?”
“呃……去酒吧,好久没喝酒了。”
“能换个地方吗?”
孟帆把脸凑到马哲面前,嘟着嘴道:“不行,我就要去酒吧。”
马哲没说话,发动车往酒吧一条街驶去。路上,孟帆不停地打电话,似乎在叫什么人。马哲叫苦连天,真后悔答应她。来到酒吧,孟帆选择了一家叫“枫林晚”的酒吧,不远处,正好是孟瑶喜欢去的盛夏酒吧。进门前,马哲特意瞟了一眼,没发现孟瑶的身影。进了酒吧,马哲顿时感觉一阵眩晕。同样是酒吧,隔壁是安静舒缓的文艺调调,而这边简直是非主流文化阵地。清一色的小年轻,穿着花花绿绿,头型千奇百怪,耳廓上打着一排铆钉,腿上穿着嘻哈裤,快要掉下来了,遇到强迫症者,恨不得替他提上去。酒吧的环境乌烟瘴气,镭射灯一闪一晃,让人眼花缭乱。一个披头士摇滚穿着一身皮衣站在酒吧舞池中央歇斯底里怒吼着,男男女女可劲地嗨。完全进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时空。孟帆拉着马哲来到角落的酒桌前,与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大呼小叫,还不时地打量着较为羞涩的马哲。“这是我男朋友,马哲。”
孟帆大声地介绍道,脸上洋溢着自傲得意。一个女子猛地抓着马哲的手,拉到沙发上一只手搭在肩膀上,故意用胸部来回乱蹭,刺鼻的香水让人迷乱,咧着嘴道:“这就是马哲啊,长得真秀气,白白嫩嫩的,我也喜欢,哈哈。”
“去!”
孟帆一把推开道,“这是我男人,别动手动脚的,有本事你去找啊。”
“哈哈……”引起一阵哄堂大笑。这时,又一个女子坐过来,一只手放到腿上手指往上勾,然后一把抓住,大呼小叫道:“卧槽,好大,我喜欢,哈哈。”
被一群疯女子莫名其妙调戏,马哲顿时恼羞成怒,一把推开不管不顾地往门外走。“哟哟哟,还害羞了,这种男的真奇葩,哈哈……”“喂!你们能不能矜持点,看把人家给吓得,你们要是再这样,我可走了啊。”
说着,转身追了出去。“马哲,站住!”
孟帆跑出外面大声吼道。马哲自顾往前走,孟帆追了上来拦着道:“你怎么了,不就是开个玩笑嘛,至于这样吗?”
马哲愤怒到极点,指着酒吧道:“孟总,对不起,我不喜欢这里,另外,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家了。”
“别走嘛。”
孟帆很是善变,刚才还是盛气凌人,一秒变得温顺可人。甩着手臂道:“求求你了,给我个面子,就一次好吗?”
马哲断然拒绝道:“如果你把我想得那么轻浮,对不起,你错了。”
见马哲执意要走,孟帆又变得喜怒无常,上前一把拉着道:“马哲,不给我面子是不是?怎么,让你假装我男友怎么了,不可以吗?另外,你的计划想不想实施了?”
孟帆直接掐住马哲的七寸,又温柔地道:“你放心,所有的一切都听你的,你也知道,我不懂企业管理,以后还得全靠你呢。”
马哲太想成就一番事业了,尤其是今天下午冒出的那个方案,他预感到这是唯一可以与达美抗衡的利器。万一对方先行一步实施,时代广场就彻底歇菜了,必须先发制人,方能成就大业。“求你了,就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带你来这种地方了,好吗?”
孟帆再次央求道。马哲点燃一支烟凝望着远方,内心乱糟糟的。这要是换做别的男人,掉在女人堆里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可他不是那种人。抽了几口丢掉烟狠狠踩灭,长叹一口气道:“进去吧。”
“谢谢你。”
孟帆像只欢脱的兔子搀着马哲的手臂使劲往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