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后代了,狼的血统仅仅占了十之一二,正在训练之中。”
“可有效果?”
郭淮忍不住好奇起来,如果狼狗具有狼的敏锐和狗的听话温和,看守府院倒是安全多了。“还有不足!”
马超皱着眉头,微微摇头,“酒泉的狼狗大寨中,特木伦试过无数方法,带着一众属下已经干了五年之久,但总有进步。”
“如此之久?岂非劳民伤财?”
郭淮皱眉,兀自觉得有些浪费人力物力。如今天下未统,战火未熄,还在征战之中,不要说军费粮草,就是安置百姓、开发良田,都需要打量的钱物,听说河西四郡每年都要从汉中和金城调拨钱粮,怎舍得用在这无用之物之上?马哲看郭淮的神情,便知道他和自己当初的想法一样,问道:“郭将军可是以为,天下未平,做此飞鹰走狗之事,太过荒靡,令人失望?”
郭淮抬头看了一眼马超,见他正目不斜视地拼着葡萄酒,顿了一下,还是点点头,沉声道:“正是!”
“哈哈哈,果然如此,果然如此!”
马超端着酒杯大笑起来,指着郭淮言道,“与我当年一样,来到河西知道此事之后,我曾亲自到天水找到子益,大骂一通,现在想来,真是太孟浪了!”
郭淮眉头紧皱,不解其意,问道:“将军这是何意?”
马超微微叹息一声,却又继续品起了美酒,一只手中还转动着两颗蓝田玉做成的圆球,闭上了眼睛,好不惬意。“狼狗比之土狗,更加精明聪慧,郭将军你可不要仅仅想着让它看家护院!”
马哲对郭淮此时的心情可是感同身受,马上解释道,“将军可曾想过,如果将这些狼狗送到军营之中,用来警戒、搜寻敌人,看守巡逻,搜捕甚至通讯,岂非要比人精准许多?”
郭淮如同听天书一般,眼睛越瞪越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怔然半晌,才吃吃问道:“这些……都是燕王一人想出来的?”
“据说便是如此!”
马哲苦笑着摇摇头,他至今对燕王刘封,还只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马哲从小在西域长大,奇异怪事见闻也不少了,但偏偏刘封想的这些物事,却是他从未听过的,如果不是真的训练有效,都以为是他异想天开。“爹,你快看,是叔父的亲笔书信,不会有错,今早辰时放出,到现在酉时未到,不到五个时辰,真是太快了。”
正感慨的时候,马瑶雪和乌珠郡主已经回来了,马瑶雪手里拿着一个手指节长短的竹筒,夹着一张纸笺,乌珠则在怀中抱着一只乖巧的鸽子,发出“咕咕”的声音。“哈哈哈,好!”
马超猛然睁开眼睛,将酒杯放下,起身接过马瑶雪手中的信笺看了一眼,高兴地看着那只鸽子,大声道:“传令下去,从明日起,四郡书信都用信鸽传递,除非重要军情,暂时不必快马通报!”
“是!”
马哲也是一脸惊喜,这可是个惊天之举,省了太多事了。郭淮半张着嘴巴,错愕的看着这一切,三年前他兵败被擒,也从未如此吃惊过,从金城到敦煌郡,超过两千里的路程,一日之间便赶到,这可是三匹快马,八百里加急,送信之人不吃不喝日夜赶路也要两天才能做到的事。如此一来,不但消息传递快捷许多,还剩了哨马奔波之苦,蜀军有此利器,消息灵通,天下之事,一日便能得知,只此一项,便已经超过魏国许多了。“嘿嘿,郭将军,此次你可相信马某并非飞鹰走狗之辈了吧?”
马超得意地看着郭淮,傲然笑道,“我敢保证,到了明年,信鸽便能送到长安、汉中、天水、洛阳、成都、襄阳等要地,互通书信,如此一来,何愁天下不定?”
马瑶雪一扬下巴,神态也和马超有几分相似,笑道:“那当然,爹这可不是飞鹰走狗,而是飞鸽走狗!”
“汪汪汪——”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犬吠之声,呼哧呼哧地在院子里低声咆哮着,却是文鸯已经折返回来了。“师傅,这四条狼狗可行,能跟得上小白龙,也找到了昨日埋在沙丘中的三个锦囊。”
文鸯一手抱着头盔,快步走进来,天蓝色的盔缨飘动着,脸上汗水涔涔,另一只手里提着四个拳头大小的锦绣荷包,看到郭淮也在,不由楞了一下:“郭叔叔怎会有空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