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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青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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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只是一只普通的笛子,竹质,我叫自己是竹青,竹子,青色的,因为我喜欢青色,我的本色。在人类眼中,倒也算是宝贝,因为我的笛音带着致命的杀伤力。是上好的武器,当然这要看用笛子的人有多深厚的内力的。皇后一直都将我珍藏在书房里,我没有灵性,只是一只掘劣的笛子,而且是一支用来当摆设的笛子。直到有一天,好像是小公主要嫁人了,皇后才将这我,当礼物送给了她。后来我才知道,不是当礼物,而是当武器。小公主名叫刘苏,艳冠天下。不过脾气不太好,人也有些霸道,妖界太子倒是一副温温的样子。小公主刘苏学音攻时十分认真,似乎不将妖界太子比下去,就不罢休,她认真的时候,让人感觉更美了几分。在她修长白晰的手指间,感觉自己动听却杀机四射的笛音,我很陶醉,那一瞬间,我便有了修仙的想法。只有修练成仙,成人,才可以和小公主刘苏并肩同行,才可以真正的接触她。不过,在她的唇边让自己的声音回荡在天地间,已经让我感觉很好很好了。对于小公主刘苏和妖界太子罗尘之间的恩恩怨怨,我其实不想去理,他们之间爱也罢恨也罢,只不过是一世的姻缘罢了。只要自己修练成精,或成仙,就可以追寻小公主刘苏的下一世。其实在我的眼里,小公主也是有优点的,至少她练兵,御阵杀敌是真本事,在人界世界里,她是无人能敌的。可是与妖与魔相斗,她却只是凡人之躯,这让她在天时地利人和上都失了先机。我就那样日日看着她和妖界太子之间的争斗,显然的,妖界太子无论是比剑,比音攻,比琴棋书画,都是有意相让的。这样,更让小公主自鸣得意了。其实我也觉得妖界太子很好,好到无可挑剔,更甚至,他是妖界的传说,完美的传说,当然,这要忽略夜里的他。洞房花烛夜前夕,我才知道,原来,妖界太子有两个灵魂,一个善良,一个邪恶。善良的他让刘苏幸福安乐,邪恶的他可以让刘苏万劫不复。那时的我多么希望可以有力量将罗清打倒,只是我不能,我只能斜在小公主的腰间,默默的看着,只能焦急,却无法动弹。爱与恨,经历了太多,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看客,都已经有些麻木。小公主终于爱上妖界太子的时候,却横生枝节,玄夜,魔界的王,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男人,他想要什么,无人知道。那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天界守护使。来凡间,只是一个意外,当魔王只是一时兴起。而他一时兴起的事情总会很多,所以他一时兴起的觉得小公主刘苏很有趣。而他的手下白衣就投其所好的将小公主绑至了宫中。我并不知道那个双子剑是代表情侣相守的。我助小公主拔了出来。我还没有太多的灵力,只是与罗尘太子在一处久了,有一点点的灵力修为罢了。只是这一点就够了,拔出一支剑而已。可是我后悔了,如果我不助她拔出那支剑,会不会玄夜的兴趣会到此为止。也不会将琉璃紫金戒缠在她的手上,绑定了生生世世。多么可怕。小公主爱罗尘,甚至不惜一代价,御笛助阵。并且因此动了胎气。玄夜倒是一个体贴的人,至少他不会像罗尘那样喜怒无常,当然,我知道,那喜怒无常完全是来自于罗清的原因。即使罗尘深深的爱着小公主刘苏,他也无法给她正真的幸福,因为他无法让罗清消失。那么,小公主刘苏就永远得不到安宁。在玄夜亲自御笛助罗尘时,我有些感动了,此时我觉得玄夜能给的,罗尘都无法给予。罗尘赢了,所以,他带走了小公主刘苏,我也一起与他们去了湄山,真正的妖界,这里有助于我的修仙。我只适合仙和妖吧,在魔界,他们的灵力反而让我不安。湄山的风影很好,可是小公主刘苏过得并不开心,她们之间有天下,有人界和妖界,即使罗尘能放下,她也放不下。那一天,连我也不知道,那是一场阴谋,其实从开始就是一个阴谋。只是罗尘将这阴谋变成了柔情似水,并且自己陷进了阴谋里。水晶棺材里,火红的狐狸静卧其中,小公主刘苏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答应回魔界求玄夜相助,在她低头的瞬间,我便她的袖子里落进了水晶棺材里,我想呐喊,我不想离开小公主,可是只有我自己能听到。妖后看了我一眼,满脸嘲讽,他是以为我这样一个不起眼没有太多灵性的笛子也要修仙,是不自量力吧。可是,当你爱上一个人,并且已经爱得无法自拔时,前面再难,也能过去。那一年,湄山被踏平了,百万妖精都会打回原形,妖界只剩了兽。我只能乖乖留在水晶棺材里,因为这一角已经已经被所有人遗忘。罗清的原身已经无法复原,就算是神仙也没有办法救他了。所以我就在水晶棺材里呆了一万年,外面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在水晶棺材里吸收着天地灵气。直到有一天我幻成了人形,才推开了水晶棺材,走了出去,只是那时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我不知道已经过了一万年,等我走到当年的城市里时,没有一点熟悉的痕迹,关于刘苏,无人知道。妖界和魔界已经不在人界,各回各的空间里去了。而我为了小公主刘苏,幻成了男子形象,一身青衣,长发垂肩,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一双桃花眼,让许多人都以为我在勾引他们,特别是女子。要成仙必须要历劫,可是我没有心情去历劫,我只想找到我的小公主。湄山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竹林,我虽然化成了人形,可我是笛子,不像动物一样直接化形,我的原形还在,如果不好好保护藏好,被毁掉的话,我也会直接消失。所以,我将自己的原形——碧玉笛,系在了腰间。倒是多了一份风流。其实我不懂什么是风流,我只知道笑对一切。人间的一切我还是有些不适应,为了毁找小公主,我四处流浪,我是妖,所以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但是我的心灵是空虚的。所以我一边寻找小公主刘苏一边四处拜师学艺,我记得小公主琴棋书画皆通的。所以,我也全部学会了,时间过得真快,又一个一万年过去了,我像四处飘荡的游魂,竟然无所依。那一年,我走到了另一个时空,我上了天庭。其实我早已经是散仙,可是有人说江城塔,堵了人界和天界的通道。那时我以为,小公主刘苏与天界守护使玄夜上天庭了,所以我也去了。我什么也没有找到,关于玄夜,人们只说他消失很久了。据说当年是因为拒绝迎娶天界的小公主,被一脚踢下去的。然后再也没有回来。不过天庭一直很安静,没有打架斗殴的恶劣事件,所以,即使没有天界守护使也没关系。我说我要找一个女子,囧囧说我需要历劫。于是我又去了人间,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只是这一次是历劫,所以我不能带着自己的记忆,囧囧保证说只要历劫归来,还会恢复从前的记忆。我信了。我再到人间时,仍然是竹子精,虽然我是一只笛子,可是我是由竹子制成的笛子,归根结底是竹子精。于是我落在了竹林里。林子的山颠上有一个竹子制成了小屋,里面的一切摆设也都是由竹子制成。我走进里面时,有一只白色的小狐狸正吐出内丹修练,我的出现打乱了她的一切。她说她叫程菱。已经活了四万多岁了。对于妖精而言,四万岁并不是很漫长,因为我们修练人形就需要一万年。所以四万岁,顶多就是人类的少年。我无处可去,觉得程菱人很好,便与她一起修练,我是修仙,她是修妖法。“你就住在隔壁好了,反正这里的房间很多,山下的人类很坏,不要理他们。”

程菱虽然四万年修为了,却习惯吃饭。夕阳西下,阳光折射在她的脸上,大眼睛褶褶生辉。那一刻,我深深的迷惑,是陷入,或许,她就是我的劫。我就用力点头了,也不打算到山下,只想留下来修仙。却是突然有一天,我问自己,为什么要修仙?我自己也不知道了。于是我问程菱为什么要修练。她穿着大红的衣衫,精致绝美的五官上满是天真:“修练,可以变得强大,不被人欺负。”

很简单的理由,可是她修练时很用功,很认真。这片竹林一年四季如春,郁郁葱葱。“你也想吃饭?”

程菱问我时,有些诧异。我是竹子,一般都是喝水,所以也想知道饭是什么味道。“好,从今天开始,我教你煮饭,不过这里的食材有限,”程菱笑起来很美,趁着她红色的衣衫,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竟是看花了眼。直到她伸着五指在我面前晃动,我才记起,失礼了。“我不喜欢有人这样看着我。”

程菱直爽的说着:“那样我会以为你爱上我了。”

其实我已经爱上她了。可是,我却无法知道她爱不爱我。她太过单纯,单纯到让人不忍心伤害。她只会煮青菜粥,天天如是。不过却吃得高兴。我会烧饭,而且烧得很好,虽然我从未吃过饭。我炒了菜给她,烧很多种,她就支着腮在一旁认真的看着。“原来你是人类?”

她不懂,一个妖精何以烧得如此好菜。她吃饭的时候就这样问了一句,让我忍不住笑了。“不,我曾经爱上了一个人类。”

这话我是不经大脑就说出来的,说完之后,我自己也愣了。那一天,她似乎不太高兴,吃过饭就一个人站在山颠,也不修练,也不动,只是立在风中,风吹起她的长发,飘飘荡荡,红色的袍子也飘荡。极美。我一直都不懂,她其实是一只白色的狐狸。却极尽的喜欢红色。与山间的竹子红绿相间,倒是给这山添了份妖娆。妖娆极致,美得刺目。而我永远是青色长衣,一种习惯,一种喜好。望着她的背影,我抽出腰间的碧玉笛,放在唇边轻轻吹奏,晚霞铺满的山间,少女的影子一身孑然。“我爱上的不是人类,而是喜欢吃人类食物的狐狸。”

一曲罢了,她轻轻回眸,我便说出了这句话。我不知道自己会为什么会说曾经爱上了人类,可是现在我知道我爱了眼前的女子。她只是看着我笑,什么也没有说,她其实爱说话,也很爱笑。我的内丹是碧绿的,她的内丹是莹白的,我们一起修练时,整个竹林里一片光芒,煞是好看,光芒映着她的脸,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走思。我爱上了她,她也爱我,可是我们最多是手牵着手。是她在抗拒,也是我在惧怕。惧怕什么,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一日,我下山,刚好在山腰处遇到一人类,他说被敌人追杀,所以我救了他,出于人道主义,我带他到山颠躲避敌家,并且用法力封了整座山。程菱不喜欢人类,更不喜欢陌生人类,所以一直不冷不热的,倒是每次用餐时都给那个人类送过去,然后悄悄问我,那个人什么时候离开。这人只是一年轻男子,浓眉秀目,英挺帅气,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我知道他的身份不一般,不过他不说,我们也不揭穿。他受了重伤,我用灵力替他疗伤,有时候我累了,程菱也会帮忙。混得久了,程菱也不像初时那样冷落于他。也会和他说说笑笑,问一些人世间的一切。他说山脚下有一天荫寺,主持叫罗尘,听到罗尘两个字时,我的心竟然抽痛了一下,我发现,程菱的脸色也苍白了几分。可是她没有多说什么。那人说了很多,都是关于人界的一切。只是罗尘这两个字始终让我无法释怀,没有任何理由。那人离开时,说他叫离生,并且还说会回来报恩。程菱拒绝了,并且再次封了结界,不许任何人踏足半步。这里,只有我们。我的笛声随着修练,竟然无形中带了杀气,附近的野兽都避而远之,程菱的灵力也已经十分强大,当然,她始终是妖。最怕的是佛和道。练剑的时候,我喜欢看她舞着大红的衣衫,随风而飘动。我想,我等的人就是她。可是,我们这样的关系维持了一年之久,都没有任何进展,程菱懂爱懂喜欢,然后就什么也不懂了。那日,我与兽群相遇,我没有用笛声驱逐他们,而是动手与兽打在了一处,那群却兽都是当年妖界的大人物,此时虽然打回原形,仍然力量强大。我受伤了,很重。身上全是被老虎抓下的爪印,最后,我是用了灵力才将兽群驱散的,这群家伙突然间发疯了,其实平日里他们不敢离竹屋太近的。程菱赶来时,我就半倚在山顶一株又大红粗的竹子上,她托着我进了竹屋。她似乎不懂男女有别,就那样撕开的我衣衫,替我上药,用灵力疗伤,她的手指是温凉的,漫过我的胸口,老虎的爪子很毒药,直接从脖颈抓到了腹部,若不是我躲得快,已经被刮开了肚子。躺在竹床上,睁眼就看到程菱的侧脸,她的额头有细密的汗珠,红珠微嘟,眉头轻皱,一脸心疼,却没有责怪。她的灵力很强大,伤口很快愈合,只是我仍然有些虚弱,她扶起我替我穿衣,温软的呼吸在耳畔,一时间,我感觉呼吸都停滞了。偏她如此不解风情。我伸手按了她的肩膀,不让她离开,唇瓣凑上她的脸颊轻轻一吻。她没有推开我,只是身体颤抖了一下,她似乎是生活在山间太久了,根本不懂男欢女爱,懂得什么是喜欢,已经很难得了。大大的眼睛楚楚的睁着,对于我的吻,她只有稀奇和不解。不管是不是因为历劫,总之我爱上她了。因为她太过纯洁,像是山间的一朵怒放的红莲花,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她的呼吸轻轻颤抖,我却只敢搂着她。“你的伤好些了吗?”

她动了一下,在我的怀里找一个安稳的位置,然后,微微抬头,睁睛,静静看我。此刻,她的脸有些红,红的炫目。我抽了一口凉气,搂在她腰间的手用了用力,可是我只是那样别过脸,轻轻点头:“好些了。”

“那就好,我有些累了,最近那群野兽总是打扰我修练。”

程菱一边说一边在向的我怀里倚了倚,竟自闭着眼睛慢慢睡了过去。看着她熟睡的容颜,我感觉心底是幸福的,如果能永远这样守着她,也值得了。她的性格其实很坏,偶尔会发脾气,我使尽浑身解数才能哄得她笑一下,所以我尽量一切都依着她。她不解风情,却喜欢靠在我的肩膀上听我讲五湖四海,讲各种风土人情,讲奇闻趣事。其实这已经是一种幸福,对我来说。“你爱我吗?”

程菱问得很轻。“爱。”

我不假思索。“我也爱你。”

程菱就靠在我的肩头,长发如瀑垂在我的肩膀上。那一刻我也僵住了,她懂得爱吗?“可是,好像我还爱着另一个人,却想不起来。”

程菱接下来的话让我心头一空,竟然是不知所措。就好像我也爱着一个人类,却记不起来。夜空很美,我们喜欢一起数星星,妖精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因为我们在夜间一样视物。这里四季如春,所以我们可以天天看星星。她的红衣我的青衫。我以为红花应该配绿叶的,后来我才知道,红色和绿色在人类眼里是不和谐的。“你真的爱着一个人类?”

对于此事,她始终耿耿于怀,却霸道的不提她爱上别人的事情,她学会了刁钻任性。她说不许我爱上别人。“那我娶你可好?”

我牵着她的手,郑重其事的说着。“娶了我,你就会不爱别人的吗?”

她深深看我,极认真,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嫁给我,那副认真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狠狠搂在怀里。我也用力点头:“是的,我就只爱你一个人。”

这样的承诺是没有营养的,可是我做到了,我一直爱的都只有她一个人。“好,我答应。”

她笑了,笑得风华绝代。婚礼很简单,就是天地做证,我们十分正式的拜了天地,诚心诚意的对着远方叩头。至始至终,程菱都笑得甜甜蜜蜜。她似乎很喜欢嫁给我,也很安于现状。我的笛声再次响在山间,她在山下轻轻舞动,像是一只红色的精灵,她的笑永远那样单纯。单纯到纯净。我始终忘记,这其实是一场情劫。我仍然只是抱了她入睡,她仍然不懂男欢女爱。我们成亲了,却和从前一样,我安逸的修仙,她安逸的修练。她的目标是成为一只强大的狐狸精。也要做妖精中的翘楚。并肩而坐时,她到是懂得吻我一下,从侧脸到唇边,然后她傻傻的看着我:“相公长得好美。”

我就忍不住抽搐。她一般只会用好美来形容我。我也不知道她口中的美是不是对人类的统称。“娘子更美。”

我也不吝啬于夸奖她,因为她的确很美,以我的阅历,她的容颜已经艳冠三界。却像是不染尘埃的精灵。听到我夸奖她,她就倚在我的肩头格格的笑,笑得我想将她托进屋子里尽些夫君的义务。可是我没有,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何时竟然成了柳下惠。百兽群再一次发疯,我的笛音都些无法驱逐它们。还是我和程菱联手才让百兽安静下来。竹屋依旧,我们也依旧。我和她都沉浸在简单的幸福里,没有注意四周的变化,亦没有注意百兽越来越频繁的混乱。“我也要学吹笛子。”

程菱是个简单的姑娘,她喜欢看着我替她炒菜做饭,喜欢看着我立在林间吹笛子。她还说她喜欢的人吹箫。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只一个替身。可是她说着说着就会看着我痴痴的笑,仿佛那个人就是我。我抵不住她的笑,总会融化掉所有的介意。她只笛子时的画面我觉得好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那样唯美,却忧郁。终于用一年时间,她学会了吹笛子,也学会了接吻,并且会很认真的吻我。我有一点点的满足感。或许再过一年,她就能学会洞房了。百兽又疯了几次,我的笛声让他们几次远离,后来,连程菱也能用笛声驾驭百兽了。对于我们来说,一年时间只是眨眼间便至的。就那样,我们平平淡淡的生活了三年,这三年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无法将洞房两字教会她,甚至她竟然有些抗拒,让我以为,她其实什么都懂,只是不想懂。三年后,我们几乎忘记,曾经救过一个人类,他叫离生。那一天,百兽彻底的疯了,我的笛子,她的灵力都无法让他们安静下来,他们是怕,发自骨子里的惧怕。怕什么,我们却不知道。终于,那一天,百兽散尽,有一个人,一身明黄的蟒袍,缓步而来,温润的五官,不怒自威。“我是人间的皇,今天来,是感觉三年前二位的救命之恩。”

说得十分真诚,人也彬彬有礼。他的身边没有任何人,只是他自己,似乎是为了表示诚意。程菱眼中那淡淡的疏离十分明显,她不喜欢生人。所以,出于礼貌,我和离生客气的说话。而她只是躲在房间里。她永远都不懂得伪装,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理由。离生很爱笑,只是那笑太假,连我都看得出来。他知道我们是妖,所以并没有带什么金银珠宝,他知道我们不稀罕。只是我没有想到,他竟然会以怨报德,正自谈笑间,他却突然将一张符纸贴在我的额间,劈手就要将我致死。那几日。程菱正沉迷在笛子的美妙里,所以我的原神在她手里,没有魂飞魄散。我反手去劈离生,却已经没有了力气。此时刚好程菱冲了出来,指尖白光过处,离生只有闪躲的份,却是对程菱,他没有下杀手。我知道,原来,他是因为程菱而来的,竟然要置我于死。真是救了一只狼,一只嗜血的狼。后来我才知道,他带了天荫寺的大师已经在这附近封山半年了,只因为程菱的结界他们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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