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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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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妍兮和顾春雨找来破庙,停在门槛处好奇地往里面探望。顾春雨道:“他不在。”

顾妍兮道:“他在。这里的元气还没有平复,说明刚刚还有人在修行。”

她将目光盯住神像,扔出一串铜钱。“这儿不做修行者生意。”

她们背后突然有人出声。顾春雨剑指出剑气,瞬间刺出。两根修长指头夹住她的剑指,同时湮灭了剑气。顾春雨看到手指的主人,眼中闪过一丝震惊,赶忙抽回了手指。秦殇擦肩而过,跨过门槛,二女跟进庙中。顾春雨道:“这儿也太破了,四处漏风,怎么能住人呢。”

秦殇道:“可好处是不用说废话。”

顾春雨闻言恼羞红了脸,顾妍兮却笑出了声,道:“这就是你离群索居的原因吗?我也不喜热闹,可近几个月山上总是吵闹个没完。好在有人杀了一个内门败类,我一听他们描述,就猜到是你,所以就抢着来了。”

她顿了顿,见秦殇不语,接道:“谢谢你救了那些无辜女子,若是没有你,她们的一生就被毁了。为了表示谢意,我们给你带来了衣服。”

秦殇听到“衣服”二字,表情微动,余光盯着顾春雨打开包裹,却是两件珍贵的宝衣。他道:“这不是我的衣服。”

顾春雨道:“这可是以百年灵蚕的丝织就,水火不侵,冬暖夏凉,小姐知道了你是游侠后,特意按照你的尺寸准备的。”

秦殇道:“我穿不起。”

顾春雨连忙道:“这是小姐送的,用不着你花钱买。”

秦殇道;“我自己买来的东西,再差我也喜欢,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再好我也不要…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顾妍兮道:“够清楚了。”

秦殇道:“那衣服是我送的,不用还,你们走吧。”

顾妍兮沉默几息,忽然一笑,道:“好,我可以走。桃李春风一壶酒,江湖夜雨十年剑,等你有钱了,肯请我喝一杯江湖的酒吗?”

秦殇扔还钱串,瞪了眼道:“镇上的酒,想喝哪家随意。”

顾妍兮没有丝毫生气,浅笑着离去,渐渐瞧不见破庙了,她还在浅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特的人?上次见他眼中没有情感,我本来以为他饱经沧桑,心如磐石了,谁知他刚才说的话却如此天真,如此固执。”

顾春雨道:“他的实力很强,仅仅凭靠肉身的力量碎掉我的剑气,很可能是真武一系。”

顾妍兮道:“你可瞧见他玉腰带上的那柄剑么?”

顾春雨目中也有了笑意,原本心中的一丝懊恼烟消云散,道:“那也能算是刀吗?估计是哪家学徒的练手之作罢。”

严格来说,那实在不能算是真正的刀,只是一条三尺三长的刀形铁条。顾妍兮道:“他准备了两套衣服,又换了铁剑,或许是要出门。”

能杀修行者的只有修行者。顾妍兮能来找他,破庙的‘神荼’就不是秘密了。其实他从没有给自己取过江湖名号,只是帮了一些穷苦人,神的名字就变成了他的名号。很快又有修行者找上了门,将一袋钱扔到供桌上。秦殇从神像后出来,道:“这儿不做修行者的生意。”

蒙面男子道:“既然已经做了第一次,何妨再做一次。这一袋灵石,你就算做一辈子一百文的生意也赚不来。有了它,何处不能容身。”

秦殇生气道:“我可是有原则的…”空气陡然凝滞,沉重的灵压压在蒙面人身上,但秦殇的眼睛却被钱袋吸引住,沉默会儿,撤去灵压,接道:“这点儿价码,只能杀四境之内一人,若是山上高手,得加倍,而且只能是二重山之内。”

蒙面人目中一喜:“‘神荼’好实力,我想请你杀两人,四境一人,五境一重山一人。钱和目标的信息一并交予。”

说话时,已经将两袋灵石和两份信放到桌上,浑然不做防备,实则是他清楚根本防不了,更跑不掉,反倒不如大方着来。秦殇拿起一袋灵石掂了掂,又扔给了蒙面人。蒙面人紧张道:“大侠可是觉得少了?”

秦殇道:“你的储物袋里面应该有金钱吧,换成两成铜钱,三成银钱,五成金钱。”

蒙面人道:“虽然有些备用,但远不够一袋灵石。”

秦殇不耐道:“我的意思是一袋换一袋,我的话可说的够清楚了?”

“清楚。”

蒙面人在腰间口袋元气一抹,然后取出一袋哗哗作响的金钱。秦殇道:“我若杀人不成,你可来此取走钱。”

蒙面人一抱拳,快步离去。镇子背靠金庭山,人口本就密集,大王子招门客引来大批江湖人,风雪又阻拦了来往的旅客,就变得格外拥挤,格外热闹。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这些江湖讨饭的喝点酒,就故意张扬地敞开衣襟。秦殇正赶上晚饭的点,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没有空桌了,他便蹲到角落,要了碗面,慢慢地吃起来。很快就有三个人从后门走进了饭铺,他们每个人的声音都很大,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大王子门客的身份。酒喝得多了,话自然也多,相互吹嘘自己以前“叱咤一方”的江湖往事后,话题就又顺其自然转到了新主子。毕竟大王子距离他们太高了,若不是这次招募门客,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若是有人能够说出一点新消息,就足以在其他门客面前抬头做人好几天了。一人突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道:“你们可知这位齐丛逾客卿,他可不仅是大周名门,还是大周最顶尖的修行天才。五岁修行,筑基第一步肉身打磨,就有了二虎的力量,比正常人多了一倍,第二步百日筑基,却只用了三十日就凝练出第一道元气,更是一步到位完成了第三步导引入体,打开了初境第一道枷锁,步入了修行境界。”

另一人笑道:“这已经不算秘密了。齐客卿五岁开始修行,七岁完成初境修行,进入易筋,十岁入易骨,十五岁破入洗髓,又用九年时间修到了圆满。这样的修行速度,一点都不比圣地的天骄差。”

第三人大声说着:“齐客卿洗髓期间,先在老家黎沃之地打出了同辈第一的名头,之后又入周都,与大族嫡子交手而互有胜负,一举奠定了自己天骄的名头,然后投入大王子麾下。听说,他这次有意与各大圣地天骄过手,一路上可要热闹了。”

第二人道:“大周人杰地灵,我们兄弟投入大王子麾下,跟他去了大周,就齐心协力,一起混出一份前程来。”

三人举杯大笑,仿佛光辉的未来已触手可得,但是笑声忽然停顿了,只见厚厚的帘子无风自动,卷了起来。一道人影,纸扎人一般轻飘飘的进来。这人身体完全裹在披风中,脸部完全被斗笠遮去。江湖人能活着,都有几分眼色,饭铺瞬间就变得落针可闻。这人径直穿过大堂,进入了后门。出于方便,客栈的后门与最近的饭铺大多是相同的,三人顿觉不妙,相视一眼,马上做出了相同的决定,起身追进后门。饭铺的人见状,不约而同地起身离去。秦殇这时也从角落起身,三两口吃完面,又一气喝干了面汤,将碗筷放到桌子上,跟在人群最后面,出了帘子的瞬间,借助帘子掩护重新走进饭铺,脸上已遮上一块黑布。他走到后门前,嗅到一丝极其淡的清香气味。修行者经元气洗练,肉身生香。秦殇道:“不想死,马上离开。”

提醒一句后,不再理会老板和伙计,掀开帘子,就见到追进的三名男子定在地上。秦殇走近了停顿一下,然后绕开他们。三人眼珠盯着秦殇,充满祈求之色,一人冲动地挣扎了一下,便喉咙流血地倒了下去。他们都被人用剑气穿透喉咙,剑气在身体内维持了极其细微的平衡,稍一异动,就会牵动剑气,实则已经是必死之人。秦殇恍若未闻,继续缓步而行,到了客栈后院,目光很快就搜寻到斗笠人的踪迹。斗笠人已经到了最高一层,在一间客房外,伸手去轻轻触碰房门。就是在这一刻,客房突然升起璀璨的亮光,远比天上清冷的月光耀眼,更像是太阳一般刺目。亮光透出屋子,斗笠人刚一接触到,身体就被巨大的能量冲飞出去,在半空大口喷着血。紧接着,又有一道夺目的强光从屋子直射出来。斗笠人腰间一抹,手中忽然多了一柄漆黑细长的软剑,注入元气后变得笔直,只见剑影翻飞,数道剑气如匹练,先后与强光相撞,结果却是剑气烟花一样在空气炸开。经过了消耗,强光暗淡些许,才让人看清那只是一道刀气,继续朝斗笠人激射。斗笠人手一抖,剑生暗光,剑风嘶嘶,与那刀气硬碰十数次。刀气一次次被削弱,变得暗淡,直至泯灭,斗笠人的剑罡也随之破碎。他松开手,剑器飞到脚下,毫不犹豫地用御剑飞行来逃命。这时房门突然大开,一柄刀飞出,刀身凝聚出凤鸟虚形,眨眼追上斗笠人,穿体而过。街上的修行者看到这一幕,有人认出斗笠人,道:“暗蛇,杀了多名四境修行者的大高手,竟是这般容易死了…”然而话音刚落,那柄刀就陡然失去了力量,紧随着斗笠人的尸身一起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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