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作案了,那么下雨天留下的鞋印,应该也不会不去处理下掩盖住才是。”
沈昭慕呵了声,“或许是百密一疏。”
照他说,今天直接将这些嫌疑人抓起来,一个个审问,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就不信抓不住凶手。还在这推理来推理去的,浪费时间。“走,去张月娥家!”
张月娥,第一个死者。池芫没有理会沈昭慕的脸色,直接抓着人手臂,就往老式轿车走去。沈昭慕看着自己手臂上多的爪子,白嫩嫩的,但,还是伸手将这只爪子给挥开,理了理手臂上的军装的褶皱,他沉默着,上了车。走在后头的池芫,耸了耸鼻子,小声嘀咕了句,“有你求我的时候。”
可劲儿傲娇着吧,后面追妻火葬场。“凶手第一次作案时,是最多破绽的,尽管这个案子是半个月前发生的,可能很多线索已经没有了,但就算是凶手回来毁尸灭迹,也不会一点痕迹都没有。可以让你的人好好盘问下,张月娥家,这半个月有什么人来过。”
似乎到了擅长的领域,池芫小嘴儿叭叭叭的就很能说。沈昭慕被她吵得脑仁疼,嫌麻烦地应了声,见她还要继续,便冷沉地睨了一眼过去。“闭嘴。”
吵死了。“……”池芫气成河豚,揪着自己手套上的蕾丝花边,心里默默咒骂着旁边这个狗男人。张月娥家在西巷,车子进不去,沈昭慕和池芫先后下了车,周围的居民看到他们的轿车,以及沈昭慕的军装,不禁噤若寒蝉。显然,认出了沈昭慕的身份。“沈少帅来作甚?”
“天啊,这破居民楼第一次有这样的大人物莅临呢……”“他旁边那位小姐是什么人?看着挺漂亮的。”
“不知道——”“不过我听说,好像沈少帅最近和警察局一起在破连环寡妇杀人案,咱们西巷不是死了个张嫂子么,没准是来取证调查的……”这话一出,一个个想起这边死过人,都表情变了变。而人群中,有个女人闻言,目光灼灼地看向沈昭慕,以及他身边的池芫。当事人一点都没有引起居民轰动的自觉性,一个是冷酷到底目中无人,另一个则是一心查案不闻其他。“长官,少帅,这,这就是张嫂子家了。”
一个负责带路的男人,穿着旧长褂,谄媚地领着沈昭慕和池芫到了一家住宅前。说是住宅,比池家的厕所大不了多少,池芫看过资料,张嫂子寡居六年了,在西巷的风评很好,但她家比较穷,她长得又好,所以娘家那边的亲戚就张罗着给她又介绍了一个死了老婆的男人。原本张嫂子都要改嫁了,结果被邻居发现死在了家中。因为这么久了也没抓到凶手,就不少邻居开始疑神疑鬼,说是张嫂子的丈夫回来索命了。对此,池芫:“……”封建迷信要不得。沈昭慕则是嗤了一声,“无稽之谈。”
听到他这冷嘲的声音,那个说起这事的邻居立马闭嘴了,讪讪地连连点头,“是是,哪有什么鬼不鬼的。”
池芫走进张月娥家,因为张家小,倒是方便她找线索了。门外有些居民好奇地围观,但被守在门口腰间配着枪的警察给吓得不敢往前。池芫就这么旁若无人地这里翻翻,那里找找。同时和这个健谈的邻居大叔唠嗑。“大叔,你说张嫂子人缘不错,那她平日里接触的都有哪些人啊?”
池芫在破旧的木门后,戴着法医的白手套,在青苔中摸来摸去不知道找些什么。邻居大叔听见池芫脆生生又好相处的话,便也放松地和她聊起来。“嗨,虽然她名声不错,但毕竟是个寡妇,这左右邻居啊,男人们都得避嫌不好和她说话,她自己也避讳。再说女人家的话,她和我媳妇儿平日里来往多,再就是徐家嫂子了。”
池芫听到一声狗叫,不由得朝茅房旁走去,瞧见一只小黄狗,正凶巴巴地朝她吼着。“这是张嫂子养的狗,叫阿黄。”
张嫂子养的狗……池芫从包里拿了一块牛肉干丢过去,原先还凶巴巴的小黄狗立马叼起肉干吃了。池芫伸手要去摸摸它,它又立马“汪”一声,很凶。“啧,真凶——”身后,邻居大叔笑道,“可不是么,这狗啊除了张嫂子和经常来的熟人外,见着谁都这么凶的。”
哦?沈昭慕忽然眸光一闪,看了眼门口的警卫,两人立即得了眼色,将门口聚集的居民赶走。“那天夜里,是你最先发现的张嫂子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