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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中五第一人,只怕敌人死得不够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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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有种就再靠近一点!”

赤手空拳的程哥仍在嘴硬,用言语挑衅。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故意虚张声势,以此争取更多时间恢复。  但看着他那虚弱干枯的身体状态,显然是后一种。  “嘿~”  孟德狞笑一声,嘴唇张合,低吼:  “蒸血!”

这两位换血境武者现在是什么状态,孟德一清二楚。  他有三条气血之龙作为后备能源,且趁机补充过水分,仍缺水到不行,何况这两个一开始就为了寻找他而疲惫不堪的野生武者!  现在能站起身来说话,意识清醒,都算是他们坚挺了。  全盛状态下,他们两个之间随便一个站出来,都能打败孟德。  可如今被孟德拖成这样,哪还有余力对抗。  用言语逼迫,再以长击短,这就是孟德的计谋。  不算高效,也不算轻松,过程更是惨烈煎熬,但非常简单有用。  孟德战力再度爆发,内息和气血疯狂燃烧。  心脏像是水泵,突突突的剧烈跳动,快速运送着血液往返全身。  雷鸣声滚滚,如同引擎启动,透体而出,清晰可闻。  “死!”

孟德猛扑向前,狂暴凶狠的杀意直击两人心房。  鹰爪擒拿手套上气血之龙,咔嚓几声,敌方手臂就被分筋错骨。  “啊!”

程哥惨叫出声。  大蟒搏杀术和鹰爪擒拿手一样,都是对人型特攻武技。  两者各有所长,但在关节技上,几乎没有差别,只看武者的使用和实力。  如今孟德欺的就是他软弱虚脱,不在全盛状态。  出手无力,反应缓慢,自然不会是孟德对手。  另一位换血境眼中精光一闪,竟凭空再生出一股力量来,长棍舞得虎虎生威,疯狂朝孟德砸去。  五郎八卦棍!  孟德早就认出了这套棍法,和一班的一位武科生修行的武技相同。  他正要乘胜追击,直接击杀面前这人,没想到另一人居然留有后手。  也是吓了一跳,连忙反手拨开袭来的棍影,迅速后退。  “你是怎么做到的?”

孟德甩着疼痛发麻的手臂,冷声问道。  警惕中带着疑惑,这人明明已是强弩之末,近乎油尽灯枯,也不见他有什么补充,怎就突然爆发了?  可这人也不回话,双眼紧紧盯着孟德,手持长棍不再动作。  空气突然安静,对峙片刻后,孟德才恍然,发现了不对。  这人目光呆滞,胸膛都停止了起伏...  竟死了!  原来如此,刚才不过是回光返照,消耗完最后的生命力后,自然是活生生累死了!  也对,随身带着沉重兵器奔袭,压力和消耗比另一位换血境还要大很多。  坚持到现在,情急之下爆发出最后一股维持生命的力量,肯定只有死路一条。  孟德将目光重新投向那位直冒冷汗,低吟哀嚎的程哥。  他瘫倒在砂石地面,见孟德靠近,又看了同伴一眼,不由惨笑一声:  “好,你狠,不愧是官府专业培育出来的武科生,亦不愧是第一!  狠人,我服了!  死得心......”  话未说完,孟德已上前补刀,鹰爪擒拿手直接破开头骨,深入大脑。  内息这种超凡力量被消耗殆尽后,单凭换血境的肉身,怎么可能顶住孟德攻击。  两位换血境被他硬生生拖死,但孟德尤未放心。  对他而言,完整的尸体,着实是有些可怕了。  天知道敌人有没有修行过假死功夫,前世的经验告诉他,阴沟里翻船的人不再少数。  所以,他选择轰碎这两人的头颅,粉碎他们的大脑。  如此一来,孟德才露出轻松的微笑,不再感到害怕。  中五第一人,只怕敌人死得不够透彻!  迅速搜刮了下两人的尸体,发现都是穷鬼,一点战利品都没有。  “晦气!”

孟德啐了一口,脸色阴沉。  这次战斗,要不是身法武技有了突破,怕是亏大发了。  无奈,只得赶紧远离,在身体上涂抹郑雄斌赠予的膏药,以此遮蔽气息。  同时运起龟息功,寻找一个足够隐蔽的地方。  一大瓶子膏药,即使分给老王和夏草两份,也还剩下大半。  这东西最好是用水化开使用,直接涂抹都有些浪费。  不过现在这情况,根本就没有那个条件。  郑雄斌的计划虽然简陋粗糙,但也没有指望孟德真能成功。  事实上,他只是想让孟德试试而已。  根本目的还是让孟德躲过这劫,等他出关。  一个真气境强者的分量,往往会让许多人心生忌惮。  出关前的他,和出关后的他,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龟息功虽拉胯,但配合上这瓶膏药,完全就发生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两者叠加,孟德自己都快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  龟息功降低人体机能,锁住气息和生命活动。  这瓶膏药就是龟息功的加强版,带着一股泥土和草木的味道,将人气彻底掩盖。  并且也刺激着身体进入休眠状态,却不影响思维,效果相当强悍。  孟德如同待机一般,不动如山,体内丹药和血钻仍在持续不断的释放能量。  有龟息功帮助,心神沉寂下去,对水的渴望都淡了许多。  他在休息,要等恢复好后,再准备前往地图上约定的地方汇合。  然而有些事总是事与愿违,血腥味特别容易招惹关注,特别还是两位换血境武者的血液。  到了这个境界,血液之中,甚至会自带馨香和光华。  整个身体,都隐隐透出体香,似有圣人之姿。  两位换血境死去,那种独特的血腥味混合着馨香,自然是最惹人瞩目的。  金角族的巡逻小队很快就闻踪赶来。  这些族群外表与人类体征很相似,通常来说都是金发金眸,还有额间一根凸起的金角与人类有所区别。  实力越强,这金角便越发金光灿灿,且其内蕴藏着一股神秘力量,可释放出一次金色闪电,相当独特强大。  能成为这小秘境内排名第一的种群,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不过这天生的神通也不算太逆天,只能释放一次是其一,另外一个则是,非所有金角族都能觉醒这种神通。  他们之间,也是有普通人和精英之分的。  五位金角族巡逻小队直冲冲的朝孟德而来,直接就将他从一堆荆棘丛中抓出。  “???”

孟德一脸懵逼,五位换血境,其中一位更是圆满级的存在,这TM怎么打?  还有,离事发现场那么远,又特意涂抹了膏药才远离,不应该留下什么气味才对!  他们是怎么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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