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就找不到它了。当天晚上,他看到园丁在花园的玫瑰丛里挖了个坑埋东西,他半夜避过所有人的耳目,徒手刨开了那个坑。里面,躺着的正是他养的那只小狗,小爪子每一根都被切断,脖子上有一道很深很深的口子。那只狗是黑白相间的,那一刻,它的身子却整个都是红的。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原本该是温热的血早已没了温度,甚至已经干涸。小狗很安静,安静得让他有些害怕。可是害怕过后,他非常平静地又把它埋了回去,后来,他再也没有踏进过那片玫瑰园。那是叶容琛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连拥有“喜欢”这种情绪的资格都没有。人人都说这一代的叶家少主是个人物,智商超过一百八,年仅十一岁就修完了金融管理本科所有学分,并且在一年后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融管理学硕士。事实上,他在学习金融管理的同时还学习了心理学,医学等多个专业,也拿到了学位证书。他感觉什么事在他面前都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他对这些完全没有任何感觉。面对接踵而来的赞誉和期许,他不觉高兴,也无压力,他完全没有一丝丝情绪波动。笑,也只是为了笑而笑,至于哭……抱歉,他从来没有哭过。这个世界上的事,在他眼里都是那样无趣,就连活着这件事本身,都是如此。直到他十二岁那一年,他被带去参加一个葬礼,一个他应该叫做舅妈的女人死了。路途实在是有些遥远,于是一路上他都在想,为什么会有人那么无聊,非要在人死后还举行这样的仪式呢?死了的人又不知道,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用,那可能是就连那个人死了,还得为活着的人撑门面吧。还真是……可悲。对于叶容琛而言,葬礼实在是一件乏善可陈的事,不过来参加葬礼的人倒是很有趣,尤其是这种所谓名门的葬礼。他喜欢观察人,尤其喜欢探究他们掩盖在和善面皮下的丑恶灵魂。果然如他所料的那一般,所谓葬礼不过是个变相的利益输送会,没有人真的为死去的人悲伤,也没有人是真的为她而来。灵位上,那个叫孟清秋的女人定格在黑白照片里,不悲不喜地笑着。在叶容琛看来,甚是讽刺。他觉得无聊,走出了那一圈密密麻麻的人群,想在树林里找个地方打个盹,却在一颗树后,遇见了当年年仅十岁的时谦。在叶家的家训里,男孩子是不允许哭的,而叶容琛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当他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傻子一样的少年时,整个人都是有些懵的。他很不赞同地皱了皱眉,可心底里却隐隐又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竟像是……羡慕。很奇怪,那一天他居然没有出言讽刺那个少年,也没有离开。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和他背对背隔着那棵树坐了下来,然后听着他的哭声,听了一下午。从时谦断断续续的哭声里,叶容琛隐约猜到了他的身份。那一刻,他的脑海里忽的闪过灵位上那个女人的照片,心想,她总算是没白活一遭,至少还有人会为她的离开而流泪。听着时谦的哭声,叶容琛背靠着树干慢慢地闭上了眼,有点想睡。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睡着了,可他清晰地记得他回到了六岁那年的那天夜里,他再一次徒手刨开了那个埋着那条小狗的土坑。他再一次见到了那条小狗,依旧一身干涸的血,依旧冰冷僵硬,而这一次,他也依旧没有哭……或许,那些佣人说得没错,他就是个怪物吧。不懂哭,不会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也不明白什么叫难过,他甚至连生气都不会。那一刻,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居然忽然想,如果自己是身后这个正在嚎啕大哭的少年就好了。葬礼之后,叶容琛开始借着各种名头频繁地进出时家,他第一次对一个人那么感兴趣。而这个人的名字,叫时谦。他的猎物,从没有一个能逃脱他的掌心,时谦自然也不会例外。于是,他花了整整十五年的时间去研究他,可最后却发现,他因为一个叫冷心的女人而变得不一样了。或者,换句话说,他开始变得和别的人一样了,不再让他觉得有趣和新鲜。所以,在时谦二十五岁生日那天,他送了他一份大礼,一个关于他父母以及冷心母亲之间的小秘密。他处心积虑地让他们反目成仇,并且在怂恿时老爷子下狠手管教。本以为时谦会变回他想要的那个猎物,却没想到,事与愿违。后来,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分离无法使他变回原样,那不如……让他得到满足。短暂的满足之后,再把他以为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夺走,这样,是不是就好了?橱窗外,时谦眸光锋利如刃,嗜血而危险。这一头,叶容琛笑容和煦,目光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