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颅部落位于半岛的东北角,距离海洋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夹在三个小山脉之间,本来和尸骨部落一样,属于林猎的部族,但随着改信血颅神,实力飞速扩张,又恰巧接触到了顺着航海家索赫德开辟的新航线而来的诺尔巴人,生产工具和战争工具同样突飞猛进,已然吃下了半岛东侧所有的沿海地区,占据了沿海资源。 血颅部落虽然撤离了战吼氏族的地盘,但随着往血颅部落的方向走,在远离战吼氏族的核心地区的地方,还是能看到三五成群,几十人数百人的聚落分布,零零散散,但加起来总人口并不少。 简单接触后,朱尧便知道了这群人的来历,一些是血颅部落来袭时躲起来的幸存者,随着血颅部落势力的撤离收缩,又回到原来聚落的地方重建家园;一些是血颅部落退下来的战士,他们因为身体的损伤,肢体的残缺,没办法再进行高强度战斗,就领着家属奴隶,呼朋唤友占据了一块地方,当上了土皇帝。 两方人冲突不断,血拼鏖战之事常见,纵然是极冷的天气,积雪拦路,朱尧还是见证了数次群斗。 血颅战士的势力稳占上风,他们虽然退居下来,但一身神眷并没有被收回去,反而学习到了比较粗糙的祭祀之法,同样可以血祭血颅神获得恩赐。 而因为血颅部落的血腥屠杀,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幼,根本没有办法抵挡血颅战士的袭击。 朱尧一眼就看出了血颅部落的布局,暗道计谋狠绝。 血颅部落不是不知道周围有很多幸存者,但他们懒得浪费精力去捕杀这群小鱼小虾,干脆让战力受损的战士定居在此,碾压式的巩固统治。 这一招一石三鸟,既能毁灭不稳定因素,又能起到练兵巩固地盘的效果,还能增强血颅神的实力。 对于血颅部落来说,只要有充足的祭品,唤醒血颅神,便可以再次迅速扩张。 小鱼小虾的量足够,同样抵得上大鱼的重量。 朱尧在这里停了几天,一个个灭杀血颅部落的聚集地,另外让波罗斯伪装成血颅部落的人,进攻那些幸存者部落。 然后在危急时刻,朱尧神兵天降,解决危机,劝导幸存者前往尸骨部落定居,增加尸骨部落的人口。 在此盘桓数日之后,二人重新上路,又经历几日的时间,跋山涉水,终于到了血颅部落的地界。 到了这里,地势平坦了很多,人烟不在稀疏,地面上已经有人畜踩压出来的道路,每隔几公里便有一处村寨聚落。 这些村寨聚落是血颅战士的封地,里面大部分是立过功的血颅战士的家眷奴隶,守着周围几公里的土地,耕种或者狩猎。 朱尧注意到,在这些村寨聚落中的奴隶中,有一种又黑又小的奴隶,他们身高只有一米三四,比芜土人稍微高了一些,五官牙齿与人类无疑,手臂细长而有力,垂下来能够到膝盖,光线比较暗的时候,远看像只大马猴。 询问来由,原来是海外群岛上的土著,社会状态同样处于原始部落时期,但比索赫德大陆上的原始部落还要落后。 索赫德大陆上的原始部落已经发展到了接近青铜文明的程度,海外群岛土著还停留在旧石器时代,各自分裂在不同大小的岛屿上。 虽然群岛土著部落同样信奉图腾神,但受地域资源的限制,大多数都不成气候,在血颅部落和诺尔巴人的进攻下一触即溃,成为了祭品和奴隶。 朱尧暗中点头,柿子专挑软的捏,突破不了元虫部落,血颅部落在陆地上就没办法将手伸到大陆中央的位置。 与其设置重兵在那里消耗资源干耗着,不如撤回主力,征伐海外群岛的土著部落,增强部落的实力。 不过…… 海外群岛的土著这么弱,尘世地图上的血颅部落势力怎么突然遭到重创,被海盗和圣神教廷占了便宜,分出去两块好大的地盘。 种种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朱尧决定先不去血颅部落,而是去海盗的势力范围看一看。 …… 海盗的势力不在半岛陆地上,而是在距离半岛有一定距离的一个海岛上,海盗们叫它“劫掠岛”“富豪岛”,前者说明岛上住了一群海上劫掠者,后者体现了海盗们的朴实愿望——成为富豪。 五十度以下的气温使近海海域到处都是厚厚的碎冰块,寻常船只难以航行,加上附近海域刚刚开发不久,连当地的血颅部落都还没有熟悉海上环境,朱尧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能去劫掠岛的船。 有尘世地图指引方向,不用害怕迷路,朱尧和波罗斯一合计,干脆直接飞过去好了。 朱尧的风息魔法和波罗斯活化神术轮番使用,很快便见到了劫掠岛。 劫掠岛四周突出,中间凹陷,海岸线弯曲复杂,像是一只巨大的五角海星趴伏在海面上,东南西北都有港湾可以停泊船只。 这座岛位于半岛的东北方向,与陆地上的血颅部落隔海相望,是一处重要的地理位置。陆地上看可能不明显,但从天上看,劫掠岛有数座山峰的顶部被人削断,形成一个个圆形的平台,硬生生将圆锥形状的山峰变成了圆台的形状。 这些山峰上布满巨大的裂痕,大面积的红黑血液现在都没有散去。 只是一眼,便能让人想到曾有强者在这里劈山断岳,逆流江海,进行了一场大战。 战斗的双方应该就是海盗和血颅部落,胜利者不必多说,谁现在占有劫掠岛,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朱尧和波罗斯对视一眼,怕惊动海盗里的强者,降低身形飞行,在劫掠岛西南侧一处危崖上落了下来。 “接下来去哪?”
波罗斯问道。 朱尧变化伪装面具,对着一处水坑捏脸,问道:“找人。我有两名手下已经先一步到了这里。”
“你看我这张脸怎么样?像不像诺尔巴人。”
“眼睛大一些,瞳孔加些黑色,对。纯色的瞳孔只有特殊血脉才会有,不想惹麻烦就不要用纯色,眉毛重一些,鼻梁挺一些。”
波罗斯退后两步,上下打量着换了一幅面目的朱尧,点点头:“可以了,大帅哥一个!”
他介绍道:“诺尔巴人的审美受太阳神影响非常深,你现在的样貌就有三分像太阳神,放在凡间至少是远近闻名的帅哥。”
波罗斯有些嫉妒道:“你要知道,太阳神专门有一个神职是英俊,就能了解凡人们是多么喜爱太阳神的容颜了。”
“哦?”
朱尧摸着自己的脸,看着水坑中的倒影,点头道:“确实帅!”
帅到如果放在前世,什么表情都不用做,就会有吸引一群颜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