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童到长安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前天他给云家留在长安的仆役送去了自己到来的信息,原想着云烨一定会挑一个僻静的场合和自己会面,没料到,云府的管家亲自来到他寄住的地方,告诉他,侯爷在玉山的家中敬候贵客的光临。 一年时间内,思想和肉体的双重打击,把一个昂藏的八尺关西铁汉折磨的骨瘦如柴,全身褴褛,身无分文,只有背后硕大的包袱,才能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人,不是一只恶鬼。 寄住的人家是他早年一位老兄弟的家里,这位兄弟与熙童有恩,家主人已然病逝,剩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寡母,如果不是母亲强留熙童住在自己家里,他早就被那两个势力的小子赶出去了。 老钱的到来,让这户人家的极度吃惊,光是老钱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蜀锦袍子,就可以买下他们全家的家当,更不要说腰间挂着的云纹玉佩,玉匠出身的老大早早就估了四十贯的最低价。 这个气势不凡的管家,居然给形如乞丐的熙童行礼,而且看不出有丝毫的做作,完全是当成贵客相邀,管家背后的马车,护卫,无不显示着是一户豪门显贵邀请熙童前去做客。 “两年不见,你家侯爷一向可好。”
熙童挤出一个笑脸问。 “劳贵客动问,侯爷一向体健,府中马上就要添一位小主人,大小康泰。闻听有故人从极北而还,欣喜异常,正在洒扫庭院,大开中门迎候贵客。”
“山野之人见不得大场面,那些虚头巴脑的场面就算了,见着害怕,闻听你家的酒不错,饭菜也好,叫他多备些,在下困顿日久,正该好好进补一番。”
说道这里熙童露出森森的白牙,笑得极是爽快。 “好叫客人得知,我云家的美酒也算得上长安一绝,家主人昨日在花园里挖了一天,终于找到早年埋下的美酒,想必一定是极好的,贵客乃是世间少有的高人,不妨与家主人共谋一醉。”
“不和你这老奴说了,某身子困乏的历害,留下些钱,就走吧,告诉你家主人,我在日出之前一定会抵达贵府。”
老钱鞠躬如仪,一个小小的檀木盒子就被留了下来,告辞离去。 熙童看都不看一眼盒子,对老妇人说:“大嫂,那里有些钱财,您就留着防身,你那两个儿子靠不住啊,有些钱财至少不会饿死。”
一句话把兄弟两个臊的满脸通红,臊归臊眼睛却盯着檀木盒子眨都不眨。老妇心灰意冷的对熙童说:“叔叔说笑了,亡夫走后,独留下老妇一人受罪,些许钱财,就留给他们吧,就当是你这个做叔叔的赏赐。明日叔叔出行,老妇就不相送了。”
两人谁都没有理会那贪财的兄弟二人,各自回了房间,熙童原想看在老妇的份上留下一点香火之情,结果,自己两个儿子的做法,彻底断送了老妇的念想,用一盒子钱财了结了和熙童的恩怨。 趁着城门还没有关闭,熙童背起自己的大包裹,提着刀,往玉山走去,他不想借助外力,既然自己能从那个地狱里爬出来,就没有必要再接受任何人的怜悯。 他的腿明显的还旧伤未好,每向前迈一步,都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停顿,可是往前的欲望很强烈,他就是靠着这股欲望从极北的冻土地带,回到了久别的中原,只要再把包袱送给云烨,自己就完成了自己所有的承诺,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朝可饮东河之水,暮可宿西山之颠,只要愿意,就是给那个婆娘做一辈子的伙计也没关系。 他走一阵子,就歇一阵子,虽然有不少的牛车希望可以捎他一程,他都一一笑着谢绝了,既然云烨大礼以待,自己就不能让这种礼仪受到丝毫的玷污。 狗子请他吃了一个大麦面馒头,老兵请他喝了一碗酒,虽然已是深夜,他并无停留,大笑着对老兵说:“老子说过,日出之前一定会到,让云烨准备好酒饭,老子要全部吃回来。”
这个世界上只有云烨知道自己和死去的两百来人到底去干了什么,死的无声无息连野狗都不如,这不是熙童想要的,如果最早先大家都是为了神秘的白玉京,那么后来,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如果不想他们连野狗都不如,那么就必须让云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更何况,自己还带来了确凿的证据,五张完整的白熊皮。 瞅着露出半个脑袋的太阳咒骂一声,到底还是晚了那么一丝丝,云家的正门洞开,门前的集市一个人都没有,店铺也没有开门,原因就是云家今天有贵客,所有的店铺晚一个时辰开业。 门板后面都是人,门缝里都是一双双好奇的眼睛,原以为是一个怎样的贵客会到来,原来是一个瘦的如同骷髅的大汉,看他蹒跚的脚步,风都会把它吹倒。 有经验的商贾看出来,这个人一定走了很远的路,脚下原来精致的马家皮靴,号称穿五年,走千里之地也不会损坏,如今变得破破烂烂,只有马家的独门戳记还留在靴靿上,像是一个笑话,集市上马家的掌柜很想扑上去,拿一双好靴子,换下那双烂靴子,这位爷到底走了多少路,戳子是两年前才和云家学来的,穿着这双鞋子,纯粹就是来抽马家的老脸的。 老钱换掉了奢华的衣物,现在穿着青衣小帽等候在门前,熙童有些歉疚,对老钱说:“某家到底来的晚了些,你看太阳露头了。”
“刚刚好,今日的太阳冒头早了些,或许是我家急躁的主人催的。”
老钱的回答极是风趣。 熙童听完哈哈大笑,一个劲的说不愧是大户人家的管家,话都说得让人舒坦。也不客气就用那双脏脚踏上了红地毯。老钱在地毯外面相陪,顺便告诉他,除了主人以外,还有一位客人,身份很贵重,不宜冒犯,不过他的话算是白说,熙童完全沉浸在一种荣耀里面,对他告诫性的语言充耳不闻。 地毯尽头的浓荫下,有一片席子,上面铺上了白毡,一个不大的方桌就摆在席子上,云烨坐在主位,旁边的客位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少年,眼中全是好奇之色。 看到熙童到来,穿着青色麻衣,头发披散在背后的云烨叹了口气说:“那样恐怖的环境都没有把你留在那里,你的命实在是硬的吓人,以后一定要减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否则打雷的时候,只劈我,不劈你,就已经是大大的不划算。”
又转头对李泰说:“小泰,这才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正解,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命硬的和蟑螂一样的怪物存在,给你一个忠告,远离他们。”
“你要的东西,我给你带来了,”似乎没有听见云烨尖酸的评述,熙童高兴地把大包裹扔在地上,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客位,对着李泰呲牙一笑,就算是打了招呼。 黧黑的面孔上布满了伤痕,嘴里还少了两颗牙,这样的笑容让李泰全身都有些僵硬,心中想笑,又有点害怕,这种感觉很刺激,异人嘛,不奇怪能叫异人? 刚坐定,几个盛装的丫鬟就端着温水,给熙童擦脸洗手,等她们做完事情,云烨这才从鼻孔里取出两小团纸,长出了一口气。 “你现在爱干净的毛病越发让人讨厌了,老子衣服虽然破一点,却还不会散发臭味。”
云烨的这个怪癖自从看见孙思邈培养的霉菌后就变得越发的严重了,每天不洗七八回手,就感觉不舒服。 一个青瓷的小坛子被云烨丢了过来:“尝尝,好东西,你走狗运啊,我找了好久的藏酒,昨天终于被找到了,天下间就这么几坛子。”
熙童揭开上面的蜡纸,一股浓郁的香味就立刻窜了出来,喉头来回滑动,仰脖子就灌下去了半坛子,憋着不肯出气,好久才从胸中吐出一口闷气,只觉得全身毛孔都在张嘴呼唤。 面前绛红色的带把肘子一口气嚼完,熙童把油手在麻布上擦一下对云烨说:“田师死了,我带着他的尸体见到森林才给火化了,当时情景鬼蜮,我太累了,就找了一点木柴想要把尸体烧化,准备不够的时候再去找,我担心野兽来吃他,谁知道,就那一点木柴,就把尸体化得干干净净,好像尸体自己在燃烧一样,对了,这里有尸体烧完之后留下的舍利子,他不信佛,怎么会有这东西?”
说完就从怀里掏出七八颗色彩斑斓的石头,放在桌子上,继续找可口的食物准备大吃。 云烨和李泰都被那些石头吸引了,从来只听说过这东西,没见过,后世大部分人认为舍利子这东西是假的,现在他就实实在在的摆在云烨面前,还七八颗之多,白色的舍利子是骨骼的,黑色舍利子是属于头发的,红色的舍利子是肌肉的,那这种绿色的石头是属于哪部分的?田襄子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算是又流传下来一个关于神仙的传闻,只要看看李泰激动地样子,就知道这个流传很快就会散布开来。 以前听人说起过在火化的时候用慢火细烧,在人骨还成型但是已成灰的一个温度下,会有一个遗骨还不曾被灰化。那是头盖骨中的一个人型骨,酷似一个坐着的人,能代表一些精髓,很多人在火化亲人的时候都希望能留下那东西,没见过,不知真假。 唯一能肯定的就是两年前傅奕老先生曾经用羚羊角击碎过番僧号称佛齿的金刚石,不知道羚羊角会不会把舍利子一起击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