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得罪人,在京城王朔说第一没人说第二,有些人那笔的如果春秋笔法用的巧妙了,能让很多人痛不欲生,还没法反驳。 因为就一句纯属雷同就代表一切了,曾经这货就在私下喝多了说了一句震动文坛的话,“在座的各位都是个垃圾。”
让很多文坛大佬直接下不来台,最后苟到老鹰国避难两三年才跑回来。 当初约翰还幼小,并不知道王朔的苦楚,但最近知道了,因为文坛新一代的巨匠贾浅浅横空出世,让整个文坛都陷入到,在座的各位都是个垃圾,的文坛高光时刻。 几乎让全国人民都领教了,文坛一直以来的良好论资排辈习惯,更是弘扬了本就没落不堪的诗歌文化。 约翰首先说明,本人是不懂诗歌的,但是看到浅浅的大作以后深受启发,对诗歌文学的健康发展那是出满了信心。 很自然拿起约翰的万宝路王朔点燃了一根,靠在椅子上狠狠抽了一口,吐了一个烟圈。 “哎。。。我还是爱抽华子,约翰你啥时候走,哥们送你两条。”
“大概这周末就的走了。”
“哦。。。那时间还有点急,行吧,到时候头走打电话。”
“嗯,到时候给你打电话,华子就算了,我抽华子一般。”
“那是你没抽到好的,跟你说,华子分编号的,有一些内供的华子,那做工,那味道。哥们保你抽了第一次就想抽第二次。”
“怎么?你能弄到?”
“不是跟你吹,这四九城就没哥们弄不到的。”
女孩推了王朔一把。 “你跟谁都这么说,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王朔笑了“怎么办?不行给你抵押给我哥们,让你做压寨夫人,我那华子就肯定没问题。”
“你就不能正经点。。”
“正经,谁说我不正经我跟谁急,跟你说,我们这一代啊。。。”
王朔又喝了一口啤酒,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实在哪里都一样,没什么好叹息的。”
“你说的对,哥们,我相信胜利会始终属于我们的,属于人民的。”
几人越喝越多,在座的都是年轻人,这话题也越来越歪,嘴也是越来越贫。约翰品过,并不是年轻人嘴才贫,而是嘴贫才能让人年轻,这样的喝酒气氛是,三四十岁人没有的,也更洒脱。 满满一大桌子菜,几人并没有吃多少,不是做的不好吃,而是除了约翰以外其余人都并不怎么习惯,而且这时候老莫做的西餐油性也特别大,导致有点泄口也有很大关系。 “哥们,明天东来顺,我请。”
“没事,我请。”
“听我的,来次京城就听哥们的。”
女孩漫天通红但大脑还是十分清醒,推了王朔一把。 “就你。。。你那三十多点的工资,一次给你吃个倾家荡产。”
王朔一挥手。“千金散去还复来,你懂什么。跟你说,这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咱还是有点门路的。”
“就你。。”
王朔眼睛有点发直的看着女孩“怎么着,瞧不起爷们我?瞧不起你走啊。”
约翰赶紧站起来,手拍着王朔的肩头,让他别说了,没想到这哥们酒品这么不好,也是,他要是酒品好,也不至于给自己酒吧喝破产,最后还得罪一帮人。 最后这家伙从老鹰国回来,当初跟他一起混的,都变成了各自地方上的文坛大咖,竟然就没一个帮这家伙的,可想而知这小子。。。当时的人性。 要说这个人最后也是栽在了这个面子上,别管他在怎么不行,也不像当初哥们张嘴,最后只能软饭硬吃,堪称男人之典范。 “约翰,我今天认识你,就一个字,高兴。。明天给你介绍一个我哥们,这家伙一天就装文化人,挺有意识的。”
“谁啊?”
“我发小,马未都,你不知道,这家伙一天骑个破自行车,就咕哝那些没用的破烂,但最近还行挣了点,你要是喜欢我让他送你两件。”
这家伙跟王朔竟然还是发小?约翰只能感叹,这四九城太小了。 “那到不用,明天东来顺,我做东,咱们在好好喝一天。”
“行。。。哥们,就是顺溜,来。。”
喝到最后,约翰脚都有点打晃,而王朔早就吐了两次,这家伙还真算是一名战士,吐一次擦擦嘴继续喝,结果就吐了第二次。 几人慢慢悠悠走出饭店,坐上车约翰问到。 “你没事把?”
王朔挥挥手“没事,就是可惜了,吃了这么多好吃的都吐了。”
“要不一会跟我回宾馆,我让下面做点粥。”
“这个好,最好在有一个咸鸭蛋,那是绝配。”
“你真没事?”
王朔摇摇头“没事,你不知道,以前我待业那会,一天喝了两茬,从天亮喝到第二天天亮,最后给我几个哥们喝的最后我背着医院打点滴,打完点滴我们继续喝。”
车很快就开回BJ饭店,约翰来到大堂,准备在开一间房间,但是服务员说死不给开,因为王朔这家伙既没介绍信又没户口本。 有人问了身份证呢?约翰很负责的告诉各位,这年代还没身份证,在家想证明身份用的都是户口本。 最后约翰只能让他那两个小助理帮忙解决问题,结果很轻松,俩人打了一个电话,问题就解决了,但结果有点不同的是,他们又开了两个房间,这就直接切断了某些人火中取栗的想法。这年代要犯错误,那是。。。。 吃完粥,来到王朔房间里。 “最近你写什么呢?”
王朔坐在床上,点燃一颗烟,直接躺了上去,看着约翰笑道。 “我最近想写一本小说。”
“什么方面的?”
“小说文学永远离不开的就是爱情跟反思,当然我写的是爱情和我的反思。”
“现在的爱情好像不太好写。”
“是的,现在写爱情的特少,但是你看看那些国外名著那有不描写爱情的。我这只不过是写写新时代的爱情怎么了?”
“我说么,玲怎么说你写小黄文。”
“哈哈。。。。那帮搞文艺的,搞文学的那个不是里面一套外面一套,我只不过给他写在外面怎么了?比有一些人,私下搞的那些狗屁东西强多了。”
“那到是,现在文学狗屁文太多,也许我也应该写一本。”
王朔坐了起来。“想写什么方面的?”
“我想写本科幻的,前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在想,写点什么好。”
“有想法么?跟我说说。”
王朔一听写书马上就来了精神,这家伙这时代的最大爱好就是文学,但可惜的是,这年代能跟着家伙大脑回路同频的人太少,不光是这家伙写的书都太俗,被很多人叫做俗人。 而是这家伙从小就喜欢看书,能看到,写作的本质,更从底层上来,了解底层本质。 “嗯。。。等我写好了送你一本。”
回到自己屋子中,约翰也感觉自己现在太闲了,碰到王朔以后,他也有了一颗打算文学创作的一颗心。