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重生之黄金时代 > 第281章 原创民谣

第281章 原创民谣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王谦不是怕惹上麻烦,而是嫌麻烦,所以他还是听从了保安的劝告,点点头便起身离开了酒吧。“喂……别走!”

那女人见状立刻不依不饶地追着他吼道:“你个小兔崽子打了老娘还想跑?我跟你说……今天这事儿没完,我要是让你站着走出这个俱乐部,老娘就不姓朱!”

王谦哪管她姓猪还是姓狗,一个闪身躲开这个泼妇就钻出了酒吧,那保安见状赶忙上前拦住朱丽,不让她继续去追王谦,同时连连道歉。等到朱丽终于推开保安冲出酒吧时,见王谦早就已经没影,顿时气得又发了一通疯,伸手指着保安骂了好几分钟,这才悻悻地离开。狼狈跑回三楼的王谦感觉有些无奈,自己就是想打发一下时间,咋就能碰到这么多倒霉事儿呢?得……还是老老实实回包房里呆着吧,虽然被两个美女逼着唱歌让他有些招架不住,但也总比被泼妇骂强吧。等他回到包房里,就见两个美女正靠在一起唱着《一剪梅》。见到他回来,两女同时放下手里的麦克风,王谦还以为她们又要逼着自己唱歌,吓得正想转身再度开溜,吴丽清没好气地说:“王先生,你不想唱歌就不唱好了,把我们两个丢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儿?”

王谦尴尬地笑了笑,说:“你们如果不逼我唱歌我就不走了,怎么样?”

徐凡“咯咯”一笑,说:“你不愿意的话,谁还能逼得了你啊!”

王谦闻言这才放下心来,走过去坐在一旁,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听两人继续唱歌。很快,时间到了七点半,吴丽清凑过来问道:“王先生,楼下应该开始表演节目了。你又不肯唱歌,就我们两个在这唱没什么意思,要不咱们去一楼看表演吧?”

王谦犹豫了一下,有些担心一楼的人太多,万一再遇到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情实在是烦人。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也不能因为怕麻烦,连人都不敢见了吧?于是便又征询了一下徐凡的意见,见徐凡也跃跃欲试地想去见识一下,便结了账带两人一起来到了一楼的演艺大厅。这演艺大厅不像是那种剧场的模式,座位都是半环形的沙发,沙发前面是一个茶几,上面可以摆放一些酒水零食之类的东西。大厅里一共有六十组这样的座席,此刻已有一小半坐满了人,看样子……特区不愧是内地首个开发的地区,这地方的有钱人还真不少啊!他们进来的时候,舞台上正有六个穿着清凉的小姐姐在跳着火爆的劲舞,那“砰砰”的音乐鼓点配合着她们整齐划一的动作,将现场的气氛点燃起来,很多台下的观众也忍不住站起身,跟着节奏摇头晃脑地跳起舞。三人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随后就有服务生捧着酒水单上前。这演艺大厅不收门票,但却有每人80元的最低消费。不过这里卖的东西都死贵,不到一块钱一瓶的啤酒,在这里卖15块钱,一瓶红酒可能就得三四百块,各种不知真假的洋酒更是价格随便标,反正大多数内地的老百姓也没喝过这些洋酒,想卖多少钱全凭老板的心情。王谦想起刚才在练歌房里点了一堆酒水食物根本没吃多少,感觉实在是有些浪费,因此这次也没多点,看着差不多点够三百块钱的东西就行。等三人坐下后不久,台上的热舞已经结束,然后就见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戴着一副眼睛,表情有些木讷的大男孩儿抱着一把木吉它走上台,先是对着台下的观众鞠了一躬,说道:“大家好,我叫王声,在这里给大家献上一首我的原创歌曲《今夜》,希望大家能喜欢!”

说罢,他就坐在高高的木凳上,简单调了一下琴弦,然后就轻松地弹奏起来。琴声幽扬、纯净,给人一种如在青山幽谷间聆听着山泉缓缓流淌一般,自然能感觉到一种宁静、自然。王谦不禁有些诧异起来,虽然这个王声还没有开口唱歌,但就他这琴技就已经很牛叉了,这么年轻就有这种水平,而且还有原创的能力,按说这么有才华的歌手,必然是会成气候的,怎么自己前世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呢?难道又是一个阴错阳差被埋没掉的人才吗?一段幽扬的前奏过去,王声凑到麦克风前面,终于开口轻声哼唱了起来:“当夕阳在树梢滑落,那星光依稀闪烁,我唱起你最爱的那首歌,远方的你还记得吗……”这绝对是一首王谦两辈子都没听过的歌,而且还相当的好听。不过这首歌的风格有些类似于民谣,说好听是真好听,但却不是那种很流行的风格,有可能受众会比较小。可就算是这样,这首歌也绝对是一首很好的作品,再加上王声那浑厚而又充满磁性的嗓音、以及饱含深情的演唱,王谦实在有些搞不清楚这个人前世为什么会一直默默无闻呢?于是王谦决定等下和这个歌手接触一下,看他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对方有在音乐方面发展下去的话,那么不妨将他也签到自己的娱乐公司,反正那个公司到目前还只签了两个人,实在是有些不象话!很快,一首歌唱完,场中响起一片不算太热烈的掌声,至少和刚才那几个小姐姐跳完舞时的掌声比起来差了不是一点半点。看来……王声的歌虽然不错,可是这种抒缓深情的民谣风格的歌曲还是不太讨喜啊!接下来是一个留着长发、留着小胡子,穿件花衬衫一副摇滚范儿的男歌手上场,有乐队直接伴奏,唱起了一首张天朔版的《朋友》。王谦感觉这个歌手的唱功一般,可能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唱高音,而《朋友》这首的音域就比较高,如果不降调的话一般人可能唱的脸红脖子粗的也唱不下来。这家伙唱到最后虽然也是青筋暴起、面目狰狞,但终究还是把高声给唱了下来,至少没破音。于是台下的观众掌声就如雷般的响起……在王谦看来,这人的唱功比王声差了十万八千里远,可是没办法……像这种场合,能唱高音的就是比较占便宜。王谦见状摇了摇头,然后就起身向着舞台后面演员退场的那个小门走了过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