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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有人竟然选择骑马救人,太尼玛牛逼了。“有点不科学啊,我家就是养马的,目测浩爷这只马的速度已经不下于六十公里了,这踏马是不是给马吃兴奋剂了。”
爱上一匹野马:“世界大赛四百米奔跑记录是七十公里,但那是短途冲次,这种百里急行,就算是纯血最高等的蒙国普尔马速度也不会超过四十公里才对。”
不仅仅是“爱上一匹野马”,连同一些对马匹详细了解的观众们都是开始发表意见起来。“婉爷,能不能询问一下二牛哥,这个马卖不,十万我可以收。”
“去尼玛的,十万也能够拿出手,哈尔马的价格收购,五十万。”
“这我收不起,但是希望能够和这马配个种,价格好商量。”
喜欢开豪车的人不一定有钱,也有可能是暴发户和拆迁户倾家荡产买的车,或者是一些人忍痛充门面买的。但是喜欢马的人一定都是有钱人,真正的名贵马种,价格最少都是几十万,而且是美刀。只是二牛的马血统普通,否则的话,只要血统名贵一些,就以这个速度,几百万都是低的,而且是以美刀为单位。只是此刻太过于颠簸,林婉抓住手机已经很吃力了,更被说去看上面的弹幕。一路疯狂疾驰,不到一个小时就来到市区之中。“哒哒哒……”一匹烈马奔行在马路上,吓傻了无数行驶在周围的车。其中一名交警都傻眼了,连忙拿起对讲机。“呼叫呼叫,我在天洋路上面发现有人骑马狂奔,这骑马的家伙还用左手挥舞了几下手电筒,他……他要超车!”
交警目瞪口呆的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