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留县本是开封府的属地,北宋京城下属的畿县,距离京城不远,也就40里左右。所以徐天一大早告别家人后,从陈留县出发,中午时分,就到了大宋东京汴梁。绕是徐天后世也算见过世面的大学生,此时站在这座辉煌宏大的东京都城之下,也是震撼不已。徐天由陈桥门进城,来到城内,彼时的东京城,繁华热闹,人潮如涌。这时一股奇香传来,路边一家铺面上挂着油亮的烧鸡。一个个挺着白里透红的肚子,正对着街上的行人。仿佛在说;来吃我呀!徐天赶路半天,此时早已俄了,吞了吞口水,放下背着的包裹,上前买了一只烧鸡。徐天看着手里散发着香味的大烧鸡,本想抱起来就啃,但转念一想,如今自己也是有身份的人了,要矜持。于是不紧不慢,先掰下一只鸡腿,闻了闻,正准备往口里塞,突然感觉衣襟被什么东西拉住了。回头一看,一个乞丐般浑身邋遢的大个子用黑乎乎的大手抓住自己衣襟的一角,可怜兮兮地望着自己手上的鸡腿。徐天心里一软,将鸡腿递给乞丐。乞丐卑躬屈膝的接过,三下两下就吃完,连骨头都不剩,又将眼光看着徐天手里的烧鸡。唉,好事做到底吧,徐天将烧鸡递给大个子乞丐。那家伙将大烧鸡抱着就啃,嘎嘣嘎吱得不到瞬间,三下两下就吃完,连骨头都不剩整只烧鸡就全部进了黑大个的肚子。黑大个用胳膊擦了下嘴巴,眼睛又紧盯着摊铺上并排挂着的其它烧鸡,意思是我还能吃,那一排我都能吃下。“风紧,扯呼。”
徐天心里暗道,这哪是吃鸡啊,这就是一头狼啊,不,是一头熊。这样的吃法,自己的银子还不够他吃烧鸡呢。于是赶紧拿起地上的物品就跑。徐天一路跑着来到街口,估计应该将那个大个乞丐甩掉了。此时前面一座二层的楼房上面四个大字“悦来客栈”。好了,先住店休息,徐天暗道,走进了客栈。开了一间客房,将行李物品放好后,又来到一楼大厅。这间客栈较大,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客房。徐天刚才买的烧鸡自己一口都没吃着,全被傻大个吃了。加上早间赶路和刚才跑路,早已饿得饥肠辘辘,见一楼有吃食当即叫伙计上菜。不一会儿,伙计将四个盘子端来,还有一壶果酒。徐天先吃了几口菜,填了填肚子。然后才将酒杯倒满,将酒水一饮而尽。“噗。”
酒水入口,又酸又甜,像酸梅汤似的,什么酒啊,连陈留县的酒水都不如。徐天喝不惯这酒,所以全部吐了出来。“这位客官为何全吐了呀?这可是东京最好的酒水之一,来自扬州的果酒‘琼花露’啊。”
看见徐天吐出酒水的行为后,大厅里面一个长者走了过来说道;“我是客栈的老板,看样子你们是外地人吧?我们客栈的酒水可是全东京最有名的‘琼花露’,客官难道还有所不满?”
“不好意思,我确实不是本地人,我是前来国子监就读的学生,不过这个什么什么露确实不好喝,太淡了,没有劲道。”
徐天回道。俗语说店大欺客,悦来客栈也算是汴梁有名的正店之一,不仅经营客栈,还有酒水经营的资格。看到徐天貌似外地人住店,在大厅吃酒竟然将酒水吐出,一个外地人竟然出言不惭。所以老板过来说道,大店的名声可不能让几个外地人弄坏了。待徐天说是国子监的学生,老板马上换了一副笑脸。国子监可是大宋最顶级的学堂,里面的学生不仅是权贵之后,而且将来可是入仕的官员。老板瞬间换了笑容道;“原来是国子监的大才子啊,难怪口味不同,不过本店是东京七十二家正店之一,经营的酒水绝对是最正宗的。而且汴梁人嗜甜,所以这种扬州过来的‘琼花露’特别畅销,不过老夫倒要请问,何为好的酒水呢?”
徐天微微点头回道;“扬州江南一带,口味是偏甜,所以酿造的酒水也如此,不过真正的好酒只有一个特点,就是劲道,刚猛,倘若酒水寡淡,没有劲道,那有什么意思啊?”
“公子所言倒也有几分道理,不过现在的酒水都基本是这样,公子莫非有奇遇喝过什么比较刚猛肛裂的白酒?”
老板有意地问道。哎,徐天暗暗叹气,这个年代的酒水却是都是如此。古代的酒和现代的酒不一样,都是酿造酒,所以度数较低,偏酸偏甜。所以古人喝的酒是低度酒,类似现在的啤酒,所以才有千杯不醉呀!而现代的酒是蒸馏酒,度数在40—70度之间,因为酒性较烈。见老板一副怀疑的目光,徐天知道自己装大爷可能装过头了。这里可是大宋都城,悦来客栈可是东京七十二家正店,相当于现状的星级酒店。你一个外地人说他们的酒不行,肯定引人质疑啊。不过徐天可不会就这样认怂。明明这个年代的白酒确实不好喝啊?自己为什么要捏着鼻子说假话?既然如此就露一手给老板看看。于是徐天就对老板说道;“你这里既然是正店,应该有酿酒的作坊吧,可否借我一用,我做出真正有劲道的白酒,包你裂开!”
“此话当真?”
“一试就知。”
老板沉思片刻后断然道;“可以。”
老板之所以答应,一是因为徐天国子监的身份,二是酒坊现在也是空闲着的。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好,老板果然爽快,不过我可能需要准备一些东西,我要出去买些物件回来。”
因为酿酒可不是张嘴就来,虽然他有超级电脑,里面有全套的资料和信息,但是还是必须要工具才行,所以才准备出去购买。徐天刚走出客栈,正准备问路人杂货铺怎么走,突然感觉身体一滞。一只黑乎乎的大手正拉着自己的衣襟,回头一看,我去!徐天顿时爆了粗口。原来拉着自己衣襟的家伙,正是先前索走自己烧鸡的傻大个乞丐。这个家伙怎么阴魂不散啊,他是怎么跟过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