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体会到重装骑兵的冲锋的威力,那不是单单能靠人的血肉之躯可以抵挡的。南丰暴风骑士赶往毛里安斯时的漫漫长途,为了节省马力,所以统一不为坐骑添上护甲。现在到了可以冲锋陷阵的战场上,人和马匹的全身,都让重型铠甲包裹起来,连人带马的重量几乎达到一吨。当一匹马高速奔跑时带着惯性,往往能把数人撞飞。倘若那个摔倒的人,身子再不幸给后面陆续奔跑来的马匹重重地踏上那么几蹄,那必然是重伤,甚至是命丧九泉,更何况让随后而至,成百上千的战骑践踏,整个人成骨泥肉酱,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暴风骑士攻劫卫荆营盘,趁混乱之势,沿途将携带的硫磺、柴炭等易燃物点着以后,扔至卫荆东面帐篷等要处。当时西北风甚大,火借风势,转眼之间便把卫荆驻扎在东营数不尽的营帐燃着,冲天火光下,惊呼声、喊杀声、狼嚎声、哭喊声响成一片,场面混乱无比。暴风铁骑犹如虎入羊群一样,这已是单方面的屠杀与破坏!哪怕是卫荆上过战场,武力超乎常人的老兵,猝不及防之下,没能有效地组织防御阵形抵抗,以步兵的血肉之躯面对骑兵的冲锋,被冲得是一败涂地。为了在骑兵铁蹄下求存,卫荆人都恨爹妈少给自己多生两条腿,人人你推我撞,争先恐后,发生了人踩人是惨剧,十成中倒是有两成人伤在了自家人的脚踏之下。“大家维持好阵型,我们继续往东方前进!”
初战获捷,莱叶并没有见好久收,得意地吹来下口哨,稍稍调整一下骑兵阵形后,又再率队由西向东,攻向卫荆的中军帐营。“外边为什么这么吵,是南丰人夜袭吗?”
中军帐营中,沃明帝君正和将领们商讨明早怎么进攻毛里安斯,闻得南方帐外的喧嚣声,连忙问帐外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位油头粉面的男侍,从远处慌里慌张地跑来禀告道:“沃明君,快离开中军帐营吧!南丰来了一支很能打的骑兵,现在正朝我们的方向杀来!”
沃明帝君心下一惊,忙和手下众将出帐察看,但见到东营处火光冲天,声势混乱。然而,乌约瑟斯无愧是卫荆一方最好的智囊,脑子里飞快转动着审时度势,口中喃喃自语:前来劫营的是骑兵,八成是南丰的暴风骑士团。据探子探明,这支骑兵队是一国精英中的精英所组成,装备优良,堪称南丰最精锐之师。但编制已然被打散,分编各大军团,他们的人数必定有限!乌约瑟斯马上向沃明帝君建议道:“沃明君,我相信他们这支骑兵最多不足五百人,虽然西营被他们冲得支离破碎,但是我军中营的全部士兵数量多达两万人,而且其它营地的士兵相信也会闻讯火速赶来,现在首要之务,就是包围住他们关门打狗。只要把南丰这支精英队伍一锅端掉,到时势必威震敌胆。”
沃明帝君听后大喜过望,于是他振臂高呼大声喊道:“孩子们,不要慌张!我们人多,只要聚拢在一起,就一定能把他们连人带马打成肉酱!快!众人随我去迎敌!”
乌约瑟斯的右眼皮此时却是剧烈跳动,仿佛预感到了不详的征兆。他一身中经历过险境万千,超乎常人的预感总能让他趋吉避凶,但现在这种凶兆感应,在自己的心中越来越强烈了。他忙截住了沃明帝君道:“量这几个小骑兵何足道哉?沃明君,你就在中军营帐等着我,等老夫亲自出战便可。”
然而从来都对乌约瑟斯言听计从的沃明帝君,这时却是眼露奇异烁彩,仿佛对亚祖父的话置若未闻,纵身大步向前方走去。“哼?沃明君的眼睛,怎么会出现这种邪异的光芒?”
乌约瑟斯这时觉得自己由小带大的沃明帝君,突然间给他一种很是陌生的感觉,这太不对劲了。但是事到如今,为了保护他主子的安全,只能选择跟随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