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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而为人,我无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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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个人来人间都是为了还债,我欠的债未免有点太多了。...母亲生下我的时候,家里已经有四个姐姐,为了继承所谓的香火,除了大姐留在家里当劳工,其他的或送人,或卖掉,我自然也难逃此命运。父亲听到我是个女孩,看也懒得看一眼,大手一挥:“赶紧处理了吧”,母亲像是早已习惯了父亲的态度,不知是为我惋惜,还是为自己的不争气而懊恼,又或是为没能给父亲续上香火而惭愧,她闭着眼不说话,任由别人将我抱出去。这种事他们是做惯了的。谁家扔了个孩子,谁家买了个媳妇,村里人见多了自然习惯了,不觉得哪里有问题。若是给我找个正常些的养父母,我的人生或许又是另外一个模样。不知转了多少个弯,我被送给了一户极其不正常的人家,也或许是卖给他们的,反正不重要了。养父还算正常,因为穷,很大年纪未娶妻。养母原是有家庭的人家,还给对方生了两个孩子,因精神不太正常被赶出家门,辗转遇到养父,组成家庭生下一个傻男孩——我的哥哥。傻子哥哥比我大四岁,被养父母宠的像是继承皇位的太子一般:凡有所求,能应者无所不应。养父对我很好,养母却待我如眼中钉。洗衣做饭像保姆一样都是小事,动辄就是一顿毒打,做错事挨打,傻哥哥不开心算我头上,养母心情不爽也打我,有时养父看不过去会打养母一顿,养母能消停好几天,我便可以过几天安生的日子。三岁的时候,因为尿了一次床,养母把我扒光了扔在院子里,拿着很细的枝条往我身上抽,一边抽一边骂,打骂累了,让我把尿了的床铺抱出来晾晒。养父看不过去,骂了她一顿,等养父出去做工之后,她便把怒气撒到我身上。被养母打的心理出了问题,不仅尿床的毛病没改,反而加重了。我有吃手指的习惯,每次被养母看到,就嘲笑着狠狠的打我。那个时候家里总是来很多邻居,或是在我家摊煎饼,或是来我家看戏曲DV,比如小姨子给姐夫送枕头这种很俗的擦边碟片,总之家里几乎没断过人。每次人最多的时候,养母就在大家面前模仿我吃手指和尿床的样子,惹得大家哈哈笑,养母笑的像童话里的老巫婆,丑陋又可怕。不会有人顾忌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尽管那个时候我已经七八岁。没错,我吃手指和尿床,在养母的毒打下,不止到七八岁没有改善,甚是上小学之后也没有改变。五岁的时候,养母让我学做饭。我个子小,够不到灶台,就让我蹲地上烧火,火太大或者太小都要被打。八岁的时候,同龄的孩子已经读小学二年级,我在家里做饭、学着烙煎饼。养母说女孩子上学没有用,早晚要嫁人成为别人家的媳妇,是赔钱货。她咬牙切齿说女人都是赔钱货的时候,却忘了自己也是个女人。九岁那年,在我的坚持下,养父同意让我上学。一直以为养父把我当做亲生女儿疼爱,后来渐渐明白,养父对我好只是为了将来找个人家换亲:找个娶不起媳妇又有女儿的人家,把我嫁过去,把对方女儿娶回来给傻子哥哥当媳妇。什么年代了,怎会有如此愚钝的思想,真是可怕。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走出这个牢笼,而唯一的希望就是上学。上学?哪有这么容易。每次交学费,或学校有其他费用要交的时候,我都是班里最后一个交 ,在家被养母欺凌毒打,在学校被老师和同学冷眼嘲笑: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有个傻子哥哥和精神不正常的妈妈,也知道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甚至很多人知道我尿床,从背地里喊我尿床精,到尿床精成为我人尽皆知的外号。不仅如此,家里有事我要请假回家,家里收庄稼我也要回去帮忙。放学要烧水做饭:养父母和傻子哥哥特能吃,每天要烧至少五大暖瓶开水,一顿做别人家一天的饭。做饭和烧水都要自己烧火自己做,烧水的时候,大锅里放几乎满满一锅水,烧开之后用水瓢把暖瓶挨个倒满。要放羊:把家里的几只羊赶去离家挺远的田间地头,还要谨防着羊吃别人家的庄稼,不管天气有多热,都不能偷懒,万一不小心没看住,羊吃了别人家的庄稼后果不是我能承担的。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羊在家里歇着,我出去割草回来喂羊。在养母眼里,这些羊比我要重要多了,他们可以下崽卖了挣钱,我只是个赔钱货。还要做各种家务,仿佛上学只是我的业余活动,做牛做马才是我的本职工作。尽管如此,我还是咬着牙坚持,立誓要走出家门,远离他们。我对自己说:只要还活着,就有机会逃离出去,我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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